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銅官窯遺址

長沙銅官窯遺址

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長沙銅官窯遺址,是唐至五代時期制瓷遺址,位于湖南省長沙市望城縣銅官鎮至石渚湖一帶的湘江岸邊約5公裡的範圍内,總面積100多萬平方米,文化堆積厚1~3.2米。長沙銅官窯創于唐代初期,衰于五代[1]。該窯未見于史書著錄。1956年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在文物調查中發現,1957和1959年湖南省文物管理委員會、故宮博物院和湖南省博物館先後調查了石渚湖北岸瓦渣坪的窯址。1988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布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 中文名:長沙銅官窯遺址
  • 外文名:
  • 地理位置:湖南省長沙市望城縣銅官鎮
  • 所處時代:
  • 占地面積:
  • 保護級别:
  • 開放時間:
  • 發現時間:1956年
  • 所處年代:唐代初期
  • 重要發現:在窯場發現各種瓷器
  • 所在地:望城縣銅官鎮至石渚湖一帶
  • 類别:遺址

建築遺址

窯址可分為兩個窯區。一是銅官鎮窯區,沿江千餘米,包括蔡家氹、沙灣寺和誓港3處。另一個是石渚湖區,窯址分布在石渚湖南北兩岸,面積約20多萬平方米,分布在覺華山、陳家坪、蘭岸嘴、長坡、王田坪、石渚等處,包括17個地點。其中蘭岸嘴一帶的遺迹保存較好,當地俗稱瓦渣坪,因此,長沙銅官窯遺迹舊稱瓦渣坪窯。

窯區一帶蘊藏豐富瓷土,在半邊山、覺華山保存有古代開采瓷土的洞坑遺迹,在石渚湖窯區現存圓錐狀窯包20餘處,窯包附近大都保存有窯場遺迹。1978和1983年曾清理了3座窯,皆為沿山坡建造的“龍窯”,其中陳家坪窯保存較完好。窯床斜坡式,長34米,寬近4米,坡度約20度,火膛、火門以及風道、煙孔、煙道、窯床壁用土磚砌成,從第9層磚開始起券,底部有多層燒結面,窯内殘存有匣缽等窯具。

考古發現

據調查和考古發掘證實,各窯場燒造的器物有區别,有的以燒造壺為主,有的以燒造碗為主,有的以燒造盤、碟為主等等,這反映在同一窯區不同窯址的生産已有所分工。窯場出土遺物非常豐富,主要有壺、碗、盤、罐、杯、洗、燈、燭台、瓶、盒等生活用具。其次有鎮紙、硯滴、筆洗、筆、硯等文房用品。另外還有造型生動的俑和大量象、羊、獅、蛙、雞、犬、鵝、馬、牛、豬等動物形玩具。窯具有匣缽、墊餅、墊環、托珠,工具有碾槽、碾輪、印花模、貼花模、罐耳範等。實用器以輪制為主,附件和零件大多是模制。俑和玩具主要為捏塑。銅官窯所出瓷器胎質細膩堅實,多灰白色,也有青灰、灰黃、醬色等。火候較高,胎外不少塗有一層粉白色襯釉。該窯釉色有青、綠、藍、醬、黃,還有紅釉和少量白釉,白中泛青,釉層較厚,下部多流滞現象。

銅官窯的瓷器裝飾,以釉下彩繪和釉下彩飾為主要特點,是瓷器裝飾技術上的重大進步。這種裝飾技法是用鐵和銅作呈色劑,塗飾或繪畫于未經燒制的瓷器胚胎上,然後再用一層釉覆蓋,經焙燒使美麗的色彩從釉下顯現出來。釉下彩繪用毛筆繪成,内容豐富,有人物、動物、花草、山水和圖案,還有花鳥類印花,主要飾在器物内底上。貼花主要用于壺和洗上,有花、鳥、魚、獅、龍、蝴蝶、葡萄、花瓣、人物等。劃刻見于瓶、匜、壺等器體上,有鱗片、網格和以梳篦器刻劃出的蓮花圖案。在瓷器上墨書文字是長沙銅官窯的又一特點,多書寫于器物的明處。内容多為五言民歌,其次是諺語、俗語,少數為題記、款識。在窯區中出土有元和三年(808)、開成三年(838)、大中九年(855)、大中十年(856)等紀年的窯具和器物,為窯址燒制年代提供了準确的資料。

遺址曆史

從長沙銅官窯遺址出土的陶瓷證明,遠在1000多年前,這裡就已有了陶瓷的生産,并首創釉下彩工藝,技藝精湛,成為中國藝術百花園中一朵絢麗的奇葩。從石渚湖至銅官鎮,沿湘江河岸現存19處唐代燒窯遺址。從“龍窯”拱起于山坡之上,其勢逶迤壯觀,堆積厚度達3.7米。1983年清理龍窯兩座,得器物1928件。揚州、甯波以及日本、朝鮮、伊朗等國均有唐代長沙窯瓷器出土。長沙窯在萎縮一段時期後,清康熙(1662—1722)年間恢複生産,并逐步演進為以制陶為主,到清末銅官已有陶工數千人。解放後,随着制陶業的繁榮及工藝的改進,産品日益豐富多采,花色日新月異,釉料由原有的綠、黃、黑、白等7種,發展到烏金釉、花釉、黑裡紅釉、兔毫釉等60多種。産品按用途分為日用陶、美術陶、建築陶、工業陶和石瓷5個大類,360多個品種。其中有270多個品種暢銷海外26個國家和地區。

遺址破壞

由于曆史變遷和人類活動影響,範家窯古窯的曆史文化遺産遭到破壞,有的将瀕臨湮沒。窯址周圍均被居民住房壓蓋,隻有一處約20平方米的窯基顯露地面,僅存原窯牆的砌體磚及窯基磚,大小陶瓷碗器的碎片一層壓着一層。

2012年8月長沙銅官窯遺址附近河道有采沙船在作業,村民擔心采砂會損害河中可能有的文物,曾經江邊河水退去,在河床上還能發現以前燒制的瓷器。

保護範圍

《長沙銅官窯遺址保護條例》第十三條規定,長沙銅官窯遺址應當按照劃定的保護範圍和建設控制地帶實行分層次保護。

長沙銅官窯遺址保護範圍包括兩個區域:(一)北至覺華山腳;南至原有水陸分界線;西至寶塔洲東岸;東沿長坡和邱家嘴村自然道路為界;(二)北至金家坡山腳;南至土地坡邊界;西至金家坡小路;東沿郭家嶺小路。

長沙銅官窯遺址保護範圍外劃定建設控制地帶:北至覺華山北麓和大坡;南至麻潭山山腳處水田田埂;西至湘江岸邊(包括寶塔洲);東至黃闆塘、王家塘和聖公嶺自然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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