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本票存款

銀行本票存款

會計術語
銀行本票存款指企業為取得銀行本票按規定存入銀行的款項。[1]銀行本票存款按照其金額是否固定可分為不定額和定額兩種。不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金額欄是空白的,簽發時根據實際需要填寫金額(起點金額為5000元),并用壓數機壓印金額的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是指憑證上預先印有定固定面額的銀行本票。定額銀行本票面額為1000元、5000元、10000元和50000元,其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2個月。
    中文名:銀行本票存款 外文名: 别名: 本票面額:1000元、5000元、10000元 申請使用: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 分類:不定額本票、定額本票

概述

企業辦理銀行本票,需将款項交存開戶銀行。本票存款實行全額結算,本票存款額與結算金額的差額一般采用支票或其他方式結清。

申請使用

1、申請人使用銀行本票,應向銀行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申請人或收款人為單位的,不得申請簽發現金銀行本票。

2、出票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收妥款項後簽發銀行本票,在本票上簽章後交給申請人。應根據銀行簽章退回的“銀行本票申請書”存根聯編制付款憑證。

3、申請人應将銀行本票交付給本票上記明的收款人。

4、收款人可以将銀行本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

5、銀行本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最長不得超過兩個月。在有效付款期内,銀行見票付款。 持票人超過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銀行不予受理。

6、申請人因銀行本票超過付款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填寫進賬單一式兩聯,連同銀行本票一并交到出票銀行并出具單位證明。出票銀行對于在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隻能将款項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于現金銀行本票和未到本行開立存款賬戶的申請人,才能退付現金。

查證技巧

(1)審查銀行彙票申請書,查明被查單位與收款單位有無業務往來。

(2)審查購銷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是否為采用銀行彙票結算。

(3)在分析使用彙票結算合理性的基礎上,審查“ 其他貨币資金——銀行本票存款” 明細賬,審查其是否及時辦理結算,有無長期挂賬而挪用彙票存款或侵占行為。

(4)核對銀行存款和銀行對賬單,審查其款項是否與銀行對賬單一緻,如果不一緻,應分析是否為未達賬項,否則,應查明是否收到無效或過期彙票。

審查内容

1、審查企業銀行本票存款的設置是否确屬企業的業務所需,數額是否适當。

2、審查企業在辦理銀行本票存款時是否向銀行提交了委托書和申請書,是否取得相應金額的銀行彙票,并及時入賬。

3、審查銀行本票存款的使用是否符合規定。

4、審查多餘的或過期的銀行本票存款是否及時轉賬,有無長期挂賬的現象。

會計核算

1、企業填寫“銀行本票申請書”、将款項交存銀行時

借: 其他貨币資金——銀行本票

貸:銀行存款

2、企業持銀行本票購貨、收到有關發票賬單時

借: 材料采購、 原材料、庫存商品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進項稅額)

貸: 其他貨币資金——銀行本票

3、企業收到銀行本票、填制進賬單到開戶銀行辦理款項入賬手續時

借:銀行存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 銷項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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