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用強光手電

警用強光手電

帶有攻擊性的單警設備
警用強光手電是重要的單警裝備之一,前端帶有攻擊性棘槽,可起到攻擊緻痛制服作用,爆閃功能也可讓歹徒短時間内暫時失明眩暈,起到一定防身作用。外殼采用航空鋁材經陽極氧化處理,産品具有防水、防爆、抗震、抗壓等功能。警用強光手電筒選用目前世界上最優質的材料精密加工而成。[1]
    中文名:警用強光手電 外文名:Police Flashlight 所屬品牌: 産品類型: 規格:151mmX26mmX34mm 光束亮度:強光130流明、弱光45流明 開關方式:強光、弱光、爆閃、關

标準

材質:航空級6061-T6鋁合金;

外觀:精密CNC加工,加厚陽極氧化處理,啞黑色;

尺寸:全長151MM,筒身直徑26MM,筒頭直徑34MM;

燈泡:精選美國CreeQ5發光管,壽命長達10萬小時以上;

光束亮度:強光130流明/弱光45流明;

電池18650高容量可充電锂離子電池;

照明時間:強光240分鐘/弱光480分鐘;

透鏡材料:進口UCL雙鍍膜鏡片;

開關方式:強光/弱光/爆閃/;

重量:155G(不含電池);

性能及優點:前置開關,前端直接充電,配車載充電器,防水、防震。

用途

警用巡邏,防暴,瞬間緻盲,使嫌犯喪失反抗。

産品特點

加強了防水,防震功能的設計,能使電筒在一米的水下浸泡一小時後正常使用,在3米的高空跌落後也能正常使用。在開關設計方式采用了目前最先進的前植輕觸式數字控制技術,能使電筒在弱光、強光、爆閃中循環,配置專用的汽車充電器。所有充電器均帶充電轉換指示裝置。

使用注意事項

1、不能将光線直接照射眼睛,以免對眼睛造成傷害。

2、請勿超電壓使用,電壓不要超過4.5V,電池正極朝前,勿反置,否則會燒壞線路闆,注意控制電筒溫度的變化,非專業人員請勿打開線路闆。

3、充電時請認準電器的正負極,不要過充過放電,以免損壞電池的壽命,注:充電電池不能耗盡電量,否則不能在充電!

4、在使用電筒時,檢查各螺紋處擰緊無松動,如果各螺紋未擰緊也可能造成不亮或者微亮。

5、手電避免在陽光或者高溫環境下放置,手電停止使用後,請将電池取出充滿放在陰涼幹燥處存放。

6、本手電具有生活防水能力,一般淋雨不會出現問題,但不具備潛水功能,請勿攜帶此手電潛水或長時間放在水盆,浴缸。

7、為保持“O”型圈(密封膠圈)及螺紋旋動順暢,請每年2-3次在其表面擦抹凡士林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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