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兌交單

承兌交單

用于遠期彙票的托收
承兌交單(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簡寫D/A)是指出口人的交單以進口人在彙票上承兌為條件。即出口人在裝運貨物後開具遠期彙票,連同商業單據,通過銀行向進口人提示,進口人承兌彙票後,代收銀行即将商業單據交給進口人,在彙票到期時,方履行付款義務。所謂“承兌”就是彙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彙票時,對彙票的認可行為,付款人于彙票到期日憑票付款。承兌交單方式隻适用于遠期彙票的托收。[1]
    中文名:承兌交單 外文名: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簡寫:D/A 作用:國際貿易常用的一種付款方法

介紹

承兌交單是國際貿易常用的一種付款方法。出口商通過托收銀行指示代收銀行在進口商承兌彙票後,向進口商發放所有權及其他貨運文件。出口商将面對進口商不如期結數之風險

所謂“承兌”就是彙票付款人(進口方)在代收銀行提示遠期彙票時,對彙票的認可行為。承兌的手續是付款人在彙票上簽署,批注“承兌”字樣及日期,并将彙票退交持有人。不論彙票經過幾度轉讓,付款人于彙票到期日都應憑票付款。

收付程序

(1)出口商發貨。

(2)出口商填寫托收申請書,開立彙票,連同貨運單據交托收行,委托其代收貨款。

(3)托收行根據托收申請書繕制托收委托書,連同跟單彙票寄交代收行委托代收。

(4)代收行按托收申請書指示向進口商提示跟單彙票。

(5)進口商承兌彙票。

(6)代收行交單。

(7)進口商提貨。

(8)進口商到期付款。

(9)代收行辦理轉賬,并通知托收行款已收到。

10)托收行向賣方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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