建築結構

建築結構

空間受力體系
狹義的建築指各種房屋及其附屬的構築物。建築結構是指在建築物(包括構築物)中,由建築材料做成用來承受各種荷載或者作用,以起骨架作用的空間受力體系。[1]建築結構因所用的建築材料不同,可分為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輕型鋼結構、木結構和組合結構等。
    中文名:建築結構 外文名:building structure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組成:闆、梁、柱、牆、基礎等 作用:抵禦自然界或人為荷載等

常見結構受力體系類型

混合結構:磚混或磚木,塊材砌築牆體,(木、預制或現澆混凝土)樓闆;n框架結構:梁柱接而成的受力體系,(鋼筋混凝土或者鋼材)預制柱、梁、闆裝配,現澆混凝土柱、梁,預制闆,全現澆鋼筋混凝土;n框架剪力牆結構:現澆混凝土牆,現澆混凝土柱、梁,現澆闆;n剪力牆結構:全裝配大闆,内澆外挂,全現澆(大模闆、滑模),配筋砌塊牆體,現澆構造柱、芯柱和圈梁;n框筒結構:全現澆(大模闆、滑模);n筒中筒結構:内外各做成筒,一般内筒為全現澆,外筒(現澆混凝土、鋼)做成密柱深梁形成筒體; n

原則n

滿足施工要求,場内道路暢通,運輸方便,各種材料能按計劃分期分批進場,充分利用場地;材料盡量靠近使用地點,減少二次搬運;現場布置緊湊,減少施工用地;在保證施工順利進行的條件下,盡可能減少臨時設施搭設,盡可能利用施工現場附近的原有建築物作為施工臨時設施;臨時設施的布置,應便于工人生産和生活,辦公用房靠近施工現場,福利設施應在生活區範圍之内;平面圖布置應符合安全、消防、環境保護的要求。

性質

安全性n安全性是指建築結構應能承受在正常設計、施工和使用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作用(如荷載、外加變形、溫度、收縮等)以及在偶然事件(如地震、爆炸等)發生時或發生後,結構仍能保持必要的整體穩定性,不緻發生倒塌。n适用性n适用性是指建築結構在正常使用過程中,結構構件應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不會産生影響使用的變形、裂縫或振動等現象。n耐久性n耐久性是指建築結構在正常使用、正常維護的條件下,結構構件具有足夠的耐久性能,并能保持建築的各項功能直至達到設計使用年限,如不發生材料的嚴重鏽蝕、腐蝕、風化等現象或構件的保護層過薄、出現過寬裂縫等現象。耐久性取決于結構所處環境及設計使用年限。

組成n

建築結構是由闆、梁、柱、牆、基礎等建築構件形成的具有一定空間功能,并能安全承受建築物各種正常荷載作用的骨架結構。n闆是建築結構中直接承受荷載的平面型構件,具有較大平面尺寸,但厚度卻相對較小,屬于受彎構件,通過闆将荷載傳遞到梁或牆上。梁一般指承受垂直于其縱軸方向荷載的線型構件,是闆與柱之間的支撐構件,屬于受彎構件,承受闆傳來的荷載并傳遞到柱上。柱和牆都是建築結構中的承受軸向壓力的承重構件,柱是承受平行于其縱軸方向荷載的線型構件,截面尺寸小于高度,牆主要承受平行于牆體方向荷載的豎向構件,它們都屬于受壓構件,并将荷載傳到基礎上,有時也承受彎矩和剪力。基礎是地面以下部分的結構構件,将柱及牆等傳來的上部結構荷載傳遞給地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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