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紙分類
建築施工
簡稱建施
主要表示房屋總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等。
結構施工
簡稱結施
主要表示房屋承重結構的布置、構件類型、數量、大小及做法等。它包括結構布置圖和構件詳圖。
設備施工
簡稱設施
主要表示各種設備、管道和線路的布置、走向以及安裝施工要求等。設備施工圖又分為給水排水施工圖(水施)、供暖施工圖(暖施)、通風與空調施工圖(通施)、電氣施工圖(電施)等。設備施工圖一般包括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和詳圖。
常用符号
施工圖的繪制是投影理論、圖示方法及有關專業知識的綜合應用。因此,要讀懂施工圖紙的内容,必須做好下面一些準備工作:
1.應掌握作投影圖的原理以及形體的各種表示方法。
2.要熟識施工圖中常用的圖例、符号、線型、尺寸和比例的意義。
國家标準
由于房屋的構、配件和材料種類較多,為作圖簡便起見,“國标”規定了一系列的圖形符号來代表建築構配件、衛生設備、建築材料等,這種圖形符号稱為圖例.為讀圖方便,“國标”還規定了許多标注符号。
軸線編号
建築施工的定位軸線是建造房屋時砌築牆身、澆注柱梁、安裝構配件等施工定位的依據。凡是牆、柱、梁或屋架等主要承重構件,都應畫出定位軸線,并編号确定其位置。對于非承重的分隔牆、次要的承重構件,可編繪附加軸線,有時也可以不編繪附加軸線,而直接注明其與附近的定位軸線之間的尺寸。
根據“國際”規定,定位軸線采用細點畫線表示。軸線編号的圓圈用細實線,直徑一般為8mm~10mm的圓圈,并在其中進行編号。詳圖上為10mm,如圖3-2所示。軸線編号寫在圓圈内。軸線編号原則為:在平面圖上水平方向的編号采用阿拉伯數字,從左向右依次編寫。垂直方向的編号,用大寫拉丁字母自下而上順次編寫。拉丁字母中的I、O及Z三個字母不得作軸線編号,以免與數字1、0及2混淆。在較簡單或對稱的房屋中,平面圖的軸線編号,一般标注在圖形的下方及左側。較複雜或不對稱的房屋,圖形上方和右側也可标注。
對于附加軸線的編号可用分數表示,分母表示前一軸線的編号,分子表示附加軸線的編号,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寫。在畫詳圖時,如一個詳圖适用于幾個軸線時,應同時将各有關軸線的編号注明.定位軸線也可采用分區編号,其注寫形式可參照“國标”有關規定。
标高符号
建築圖樣中表示建築物高度的标注與一般的尺寸标注不同,規定采用标高符号标注。
在總平面圖、平面圖、立面圖和剖面圖上,經常用标高符号表示某一部位的高度,按其基準點不同标高有兩種形式,即絕對标高和相對标高。絕對标高是以我國青島附近黃海的平均海平面為零點測出的高度尺寸,在建築總平面圖中對室外地坪及道路控制點的高度,一般采用絕對标高,絕對标高以米為單位精确到厘米。;相對标高又稱建築标高,是以建築物室内主要地面為零點進行計算高度的标高。各類圖上所用标高符号應按圖3-3(1)所示形式以細實線繪制,标高符号的尖端應指至被标注的高度,尖端可向下也可向上。圖3-3(2)所示為具體的畫法。标高數值以米為單位,一般注至小數點後三位數(總平面圖中為兩位數)。在“建施”圖中的标高數字表示其完成面的數值。如标高數字前有“一”号的,則表示該處完成面低于零點标高。如數字前沒有符号的,則表示高于零點标高。如果同一位置表示幾個不同标高時,數字可按圖3-3(4)的形式注寫。
詳圖符号
在施工圖中,有時會因為比例問題而無法表達清楚某一局部,為方便施工需另畫詳圖。一般用索引符号注明畫出詳圖的位置、詳圖的編号以及詳圖所在的圖紙編号。索引符号和詳圖符号内的詳圖編号與圖紙編号兩者對應一緻。按“國标”規定,索引符号的圓和引出線均應以細實線繪制,圓直徑為10mm。引出線應對準圓心,圓内過圓心畫一水平線,上半圓中用阿拉伯數字注明該詳圖的編号,下半圓中用阿拉伯數字注明該詳圖所在圖紙的圖紙号,如圖3-4。如果詳圖與被索引的圖樣在同一張圖紙内,則在下半圓中間畫一水平細實線。索引出的詳圖,如采用标準圖,應在索引符号水平直徑的延長線上加注該标準圖冊的編号。
當索引符号用于索引剖面詳圖時,應在被剖切的部位繪制剖切位置線。引出線所在一側應為投射方向。
詳圖符号用一粗實線圓繪制,直徑為14mm。詳圖與被索引的圖樣同在一張圖紙内時,應在符号内用阿拉伯數字注明詳圖編号(圖3-4b)。如不在同一張圖紙内,可用細實線在符号内畫一水平直徑,在上半圓中注明詳圖編号,在下半圓中注明被索引圖紙号.(四)指北針
指北針(圖3-5)用細實線繪制,圓的直徑宜為24 mm。指針尖為北向,指針尾部寬度宜為3mm。需用較大直徑繪指北針時,指針尾部寬度宜為直徑的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