簽字背書

簽字背書

在核查報告上簽名後上報
簽字背書是由監管責任人在核查報告上簽名後上報,以利監督和責任的擔當。[1]2013年10月,王岐山首倡紀委書記簽字背書的制度,簽字背書并不是單純從外部和表面進行監督,而是一種權責擔當的工作方法。
    中文名:簽字背書 外文名:Signature endorsement 别名:

簡介

簽字背書,是指由監管責任人在核查報告上簽名後上報,便于監督和承擔責任的一項舉措。該詞多用于商業票據中,是商業意義上的經濟責任的倒查,後被引申為承諾和責任廣泛應用。

2013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王岐山就“中國鐵建8.37億元業務招待費”作出重要指示,要求認真核查,對存在問題要嚴肅處理,并要求國資委紀委書記強衛東和中國鐵建紀委書記齊曉飛在核查報告上簽字背書報結果,這種政治上的簽字背書意味着政治意義上的責任承擔、權責對等和權責匹配,這一做法是推動責任主體認真履職、敢于擔當、落實責任的創新形式和有效舉措。

意義

1、簽字背書有利于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

紀委人員在實際辦案過程中有很大的主觀能動性,權限非常之大,主觀性非常之強,涉及面也非常之廣。“簽字背書”實際上等同于監管者們把自己的權力關進了制度的籠子裡。有制約的權力,無疑會讓人更感放心。

2、簽字背書有利于遏制掌權不履職現象的發生。

實際工作中,存在着一些紀檢監察同志在紀檢工作中走過場的形式主義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不正之風的氣焰。如果一開始相關同志們就能夠嚴格紀檢監察程序,那麼有些重大腐敗案件就會在腐敗的初期得以鏟除,甚至會杜絕一些腐敗的滋生。簽字背書就是要進一步明确監管者的行為,如果監管者自己監管不力,審查不嚴,出了問題你就要承擔相應的責任。這就要求負有監管責任的人檢查、監察時不走過場,不搞形式主義。

3、簽字背書有利于完善問題倒查機制。

通過”簽字背書”來追究倒查責任,效果十分明顯。2013年10月21日,國資委紀委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了果斷處理和問責,通報批評57人,黨紀政紀處分8人,移送司法機關1人,并對有關領導進行了誡勉談話。把對于這些人的處罰和處分的報告結論進行“簽字背書”絕對會給紀委同志産生一定壓力,實際上也給了監管者更大的動力,實現了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促進了責任擔當、監督到位。

制度推廣

央企業從事紀檢監察工作的人員将推廣運用“簽字背書”這個新方法。簽字背書實現了壓力逐級傳遞、責任層層落實,促進了責任擔當、監督到位。紀委書記簽字,相當于一種擔保,是把紀檢制度視作了财稅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這是中國财稅制度建設、企業财務管理制度建設中的一個重要裡程碑。

背書,強調的是紀委書記的責任,之前則強調的一般是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比如業務招待費在一個單位中可能由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者總經理來主管,現在作為紀委書記的監管人和企業财務主管人之間存在一種連帶的責任。在2013年之前,黨内還沒有要紀委書記在業務招待費核查報告簽字的要求,因此,這次是一個制度上的創新,從國家反腐倡廉的角度考慮,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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