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
零售企業向消費者出售商品,提供服務的方法和形式。根據企業的經營條件,商品的供求狀況及消費的要求确定。主要有以下幾種:
(1)櫃台直接交易。這是最大量、最通常的銷售方式。
(2)預約送貨。供求雙方事先約定商品、規格、數量等,企業按要求送貨上門。
(3)分期付款。消費者取得一定組織單位的證明和擔保後,提貨時隻付部分貨款,其餘部分約期交付。一般适應予某些行銷不快的高檔耐用消費品。
(4)預售。在商品到貨前,先付貨款,約期交貨,主要适應于某些緊俏的高檔商品。
(5)流動售貨。運用貨郎擔、貨郎車、大篷車等形式,将商品送到車站、碼頭、礦區、圩場或村鎮。
(6)夜窗服務。收市後留少數人員和固定窗口,夜間售貨。
技巧
1、要溝通:經常與我店周邊地區并且與店内經營相關的地方政府及相關部門溝通“如:城管、派出所及我店所在的物業部門”,為今後我店在店外搞各種促銷活動需要幫助時創造良好的條件。n2、要務實:即是眼睛向下看,從小事踏踏實實做起,為今後的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n3、要交流:經常與各部門經理、員工及促銷交流,了解店内及店外自己所不知道并且與店内正常銷售息息相關的情況,真正做到取他人之長,避己之短。n4、要了解:即任何未曾經曆過的事情一定要了解這件事的過程與結果,真正了解了才會把這件事做的更加完美,所以對于工作當中所遇到的任何問題我都要了解這件事的過程與結果,分析利弊才能實施。5、要總結:總結過往經驗,将未曾做好的事情吸取教訓,已經成功的事情尋找實施時的不足,把這些經驗投入到以後的工作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