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粹主義

民粹主義

政治哲學
民粹主義(Populism)是一種政治哲學或是政治語言[1]。民粹主義認為平民被社會中的精英所壓制,而國家這個工具需要從這些自私自利的精英團體複原健康,用來改善全民的福祉和進步。民粹主義者會接觸平民,跟這些平民讨論他們在經濟和社會上的問題,而且訴諸他們的常識。1980年以後,大部分的學問都将民粹主義當成一種可以推廣許多不同的意識形态的政治語言來讨論。許多民粹主義者曾經承諾過要移除“腐敗的”精英階層,并且倡導“人民優先”。
    中文名:民粹主義 外文名: 别名: 類型:政治哲學或政治語言 理念:一種在政治上刻意迎和普通民衆的理念 基本原則:反對精英主義與貴族政治 興起時間:19世紀

相關曆史

民粹主義在北美洲和拉丁美洲的政治史上占有重要的份量。在拉丁美洲出現了許多有個人魅力的領導人。在美國,則是在十九世紀晚期到二十世紀早期出現了許多政黨,像是人民黨(Populist Party)、美鈔黨(United States Greenback Party)、亨利·佐治(Henry George)的土地單一稅(Single Tax)運動、進步黨(United States Progressive Party)、農工黨(Farmer-Labor Party)、脩義·龍(又譯輝·龍)(Huey Long)的“分享财富(Share Our Wealth)”運動、美利堅聯盟黨(United States Union Party)。一些早期的左翼民粹主義政黨直接導緻了後來社會主義運動的出現;而其它民粹主義者則有偏右的色彩,像是柯林神父(Father Charles Coughlin)。

詳細介紹

綜述

許多曆史現象具有驚人的相似性,它們周期性地重複出現,使得諸如馬基雅弗利、黑格爾等不少傑出的思想家堅信曆史不過是人類行為的循環。我們不是曆史循環論者,但我們卻不能否認某些社會現象重複發生的周期性和共時性。它們産生于此時此地,卻在彼時彼地再度重複,雖然由于時空的差異,現象複發的形式與意義不盡相同,但某些實質性特征則依然如舊。民粹主義便是這樣的社會現象之一。

最初出現

民粹主義最初出現于19世紀下半葉,幾乎在北美和東歐同時興起。19世紀末,美國西南部農民試圖控制當地政府的激進主義行為,俄國知識分子和東歐農民對平均地權的強烈要求被認為是第一代民粹主義。20世紀六七十年代,民粹主義的旋風差不多刮遍了世界五大洲,它成了一個遊蕩世界的幽靈,從西歐到南美,從西亞到北非,而拉丁美洲庇隆和阿連德等人領導的民族複興運動則被視為第二代民粹主義複興的象征。80年代,尤其是90年以來,民粹主義再度在東西兩半球,尤其在東歐和北美,成為人們關注的熱點,從而形成民粹主義的第三次高潮。

在東歐各前社會主義國家中,“走向民粹主義”成了知識分子和政治家的一句響亮口号,在西歐和北美的大衆傳播媒介中,“下列這些領袖和運動均被稱之為民粹主義:在法國,‘左翼民粹主義者’是貝奈德·泰皮(Bernard Tapie),而極右的民粹主義者則是讓-瑪利·勒佩(Jean-Marie Le Pen);在意大利,‘電視民粹主義者’是西維爾·伯魯斯克尼(Silvil Berlusconi)及其Forza Italia運動;在奧地利是約克?海德爾(Jorg Haider);在美國則是自我标榜‘草根美國’的羅斯·佩羅(Ross Berot),據稱他代表‘衆多百萬富翁的民粹主義者’;在阿爾及利亞,超越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被認為是政治的宗教民粹主義;在俄國,葉利欽據稱也是一個民粹主義者;在秘魯,1990年當選的總統阿爾伯托·藤森(Alberto Fujimori)被當做是民粹主義者。最近,在上述清單中又加上了‘塞族民粹主義’(Serbian populism),從政治的意義上說,這也就是民族主義。在90年代,伊斯蘭原教旨主義被視為邪惡,于是它與民粹主義便在媒介中交互使用”。

小結

正象任何重要的社會政治範疇一樣,對民粹主義人們也沒有統一的定義。不少學者認為,民粹主義一詞從本世紀60年代後便走出學術領域而成為一個通俗的術語,關于民粹主義的讨論已經超出了學術領域,政治家、新聞記者和知識分子都在談論諸如“民粹主義的動向”、“民粹主義的努力”和“民粹主義的禍患”。民粹主義成了一個萬能的術語,它無所不包,可以用以指各種不同的現象。誠如保羅·皮可尼所說,大家對民粹主義“這個概念的理解是如此地模糊,以緻于它可以指一切東西,同時又什麼也無所指。人們把羅斯?佩羅看作是一位‘民粹主義者’,因而,克林頓和裡根也被認為是‘民粹主義者’。在标榜人民主權的政治體制中,政治家總是聲稱‘代表’人民,因而從這個最基本的意義上說,他們都是‘民粹主義者’”。

模糊性

民粹主義概念的模糊性,最主要的原因是民粹主義作為一種社會思潮和社會運動所具有的内容的豐富多樣性。民粹主義既是一種政治思潮,又是一種社會運動,還是一種政治策略。這樣一種複雜的社會現象,當人們從不同的視角看待它時,便會得出極不相同的結論。

作為一種社會思潮,民粹主義的基本含義是它的極端平民化傾向,即極端強調平民群衆的價值和理想,把平民化和大衆化作為所有政治運動和政治制度合法性的最終來源,以此來評判社會曆史的發展。它反對精英主義,忽視或者極端否定政治精英在社會曆史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從這個角度,正如皮爾-阿德列·塔奎夫所說,人們“可以把民粹主義定義為一種意識形态,根據這種意識形态,合法性即在人民的意志之中,因此它體現了激進的民主理想。這種民粹主義對應于直接民主,其特征是民主的。

極端主義”。作為一種政治運動,民粹主義主張依靠平民大衆對社會進行激進改革,并把普通群衆當做政治改革的唯一決定性力量,而從根本上否定政治精英在社會政治變遷中的重要作用。平民化便成為民粹主義政治運動的本質特征,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群衆性的社會政治運動都帶有民粹主義的性質。有人把它定義為“唯一地訴諸和求助于人民群衆的所有運動和學說”。根據這一定義,凡是平民大衆的政治運動,尤其是帶有自發性的運動,都可納入民粹主義的範疇。不少學者之所以把60、70年代拉丁美洲的政治改革看作是典型的民粹主義複興,是因為在他們看來這些政治運動是“城市工人階級和農民群衆支持的政治運動,但缺乏組織化的權力和獨立自主。它也得到了其他不滿現狀的人們的支持。”

民粹主義也是一種政治統治的策略,作為一種政治策略,它指的是動員平民大衆參與政治進程的方式。若從這個角度出發,“民粹主義就隻能被理解成一種社會和政治動員,它意味着一種政治行動和政治讨論的趨勢。不能把它界定為一種特殊的政權類型,它也不是一種特定的意識形态,而是一種可以應用于各種意識形态的政治風格。”這種政治政策的主要特征是通過強調諸如平民的統一、全民公決、人民的創制權等民粹主義價值,而對平民大衆從整體上實施有效的控制和操縱。于是,民粹主義又成為“操縱群衆的一種特殊的具體方式,是表達其利益的一種手段。也可以把它看作是統治集團組織權力的方式,在工業和城市發展過程中新興的群衆的主要政治表達方式,統治集團進行統治的機制,同時也是威脅這種統治的一種潛在危險。”

這種政治動員的方式,在現實政治生活中常常堕變成政治領袖出于政治控制的需要而對人民大衆進行蠱惑人心的宣傳鼓動,因此之故,民粹主義在不少人的眼中幾乎完全等同于政治家的蠱惑鼓動技巧,除此之外它便什麼也不是。民粹主義研究者弗郎西斯?威福特這樣說過:“存在着這樣一種誘惑……即把民粹主義當做是一種個人而非社會的和政治的現象。因此,象瓦加斯和賈尼奧?誇德洛斯這樣的領袖在政治上的急速轉變可能給人以這樣的印象,即民粹主義不是什麼而隻是某些追逐權力的領袖的機會主義與幾乎無限的操縱群衆的能力的結合。…民粹主義意味着對群衆的操縱,但這種操縱從來不是絕對的”。

民粹主義的模糊性和歧義性不僅體現在其定義上,也體現在其作用上。民粹主義既有積極的一面,又有消極的一面。它強調平民大衆在社會曆史進程中的作用,它把平民群衆的願望、需要、情緒等當做考慮問題的出發點和歸宿,它肯定平民大衆的首創精神。因此,從重視人民群衆的曆史作用方面來看,它具有積極的意義。但另一方面,民粹主義抹殺精英人物在曆史進程中的應有作用,它強調對大衆情緒和意願的絕對順從,哪怕這種情緒和意願從長遠看明顯不利于社會進步時也堅持這種極端平民化的主張,它常常通過大衆的普遍動員而對全部群衆實施高度集中的操縱和控制。因而,從社會發展和平民大衆的長遠利益看,它又有着消極的意義。

雙重性

民粹主義的這種雙重性,使得人們通常在貶義和褒義兩種意義上使用這一概念。在傳統上,民粹主義更多地被當作是一種貶義詞,它是一個消除合法性的概念,常常被等同于狹隘的平民主義、極端的民族主義、盲目的排外情緒、非理性選擇等等。總之,“按照以前的解釋,民粹主義首先與人民統治的黑暗面相聯系:暴民統治、3K黨的集體非理性、法西斯主義、種族主義和外國恐懼症”。所以,當人們欲反對一個政治領袖或一個政府時,一種常見的做法是把這位領袖或這個政府斥為“民粹主義的”。

然而,也有人在褒義上使用民粹主義的概念,而且從本世紀60、70年代後這樣的人越來越多,以緻于有人認為,“‘民粹主義’意味着‘人民’。因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它是一個褒義詞”。民粹主義被視為崇尚全民利益、直接民主、平民化、大衆化、愛國主義、反帝國主義、反外來幹涉、反個人專制、簡言之,正象奧地利政治家約克?海德爾所說的那樣,“我們的民粹主義簡單地說就是,代表一切對公民有利的東西,它既不代表紅色的官僚(社會主義者),也不代表黑色的官僚(基督教民主黨人)”。

民粹主義概念的歧義性及其作用的雙重性,決定了它具有複雜多樣和豐富多彩的社會政治經濟意義。它幾乎與當代所有最重大的社會政治經濟問題都有某種特定的關系。在民粹主義的思想與實踐中,人們既可以隐隐約約的看到民主政治、社會主義的影子,也可以看到權威政治、民族主義的因素。反之,在現代的民主政治、權威主義或民族主義身上,人們也可以不時發現民粹主義的烙印。

與民主政治

民粹主義的基本意義就是極端的平民化,強調“全體人民”、“全體群衆”是所有民粹主義的共同出發點。在政治上,這種民粹主義表現為倡導直接民主,普遍的群衆參政,廣泛的政治動員;反對專家治國,反對階級政治,反對政府權力的擴張。例如,“美國的民粹主義從一開始就表示着對國家權力以及對那些運用或力圖運用國家權力的人的敵視。所以毫不奇怪,大多數美國的民粹主義都追随痛恨統一權力的托馬斯·傑佛遜。所以,美國的民粹主義曆史與把憲法看作一種權力的制約而不是權力的賦予這種觀念緊密相聯。民粹主義認為國家權力永遠是腐敗的”。

由此可見,民粹主義與民主主義在主權在民和人民統治這一基本點上是共通的,所以它們之間有着一種難分難解的聯系。若僅僅就這一基本點而言,人們極難将民主主義與民粹主義明确區分開來,把民粹主義說成是民主主義并不過分,反之亦然。但是,民粹主義與民主主義從差不多同一的前提出發,卻最終走向了不同的甚至截然相反的目的地。它們在以下這一關鍵點上開始分道揚镳。民主主義認為,在現代國家,人民主權的現實機制是代議政治,即通過普選制選出民意代表,由民意代表組成主權機關,代替普通群衆行使對國家的政治統治。換言之,在民主主義者看來,真正的人民統治隻有通過間接的民主制度才能實現。與此相反,民粹主義把主權在民的理想唯一地、直接地訴諸全體人民,它反對在社會政治生活中存在執政者和非執政者兩大階層,反對把普通群衆排除在政治決策過程之外。因此,民粹主義反對建立在間接民主基礎上的代議民主,認為代議民主排斥直接民主,從而使自己堕落為“自由民主”,而“自由民主”是虛假的民主。對于民粹主義政治家來說,必須超越代議民主機構以便重新确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聯系。在他們看來,若全體普通群衆不能直接參與政治過程,那麼這種民主政治便是腐敗、無效和無用的。所以有人把民粹主義的這種民主邏輯稱之為“民主的極端主義”或“超民主主義”。

民粹主義把民主的理想絕對化,把民主主義推向極端,最終的結果不但可能背離了民主政治的初衷,而且可能走到民主主義的對立面,成為一種反民主主義,而與權威主義的獨裁政治相聯系。

與權威主義

民粹主義訴諸直接民主,強調全體群衆的普遍參與,把“全體人民”當作所有行為的唯一合法性源泉,這就要求在全社會實行一種廣泛的政治動員,把全體平民無一例外地納入統一的政治過程之中。這是推行民粹主義政治實踐的一個前提條件,但正是這一前提條件的實現過程卻是一個十分危險的過程,稍有不慎,民粹主義就會流變為權威主義(權威主義,此處指介于民主政治與極權政治之間的一種過渡政治形态。它從不放棄民主,但想方設法限制民主)。其一,長時間的全民總動員在正常制度框架内往往很難做到,而必須借助于某些非常的手段,如蠱惑人心的宣傳鼓動,強制性的輿論一律等,這些非常手段極可能是非民主甚至反民主的;其二,普通大衆在特定的情況下通常會形成某種非理性的、情緒性的共識,盲目順從這種非理性的大衆意識,不僅可能有損其長遠利益,而且可能會被某些别有用心的政客利用,使大衆被這些政客所操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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