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楓

朱楓

中國鎮海籍革命烈士
朱楓(1905年—1950年)女,原名贻蔭,小名桂鳳,改名谌之,字彌明,鎮海城關朱家花園人,1905年出生于浙江鎮海。1945年加入中國共産黨。在黨組織的領導下,積極參加革命活動,曾在香港從事地下情報工作。1949年11月,朱楓接受黨組織的派遣,前往台灣執行秘密任務。1950年,因叛徒蔡孝乾的出賣而不幸被捕,面對敵人的酷刑拷打和威逼利誘,她始終堅貞不屈。1950年6月10日在台北馬場町刑場被殺害,終年45歲。[1]
    本名:朱楓 别名: 字: 号: 所處時代:近代 民族族群:漢族 出生地:浙江鎮海 主要作品: 主要成就:

人物生平

朱楓,字彌明,原名桂鳳,改名谌之,生于1905年,浙江鎮海城關朱家花園人出身富裕家庭。中國共産黨隐蔽戰線傑出無名英雄。1914年入縣立高級女子小學,1921年入甯波女子師範學校。1925年“五卅”慘案發生,帶頭參加反帝愛國活動。1927年遠嫁沈陽。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舉家返鄉,翌年丈夫病逝。1937年“七·七”抗戰開始,投入救亡宣傳活動,參與救護遭日機轟炸的死傷人員。

期間,與朱曉光結婚。當年底舉家去武漢,次年參加共産黨領導的新知書店工作,并捐款500元。1945年加入中國共産黨。1937年“七七抗戰”開始,朱楓毅然投入救亡運動,借鎮海民衆教育館舉行義賣展覽,出售自己多年創作和收藏的金石、書畫、手工藝制品等,得款全部捐獻抗戰運動。1938年初,在武漢向黨領導的出版事業——新知書店捐款500元,武漢淪陷後前往湘西地區,後又遷回浙江;1939年夏,在浙江金華,會同黨派遣的華白沙、張一之二人,幫助台灣愛國志士李友邦籌建“台灣抗日義勇隊”,并捐資800元,解決義勇隊初建時的經濟困難。

1939年秋,赴皖南新四軍軍部,參加新四軍“随軍書店”工作;1940年,“皖南事變”前奉命疏散至浙江金華,随後,接任新任務前往日寇占領的上海,期間,為解決大後方革命出版事業的物資和經濟困難,變賣母親遺物,采購印刷物資,并親自押運繞道香港、大亞灣、沙魚沖等地,溯東江轉運至廣西桂林。1940年至1942年,先後在新知書店總店和桂林辦事處工作,期間,代表組織三次進入“上饒集中營”,探訪慰問并設法營救朱曉光同志,出色完成任務。

1943年,接受整頓、加強書店副業“珠江食品店”的任務。1944年初,經武漢到上海參加新知書店駐滬辦事處籌備中的“同豐商行”工作;1944年10月,“同豐商行”遭敵人破壞,工作人員被捕,朱楓關押在日本滬西憲兵的牢房中,經受住殘酷刑審的考驗,在組織營救下出獄。1945年後,在地下黨開辦的公開商業機構“聯豐棉布号”、“鼎元錢莊”以公方代表身份負責财務工作;1948年,奉命調往香港,繼續從事黨的地下工作。

1949年11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朱楓接受黨的指示,經華東局派往台灣執行秘密任務。11月25日,朱楓經香港乘開往台灣基隆的客貨海輪抵台。到台灣後,按照預先的約定,朱楓盡快與台灣工委書記蔡孝乾接上了頭,随即又與吳石将軍取得聯系。幾天後,朱楓按照預定的工作方案,在基隆碼頭将已經到手的一批重要情報交到了中共華東局情報部交通員手中。

1950年2月,由于蔡孝乾被捕叛變,島内先後有數百名地下黨員被捕,随即,朱楓也在舟山定海(當時仍由國民黨軍隊占據)被捕。朱楓被捕後,大義凜然、堅貞不屈,表現了一個共産黨員大無畏的革命精神。1950年6月10日,朱楓在台北馬場町高呼革命口号,英勇就義,時年四十五歲。同時遇害的還有台灣“國防部參謀次長”吳石将軍、吳石副官聶曦上校、台軍聯勤總部第四兵站總監陳寶倉中将。此事轟動一時,朱楓是四人中唯一的女性。1983年6月,朱楓被追認為革命烈士。

人際關系

女兒:朱曉楓

兒子:朱明 

鐵事典故

朱楓到達台灣順利完成任務後,甚至都作了離台返回的準備,在她寫給上海同鄉好友的一封信中,她說将在月内返家,“望順告小女及曉妹,多年不見想念彌殷,得此可增快慰也”,值得強調的是,在這封信中,朱楓留下的簽名是正氣十足、從未使用過的“威鳳”二字。轉眼間元旦已過,就在朱楓即将完成特派員的任務,喜悅而又渴盼地計算着歸期的時候,最令人擔心的事情發生了。

因為中國共産黨台灣地下工作委員會最高領導人蔡孝乾的被捕和變節,被出賣的朱楓很快被國民黨抓獲。之前已聞知風聲的朱楓雖經吳石将軍安排,已經逃到了老家鎮海對面的舟山群島上,但因為無船渡海,朱楓還是沒能逃過抓捕。“闊别十多年的故鄉就在煙波迷茫的對岸,你可以想象她被捕前每天望眼欲穿和夜夜夢回的煎熬。”

被捕後,朱楓決意尋死。1950年2月26日,在看守所内,朱把貼身的金鎖片和自己穿的海勃龍大衣肩襯裡的金手镯咬碎,二兩多重的金子,這位剛強的烈女子分四次混熱水吞下。吞金之痛人們可以想象,次日被看守發現時朱楓已經痛得昏迷,如此重要的人物尋死,國民黨不敢怠慢,直接派飛機把她送往台北醫院。

4件金飾殘片在朱楓胃裡留了兩天,最後被醫生們以瀉藥排出,這份吞金的X光片至今還保留着。審理此案的國民黨少将谷正文後來曾留下一篇《吳石等叛亂案》,稱朱楓“此種維護重要工作、不惜犧牲個人生命之紀律與精神,誠有可取法之處”,并贊其“黨性堅強、學能優良”。

1950年6月10日,國民黨最高當局授命組織的“特别軍事法庭”最後宣判,除了吳石、朱楓外,還有陳寶倉中将和吳石的副官聶曦上校,這就是當年轟動台灣的所謂“間諜案四要角”。

法庭上的新聞攝影官拍下的照片記錄下當時的情形。法庭上站滿了全副武裝的法警,肅穆、恐懼的氣氛逼人,朱楓身穿一件淡綠色碎花旗袍出庭,外罩深藍色毛線上衣,隻見她雙手揣在一起、萬分放松地依靠在法庭的欄杆上,神情自若、态度從容,好像周圍的一切跟她毫無關系。

曆史評價

1983年4月,中國共産黨中央委員會調查部作出《關于朱楓同志的組織結論》:“朱楓同志在敵人面前表現出一個革命者、共産黨人為革命、為人民忠貞不屈的革命精神”,并指出“十年動亂期間,凡對朱楓同志的一切誣蔑不實之詞應該一律推倒,凡因由于對朱楓同志的誣蔑而遭到牽連的親屬,在政治上應恢複他們的名譽和享受應有的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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