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城市

大中城市

社會學術語
城市規模劃分标準是由《關于調整城市規模劃分标準的通知》明确提出的城市劃分标準,即新的城市規模劃分标準以城區常住人口為統計口徑,将城市劃分為五類七檔:小城市、Ⅰ型小城市、Ⅱ型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Ⅰ型大城市、Ⅱ型大城市、特大城市、超大城市。
  • 中文名:大中城市
  • 外文名:The big and medium city of China
  • 别名:
  • 行政類别:城市
  • 範圍:全國

選拔

按照地方組織法的定義,“較大的市”專指經國務院批準、擁有與省會(自治區首府)城市相同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制定權的城市。

共批準四批十八個城市(不包括已經升格為直轄市的重慶):唐山、大同、包頭、大連、鞍山、洛陽、撫順、吉林、齊齊哈爾、無錫、淮南、青島、重慶(升為直轄市)(1984年批準)甯波(1988年批準)淄博、邯鄲、本溪(1992年批準)徐州、蘇州(1993年批準)在"立法法"和"行政許可法"這兩部法律中,“較大的市”不僅包括上面十八個城市,還包括二十七個省會和首府城市,以及四個經濟特區城市,共四十九個城市。

國家明文承認的副省級城市都屬于立法法中所定義的“較大的市”的範疇。但是,雖然沒有明文規定,大部分“較大的市”其黨委書記都能按慣例進入所在省或自治區的常委班子,獲得副省級的身份。但是自1994年之後,國務院再沒有審批新的“較大的市”,但這并沒有阻止申報者的熱情。

1993年以來,常州、溫州、荊州、大慶、宜昌、張家口、保定、泉州、佛山等20多個中等城市在積極申報“較大的市”。西北五省區有三個城市申請“較大的市”:甘肅的天水、陝西的寶雞和新疆的克拉瑪依。

具體劃分

中國五大中心城市:北京、天津、上海、廣州、重慶nn一線城市:北京、上海、廣州、深圳。nn二線城市:天津、重慶、蘇州、無錫、成都、武漢、南京、杭州、沈陽、青島、大連、長春、甯波、廈門等直轄市或部分省會城市以及一些計劃單列市。nn15個副省級城市分别是:廣州、深圳、杭州、南京、青島、武漢、甯波、大連、沈陽、廈門、成都、濟南、哈爾濱、西安、長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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