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貿公司

外貿公司

外貿易公司
外貿公司是指有對外貿易經營資格的貿易公司,它的業務往來重點在國外,通過市場的調研,把國外商品進口到國内來銷售,或者收購國内商品銷售到國外,從中賺取差價。外貿公司經常做一些目前沒有進出口權單位的進出口代理,收取代理費。這一系列貿易活動首先是要在有進出口權的前提下才能進行,整個過程中要通過的環節一般是海關、商檢、銀行、外管局、退稅科、國稅、政府主管部門等。
    中文名:外貿公司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Foreign Trading Company,Directindustry Company 主管部門:海關、商檢、銀行、外管局、退稅科、國稅、政府

開辦流程

公民獲得工商部門的登記注冊,成為工商經營戶後,到商務部門登記備案,便可獲取外貿經營資格。然後還需到海關、進出口檢驗檢疫局、外彙、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以獲得與這些部門有關的經營業務的許可。以上手續辦齊,大約需一個月時間。

1、網上申請進出口經營權資格,提交後按要求準備材料交到區外經委,轉市外經委,轉省外經委批準,取得進出口經營資格。n2、到工商局作經營範圍變更。n3、到稅務局作經營範圍變更。n4、到當地海關備案。n5、到外彙管理局辦理進、出口核銷登記并開立美元帳戶。n6、到稅局辦理退稅登記,領取退稅證。到技術監督局審核蓋章,再到工商局審核蓋章,再到稅務局審核蓋章,再到海關領取操作系統、讀卡器、IC卡等。再拿IC卡到外經委、外彙管理局辦理IC卡備案,到海關備案,到電信局買17999上網卡。n8、到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辦理登記,申請産地證、普惠制産地證注冊。n9、在網上申請核銷單,再到外彙管理局買核銷單。n10、到海關買報關單。

經營範圍

外貿公司的業務範圍總體分為貨物貿易、技術貿易和服務貿易。作為個體戶或小公司來說,一般不适宜從事技術貿易,而貨物的進出口貿易中的一些商品如糧食,是由一些指定公司專營的,個人不允許經營。而對于家具、家電等占用資金大、售後服務複雜的業務,對個人也不适宜。

手續費用

1、海關:注冊并取得10位編碼。辦IC卡需幾百元。每年須年檢,年檢時必須提供當年會計師事務所年審報告,該報告約需數千元。如果做進(來)料加工貿易,必須要有一名經海關培訓合格的加工貿易申報員,培訓數天,費用約800元。

2、外管局:備案并經其培訓一名核銷員,通過其程序網上申領進出口核銷單。

3、商檢局:備案并須有一名經其培訓的報驗員,培訓費每人次800元,每年對這名報驗員的年檢費是200元。網上報檢軟件費4000元。

4、技術監督局:辦理企業代碼證和商品條碼證,年審費2000元。

5、商務廳:備案登記。年審不收費。進料加工的審批機關,審批不收費,但需用它的收費軟件在網上辦理加工貿易,軟件費1500元。

6、稅務:注冊登記并要有指定的退稅員。其中,取得出口退稅資格是至關重要的手續。

7、商會:目前,加入任何一家商會(五大進出口商會)的注冊費是8000元,以後每年的年會費根據上年的實際進出口額收費,最低收費是4000元。如出口某些特定商品,需向商會另外支付費用,如:出口大蒜不足1000噸,需向食土商會另繳1000元;出口量在1000-5000噸交2000元;出口量在5000噸以上,每增加5000噸及以内數量,再交1000元。如果不加入商會,企業就無法參加廣交會,就不能出口某些商品。

常見陷阱

外貿公司應警惕信用證“陷阱”

外貿公司在代理進出口貿易時應該多加注意,盡量預防信用證“陷阱”,防範可能出現的信用證詐騙。

1、外貿公司要慎重選擇貿易夥伴。外貿公司接受代理進出口委托時,必須嚴格審查委托人和外商的資信。在尋找貿易夥伴和貿易機會時,應盡可能通過正式途徑來接觸和全面了解客戶,摸清對方真實背景及信譽度,不要與資信不明或資信不好的客戶做生意。

2、嚴格審查信用證的内容。堅決不接受無法或難以執行的“軟條款”,否則,主動權就完全掌握在外商的手中了。同時,外貿公司在與外商簽約時,應平等、合理、謹慎地确立合同條款,如“預付履約金、質保金、傭金和中介費”等條款要嚴加審查和判斷,以免誤中圈套。

3、在開出信用證時,應視外貿背景、對方商業信譽等具體情況。充分估計到貿易風險程度而收取相應的信用證保證金,信用證也應是遠期或可撤消信用證為妥,以降低貿易風險。

4、付款方式盡量做到每單及時結清,避免“一單壓一單”。(即在第二批貨物到貨時,才付第一批的貨款付款),否則容易出現經濟糾紛和其他意外情況。

5、外貿公司在開證、報關、提貨、發貨等環節上要嚴格把關。不能“隻管開證和收取代理費”,對其他環節不聞不問。特别要注意在信用證随單據的流轉中可能會出現的漏洞,克服“正本提單在手,萬事大吉”的麻痹思想。

6、外貿公司在對外貿易中,對本公司業務員要嚴格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以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常用術語

CPT(Carriagepaidto)運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CPT是貿易術語,是CarriagePaidTo(…namedplaceofdestination)的縮寫,即“運費付至(指定目的地)”。它是指賣方應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支付将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辦理出口清關手續。亦即買方承擔交貨之後一切風險和其他費用。

CIP(CarriageandInsurancepaidto)運費保險費付至(指定目的港)

CIP是指賣方向其指定的承運人交貨,但賣方還必須支付将貨物運至目的地的運費,亦即買方承擔賣方交貨之後的一切風險和額外費用。但是,按照CIP術語,賣方還必須辦理買方貨物在運輸途中滅失或損壞風險的保險。

ExDock(NamedPortofImportation)(目的港碼頭交貨)又稱DEQ(DeliveredExQuay)

DEQ是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港碼頭将貨物交給買方處置,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賣方應承擔将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港并卸至碼頭的一切風險和費用。

DAT(DeliveredAtFrontier)(邊境交貨)

DAT(deliveredatterminal)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交貨類似于取代了的DEQ術語,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卸貨後将貨物交給買方處置即完成交貨,術語所指目的地包括港口。賣方應承擔将貨物運至指定的目的地或目的港的集散站的一切風險和費用(除進口費用外)。本術語适用于任何運輸方式或多式聯運。

DES(DeliveredExShip)(目的港船邊交貨)

按此術語成交,賣方必須負責運送到目的港船上為止,負責貨物到港前的一切費用及風險,買方負責辦理進口通關手續。

DDU(DeliveredDutyUnpaid)(未完稅交貨)

它指賣方将備好的貨物,在進口國指定的地點交付,而且須承擔貨物運至指定地點的一切費用和風險(不包括關稅、捐稅及進口時應支付的其他官方費用),另外須承擔辦理海關手續的費用和風險。

DDP(DeliveredDutyPaid)(完稅後交貨)

DDP指賣方在指定的目的地,辦理完進口清關手續,将在交貨運輸工具上尚未卸下的貨物交與買方,完成交貨。

Ex(PointofOrigin)(産地交貨)又稱EXW(ExWorks)

EXW是國際貿易術語之一,是指當賣方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點(如工場、工廠或倉庫)将貨物交給買方處置時,即完成交貨,賣方不辦理出口清關手續或将貨物裝上任何運輸工具。

Directindustry(finderwal)工業出口渠道。

FOB(FreeonBoard)(在運輸工具上交貨)

FOB也稱“離岸價”,實踐中的使用通常為“FOB……港(出發地)按FOB成交,由買方負責派船接運貨物,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港和規定的期限内,将貨物裝上買方指定的船隻,并及時通知買方。貨物在裝船時越過船舷,風險即由賣方轉移至買方。

FAS(FreeAlongsideShip)(船邊交貨;船側就岸交貨)

船邊交貨貿易術語,英文為FreeAlongsideship(namedportofshipment)即船邊交貨(指定裝運港),所寫為FAS。它指賣方在指定的裝運港碼頭或駁船上把貨物交至船邊,從這時起買方須承擔貨物滅失或損壞的全部費用和風險,另外買方須辦理出口結關手續。

FCA(FreeCarrier)交至承運人(指定地點)

FCA是freecarrier也就是“貨交承運人(指定地點)”是指賣方隻要将貨物在指定的地點交給買方指定的承運人,并辦理了出口清關手續,即完成交貨。

C&F(CostandFreight)(成本加運費)後改為CFR(目前對外貿易的實際操作中也有很多客人喜歡用CNF來表示C&F,實際上隻是把符号&換成N,意思是一樣的)

成本加運費(CostandFreight)(namedportofshipment),指定目的港。它指賣方必須支付把貨物運至指定目的港所需的開支和運費,但從貨物交至船上甲闆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以及發生事故後造成的額外開支,在貨物越過指定港的船舷後,就由賣方轉向買方負擔.另外要求賣方辦理貨物的出口結關手續貨物的風險、滅失或損壞。

CIF(Cost,InsuranceandFreight)(成本加保險費、運費)

CIF術語的中譯名為成本加保險費加運費,(指定目的港,其原文為Cost,InsuranceandFreight(...namedportofdesti-nation)按此術語成交,貨價的構成因素中包括從裝運港至約定目的地港的通常運費和約定的保險費,故賣方除具有與CFR術語的相同的義務外,還就為買方辦理貨運保險,交支付保險費,按一般國際貿易慣例,賣方投保的保險金額應按CIF價加成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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