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信托

長安信托

設計交易結構滿足客戶資金需求的公司
長安國際信托有限公司于1986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資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長安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2002年4月,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重新登記申請,公司獲準單獨保留。2008年2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司換領新的金融許可證,同時更名為“長安國際信托有限公司”。公司注冊資本金為人民币13.46022857億元。
  • 公司名稱:
  • 外文名:Changan International Trust Co.,Ltd.
  • 所屬行業:
  • 法定代表人:
  • 總部地點:
  • 經營範圍:
  • 公司類型: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口号:
  • 年營業額:
  • 員工數:
  • 中文名:長安信托
  • 成立于:1986年

公司介紹

長安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西安國際信托有限公司”,1986年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成立。1999年12月公司增資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更名為“西安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2002年4月,經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準重新登記申請,公司獲準單獨保留。2008年2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公司換領新的金融許可證,同時更名為“西安國際信托有限公司”。2011年11月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經工商登記,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更名為“長安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币33.3億元。

公司主要從事資金信托業務、投資銀行業務、融資租賃業務和其他金融業務。公司業務涉及貨币市場、資本市場和金融衍生品市場等領域。

公司建立了以股東大會、董事會、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為主要架構的法人治理結構,各層面能夠按照《公司法》《信托公司管理辦法》《公司章程》和《業務授權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制度和“三會分設、三權分開、有效制約、協調發展”的原則,獨立決策、監督和執行。

公司堅持“立足西安,面向全國”的發展戰略,已在環渤海、長三角、珠三角、成渝等經濟發達地區的27個大中城市設立業務部門,經營網絡基本覆蓋國内大部分經濟金融較發達地區,形成了全國展業的格局。

信托業與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一起構成現代金融四大支柱。信托以“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為核心,遵循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的管理原則,在貨币市場與資本市場、金融資本與産業資本、投資者與融資者之間發揮着重要的橋梁作用。

公司全心打造高淨值客戶的最佳金融生活服務商,成立多年來,為國内外數百家企業和機構,數萬餘名自然人投資者提供了專業的信托金融服務。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機制,擁有健全的風險控制體系,有一支在金融、投資、資本運作等領域具有豐富經驗和突出能力的專業團隊,可以為委托人和投資客戶提供全面的信托金融和理财服務。

企業文化

長安國際信托有限公司(簡稱“長安信托”)力争成為長久穩健發展的金融理财機構,通過打造長安财富中心,發起設立長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塑造“長安”系列金融理财品牌的協同效應,保障客戶安享财富增值。

作為品牌标識,長安信托的LOGO充分展現了公司品牌形象與核心價值理念。

第一、該設計以金磚的等腰梯形作為基本元素,既可體現信托公司作為财富管理和資産管理金融機構的行業特征,也能反映謹慎、有效管理财富的追求;

第二、标識圖形由三條邊組成,取義“三生萬物,生生不息”,寓意為股東、為客戶、為員工創造價值;

第三、LOGO形似藍色紐帶,表示信托公司作為受托人是客戶的聯系的橋梁和紐帶,體現“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信托本質。

第四、标志圖形體現“C”與“A”,取“長安信托”當中“長安”的英文開頭字母“C”與“A”,呼應公司的“長安心,百年業”。

主要業務

長安信托發揮信托理财功能,可為投資者提供多樣化和差異化的信托理财産品,主要包括:

結構化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該産品通過對不同信托投資人本金及收益分配做出優先和劣後等結構化安排,使作為優先受益人的投資者獲得穩定的證券投資收益(即:預計固定收益+浮動收益);而作為次級受益人的投資者(通常為機構)承擔較高風險,但其作為投資顧問可決定證券投資策略,并享有獲取較高投資收益的機會。該産品可滿足投資能力和風險偏好不同的兩類投資者的不同投資需求。

管理型證券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即私募證券投資信托基金,是信托公司與具有品牌優勢的私募投資機構合作,由其擔任投資顧問,面向高端投資客戶發行的證券投資信托産品。該類信托産品以獲取較高的長期證券投資收益為目的,适合有較強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該産品通常比照開放式基金設計,可在開放日申購和贖回。

基金組合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即信托型FOF,該類信托産品通過優選基金,構建基金組合,進一步分散投資風險和提高投資收益,被稱為基金中的基金,是較單一基金投資,更為穩健的基金投資産品。我公司與國内知名基金投資研究機構建立了合作關系,為基金篩選和投資管理提供支持。

基礎設施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是專門投資于基礎設施的集合信托産品,所投資項目通常具有穩定的現金流或政府财政資金支持。該類信托産品收益穩定,風險較低。我公司将發揮公司股東背景優勢,繼續推出此類産品。

房地産投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是投資于成熟物業資産和優質房地産開發項目的集合信托産品。該類産品通常以相應價值的房地資産作保證,以股權投資和貸款方式運用資金,獲得穩定的房産租賃收益、房地産增值收益或項目開發收益,能滿足普通中小投資者參與房地産投資的需求。

股權投資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即私人股權投資(PE)信托,該産品信托資金主要投資于未上市公司股權或上市公司限售流通股,由信托公司持有和管理投資的股權,并通過協議轉讓或上市變現等方式實現退出。該産品為普通投資者通過資本市場獲得較高股權投資收益,提供了的便利的投資機會。

貸款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是以貸款方式運用的集合資金信托産品。該類産品資金主要貸放于有較高信用等級的企業,并通過資産抵押和擔保等方式有效控制貸款風險,為投資人獲得穩定的信托投資收益。

受益權轉讓集合資金信托計劃

是投資于各類财産受益權,獲取穩定收益的信托産品。機構擁有的公路收費權、租賃收益權、污水處理收益權、股權受益權等有穩定現金流的權益或資産受益權,都是此類信托計劃的投資标的。

曆史沿革

1986年8月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銀複186号文批準“西安市信托投資公司”成立。

1992年12月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銀金管51号文批準公司更名為“西安市國際信托投資公司”。

1994年6月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市分行以西彙管字第07号文批準公司經營外彙業務。

1997年8月

中國人民銀行總行以銀複337号文批準公司增資改制,由西安市财政局所屬的國有獨資公司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

1999年12月

中國人民銀行西安分行根據監管職責權限和人總行授權以西銀複224号文批複了公司增資改制的有關變更事項,引進了具有企業法人資格的九家股東,更名為“西安國際信托投資有限公司”,注冊資本增加到人民币3億元(含外彙資本金750萬美元)。

2002年4月

中國人民銀行批準重新登記申請,公司正式獲準單獨保留。

2003年12月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批準,換發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

2008年2月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重新換領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金融許可證;更名為:西安國際信托有限公司。

2009年12月

公司注冊資本增加到人民币5.1億元。

2011年4月

公司注冊資本增加到人民币5.58億元。

2011年11月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經工商登記,公司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同時更名為“長安國際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後公司注冊資本為人民币7.5888億元。

2011年12月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批準,并經工商登記,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币12.5888億元。

2014年3月

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批準,并經工商登記,公司注冊資本變更為人民币13.4602285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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