埋兒奉母

埋兒奉母

典故
埋兒奉母,又名“為母埋兒”、“郭巨埋兒”。郭巨,晉代隆慮人,原本家道殷實。父親死後,他把家産分作兩份,給了兩個弟弟,自己獨取母親供養,對母極孝。後家境逐漸貧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親非常疼愛孫子,自己總舍不得吃飯,卻把僅有的食物留給孫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擔心養這個孩子必然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兒子可以再有,母親死了不能複活,不如埋掉兒子,節省些糧食供養母親。”當他們挖坑時,在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孩子。從此,郭巨不僅過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順”的美名傳遍天下。[1]
    中文名:埋兒奉母 外文名: 來源出處: 主人公:郭巨 時間:晉代 地點:晉代隆慮 精神:孝道 别名:為母埋兒、郭巨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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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兒奉母:郭巨,晉代隆慮人,一說河内溫縣人。父親死後,自己獨取母親供養。郭巨擔心,養這孩子會影響供養母親,遂和妻子商議把孩子埋掉,當他們挖到地下二尺處忽見一壇黃金,上書“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夫妻得到黃金,回家孝敬母親,并得以兼養孩子。

“孝”是儒家倫理思想的核心,是千百年來中國社會維系家庭關系的道德準則,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是我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之精髓。元代郭居敬輯錄古代24個孝子的故事,編成《二十四孝》,成為宣揚孝道的通俗讀物。

基本簡介

埋兒奉母,此故事在東晉幹寶所着《搜神記》、宋代《太平廣記》、元代郭居敬的《二十四孝》、明代嘉靖時期的《彰德府志》等書中均有記載。這是二十四孝的其中一個故事,憶百孝心網記錄了詳細的二十四孝故事,其中也包括這個故事。

相關評論

有詩贊曰

郭巨思供給,埋兒願母存。

黃金天所賜,光彩照寒門。

魯迅在《二十四孝圖》與《後記》中的評論

至于玩着“搖咕咚”的郭巨的兒子,卻實在值得同情。他被抱在他母親的臂膊上,高高興興地笑着;他的父親卻正在掘窟窿,要将他埋掉了。說明雲,“漢郭巨家貧,有子三歲,母嘗減食與之。巨謂妻曰,貧乏不能供母,子又分母之食。盍埋此子?”但是劉向《孝子傳》所說,卻又有些不同:巨家是富的,他都給了兩弟;孩子是才生的,并沒有到三歲。結末又大略相象了,“及掘坑二尺,得黃金一釜,上雲:天賜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奪!”

我最初實在替這孩子捏一把汗,待到掘出黃金一釜,這才覺得輕松。然而我已經不但自己不敢再想做孝子,并且怕我父親去做孝子了。家境正在壞下去,常聽到父母愁柴米;祖母又老了,倘使我的父親竟學了郭巨,那麼,該埋的不正是我麼?如果一絲不走樣,也掘出一釜黃金來,那自然是如天之福,但是,那時我雖然年紀小,似乎也明白天下未必有這樣的巧事。——《二十四孝圖》

如同治十一年(1872)刻的《百孝圖》,前有紀常鄭績序,就說:

“……況迩來世風日下,沿習澆漓,不知孝出天性自然,反以孝作另成一事。且擇古人投爐。埋兒為忍心害理,指割股抽腸為損親遺體。殊未審孝隻在乎心,不在乎迹。盡孝無定形,行孝無定事。古之孝者非在今所宜,今之孝者難泥古之事。因此時此地不同,而其人其事各異,求其所以盡孝之心則一也。子夏曰:事父母能竭其力。故孔門問孝,所答何嘗有同然乎?……”則同治年間就有人以埋兒等事為“忍心害理”,灼然可知。——《後記》

廣告争議

變味廣告

為了弘揚孝道,弘揚傳統文化,2014年10月,六安市解放中路的路邊,安裝了不少公益廣告的廣告牌。牌子上講的是“二十四孝”的故事,并且都配有插圖,包含“百裡負米”“賣身葬父”“卧冰求鯉”等大家熟悉的典故。但是其中一個廣告牌,“埋兒奉母”讓不少市民,看着不舒服。

客觀評價

中華傳統文化是中華民族生生不息、發展壯大的豐厚滋養,諸如古代優秀的詩歌和散文、經典文獻,都是民族文化基因的載體,但必須清楚地看到,文化基因也是有好有壞,在中國傳統文化中也有一些糟粕性的東西,有一些已經過時,與當代精神不相符的内容。如東莞“女德班”宣揚的女德是“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逆來順受,絕不離婚”;如六安街頭公益廣告“埋兒奉母”宣揚的是愚孝,是和當代法治精神相抵觸的。

二十四孝裡面有一些和今天的倫理觀、價值觀,不相适應的東西,就不能去宣傳、去強調。特别在公益廣告裡面,要盡量少出現這種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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