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貢贖人

子貢贖人

《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篇》中的文章
魯國有一道法律:如果魯國人在外國見到同胞遭遇不幸,淪落為奴隸,隻要能夠把這些人贖回來幫助他們恢複自由,就可以從國家獲得補償和獎勵。 孔子的學生子貢,把魯國人從外國贖回來,但拒絕了國家的補償。孔子說:“賜(端木賜,即子貢),你錯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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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學體裁:
  • 中文名:子貢贖人
  • 别名:Zigong ransom
  • 朝代:春秋時期
  • 出處:呂氏春秋·察微篇

出處

《子貢贖人》,出自《呂氏春秋·先識覽·察微篇》。

原文

魯國之法1,魯人為人臣妾2于諸侯,有能贖之者,取其金于府。子貢贖魯人于諸侯,來而讓,不取其金。孔子曰:“賜失之矣。自今以往,魯人不贖人矣。取其金則無損于行,不取其金則不複贖人矣。”

子路拯溺者,其人拜之以牛,子路受之。孔子曰:"魯人必拯溺者矣。"孔子見之以細,觀化遠也。  

譯文

魯國有一條法律,魯國人在國外淪為奴隸,如果有人能把他們贖出來,可以到國庫報銷贖金。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貢(端木賜)在國外贖了一個魯國人,回國後拒絕收下國家賠償金。孔子知道後說:“子貢做錯了。從今以後,魯國人将不會從别國贖回奴仆了。向國家領取補償金,不會損傷到你的品行;但不領取補償金,魯國就沒有人再去贖回自己遇難的同胞了。”

子路救起一名溺水者,那人感謝他送了一頭牛,子路收下了。孔子高興地說:“魯國人從此一定會勇于救落水者了。”

夫子見微知著,洞察人情,實在是了不起。  

注釋

法:法令,法規。

為臣妾:做奴隸。臣妾:古時對奴隸的稱謂,男稱臣,女稱妾。

府:指國庫。

子貢:孔子的學生。姓端木名賜,字子貢。

損:損害。

複:再。

子路:孔子的學生。仲由,字子路,又字季路。“孔門十哲”之一。

拜:感謝。

小結

子貢用自己的錢做了一件好事,本應該被樹為道德典範,夫子為何反而要批評他?子貢的錯誤在于把原本人人都能達到的道德标準超拔到了大多數人難以企及的高度。這樣使很多人對贖人望而卻步。把道德的标準無限拔高,或者把個人的私德當作公德,兩種做法隻會得到一個結果,這就是讓道德尴尬,讓普通民衆聞道德而色變進而遠道德而去!

所以道德其實應該是一個人人都能夠做到的無損于己的而又有利于人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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