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源演變
“不”是“帝”的特殊異體字。不,甲骨文是由“帝”的甲骨文字形減筆而來的特殊指事字。“帝”是“締”的本字,甲骨文“帝”是指事字,字形在“木”(樹)上端加一橫指事符号寫成,上端的“才”(房柱房梁)表示以樹為柱、以樹為梁,即在樹杈上構築巢居;圓圈指事符号表示系束,即在樹杈的框架上大量系束枝條,以構成樹上栖居空間遮風擋雨的頂面、四個立面、底面。在沒有鋒利金屬工具的巢居時代,不存在鑿孔削榫的建築技術,古人隻能利用竹、藤、繩等柔韌材料來系紮、加固連結物。“帝”的簡體甲骨文字形将樹杈形狀簡化成倒三角形,将表示系束的圓圈指事符号簡化成橫寫的“工”狀。有的“帝”之甲骨文字形在頂端再加一橫指事符号。巢居的發明,使先民擺脫了選擇有限、進退不便的穴居困境,為生存赢得了空前廣大的自由空間,使中國的史前文明革命性地躍進一大步;而最早締枝為巢的部落首領,也由此被先民尊稱為“帝”。将“帝”的甲骨文字形省去表示系束的“工”就成為“不”,即樹杈未經締結構造的原始樹杈巢居,缺少防護的原始樹居要面臨風雨侵襲和墜落的危險,甲骨文中“帝”與“不”的造字思路,顯示巢居時代的先民對原始樹居不安全居住方式的否定态度。金文、篆文承續甲骨文字形。隸化後楷書省去隸書字形中的倒三角形。
《甲骨文字典》:“象花萼之柎形,乃柎之本字。”(柎,花托花萼的底部)《詩·小雅·棠棣》:“棠棣之華,鄂不韡韡(wěi)。”鄭玄箋:“承華(花)者曰‘鄂’,‘不’當作柎。柎,萼足也。古音‘不’‘柎’同。”《說文》解說不确,所訓為假借義。“不”借用為否定副詞,用在動詞、形容詞前,表相反的意思。《詩·魏風·伐檀》:“不稼不穑,胡取禾三百廛兮?”也可以表示禁止、不要。《孟子·滕文公上》:“病愈,我且往見。夷子不來!”還可表示不是,非。《商君書·更法》:“治世不一道。”通“丕(pī)”。大。清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頤部》:“不,叚借為丕。”《詩·周頌·清廟》:“不顯不承。”《孟子·滕文公下》作“丕顯”“丕承”。《逸周書·小開》:“汝恭聞不命。”朱右曾校釋:“不,讀為丕。大也。”又通“鄙(bǐ)”。視為鄙陋。清朱駿聲《說文通訓定聲·頤部》:“不,叚借為鄙。”《韻補·紙韻》:“不,陋也。”《荀子·賦篇》:“君子所敬而小人所不者與?”“不”借為“否”時,讀fǒu。《史記·廉頗蔺相如列傳》:“秦王以十五城請易寡人之璧,可予不?”義為鳥向上飛翔,亦音fǒu。《說文》:“不,鳥飛上翔不下來也。”
詳細釋義
古籍釋義
康熙字典
古文:
《韻會》《正韻》
又《周禮·夏官》:服不氏,掌養猛獸而敎擾之。注:服不服之獸者。
又《廣韻》《韻會》
又《韻會》:俯九切。音缶。與可否之否通。《說文》:鳥飛上翔,不下來也。從一,一猶天也。象形。
又《玉篇》甫負切。《廣韻》甫救切,
又《廣韻》甫鸠切。《集韻》《韻會》《正韻》方鸠切。
又未定之辭也。陶潛詩:未知從今去,當複如此不。
又姓。《晉書》:汲郡人不準。◎按《正字通》雲:不姓之不,轉注古音,音彪。
又《正韻》芳無切。與柎通。花萼跗也。《詩·小雅》:鄂不韡韡。鄭箋:承華者,鄂也。不當作柎。鄭樵曰:不象萼蔕形。與旉通。《陸玑詩疏》:柎作跗。束皙《補亡詩》:白華绛趺。唐詩:紅萼靑趺皆因之。
又華不注,山名,在濟南城東北。《左傳·成二年》:晉卻克戰于鞌,齊師敗績。逐之,三周華不注。《伏琛齊記》:引摯虞畿服經,不,與詩鄂不之不同。李白詩:茲山何峻秀,彩翠如芙蓉。蓋因華跗而比拟之。胡傳讀不如蔔,非。
又古詩《日出東南隅行》:使君謝羅敷,還可共載不。羅敷前緻辭,使君亦何愚。使君自有婦,羅敷自有夫。〇按愚當讀若吾,疑模切,與敷不夫葉。敷不夫本同模韻,《正字通》:不改音符,葉夫愚,非是。
又與丕同。《書·大诰》:爾丕克遠省。馬融作不。《秦·詛楚文》:不顯大神巫鹹。《秦·和鐘銘》:不顯皇祖。
又《韻補》葉補美切,音彼。《荀子·賦篇》:
說文解字
不,鳥飛上翔不下來也。從一,一猶天也。象形。凡不之屬皆從不。
說文解字注
不,不鳥飛上翔不下來也。
凡雲不然者。皆於此義引申叚借。其音古在一部。讀如德韻之北。音轉入尤、有韻讀甫鸠、甫九切。與弗字音義皆殊。音之殊、則弗在十五部也。義之殊。則不輕弗重。如嘉肴弗食不知其旨、至道弗學、不知其善之類可見。公羊傳曰。弗者、不之深也。俗韻書謂不同弗。非是。又詩鄂不箋雲。不當作柎。柎、鄂足也。古聲不柎同。
從一。一猶天也。
他處雲一地也。此以在上。知為天。
象形。
謂?也。象鳥飛去而見其翅尾形。音見上。
凡不之屬皆從不。方久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