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鬧

医闹

医患纠纷
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采取各种途径以严重妨碍医疗秩序、扩大事态、给医院造成负面影响的形式给医院施加压力并从中牟利的行为。[1]国家政策表示,对于扰乱医疗秩序的“医闹”等违法犯罪行为,要严厉打击。
    中文名:医闹 外文名:hospital violator 别名: 发生地点:医院 相关人物:医护人员、家属、无职业人员等 性质:违法、犯罪

概念

“医闹”多是无业人员。一个医闹团体最少的有十余人,最多的有百余人,这些人大多都没有固定的工作,有相当一部分还是城市周边的中年妇女,她们大多靠拣垃圾或做小生意为生,且大多属于一个村或一个地方的人。每次有“业务”的时候,就由一个人牵头,一个通知一个,有相识的也有不相识的,然后在一起相约到医院。有时,医闹是某些有权有势的人在幕后操纵的。很多患者家属是在通过正常渠道维权不了的情况下,被迫采取“医闹”的方式维权。打击医闹的同时,也可能会损害广大患者的合法权益,使得广大医疗纠纷中的患者失去最后维权途径,或者转为不断上访维权。如果掌握不好衡量“医闹”的尺度,扩大了打击的范围,必然会让一些有合法正当理由的患者家属怯于维权,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如果社会长期积压对医院和医生的强烈不满情绪,可能会发展成危害性和破坏性更大的群体性事件。因此打击“医闹”,既要用好警力,也要慎用警力,避免乱扣“医闹”的帽子,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法律政策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就“医闹”行为发表评论说,医闹是一种违法行为,它严重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卫生部已与公安等部门就加强医院的秩序做了进一步的沟通。不过,要根治医闹事件,关键在于医院不要引发医患纠纷,出现问题后要对患者负责任。

2010年6月19日,中央综治委委员、卫生部副部长尹力表示,将继续开展平安医院创建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纠纷和群体性事件。医院烧纸钱、摆灵堂、摆花圈、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医闹行为将受到治安处罚甚至被究刑责。2012年4月30日,根据卫生部、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维护医疗机构秩序的通告》,明确警方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医闹、号贩等扰乱医院正常秩序的七种行为予以处罚,乃至追究刑责。

2012年5月4日,卫生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协调公安机关向二级以上医院等重点医疗机构派驻警务室,共同加强医疗机构治安管理,维护正常诊疗秩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与人身安全。

2013年10月22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公安部印发了《关于加强医院安全防范系统建设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安全防范制度,实现警医联动,确保恶性突发事件的及时有效处置,同时医院还要配备一定数量的保卫人员,视情在医院重点部位配备安检设备,加大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查缴力度,设置安全监控中心加强重点部位监控等。

成因:医患矛盾

医疗环境差

从整个医疗环境而言,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依然严峻,医生相对处于主动地位,其医疗技术、医疗服务态度会直接影响医患关系走向,而药品回扣事件等医疗腐败现象的屡屡发生,导致医生公信力受到损害,加之出现医疗事故后,事故鉴定单位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患者处于弱势一方,唯恐正当权益无法得到有效保护,而医生又害怕被追究医疗事故责任,更倾向于保守治疗,客观上为医患关系的紧张状态埋下潜在隐患。

信息不对称

“医闹”之所以成为一种职业的直接原因,大概是缘于医患矛盾中双方博弈能力的不均等。出现争执后患者常处于非常弱势的境地:信息的不对称,患者虽感觉治疗有问题,但很难掌握证据,医院永远处于主动方;患者面对的常常不是一个医生 或一个科室,而是一家财大气粗的医院,难以进行平等的对话;虽然有看似中立的医疗仲裁委员会 、事故鉴定委员会 、医学会 等等,可由于利益关系,这些部门与医院走得非常近,很难作出公正的裁决。而且即使作出赔偿的决定,往往数额也非常之少。很显然,当在正当制度中寻求不到公正的救济途径时,处于弱势的患者就会想到非制度化的“讨说法”途径。如此,“帮患者讨说法”的医闹职业应运而生。

看病贵问题

“医闹”职业中似乎还带着一种患者与医院在关系对立中互相伤害的意味。医院和医生为了追逐利益,利用医托、医药代表等中介,抬高了患者的医疗成本,加剧了看病难,当患者在就医中感觉受到医院伤害后,反过来又会撕破脸皮不惜使用“中介”,以纠集“医闹”的方式对医院进行伤害,在宣泄性的“医闹”中获得一种心理补偿。从“医托”到“医闹”,其中隐含着一种冤冤相报、非理性的医患互相伤害。

中介机构隔离破坏

从这个角度看,医院和医生不要为利用医托、医药代表这些“中介”获得那点利润而庆幸,医方能利用中介牟利,医患关系在“中介”的隔离中被破坏后,作为“理性经济人”的中介同样会被患者所利用。当然,患者并不会从“医闹”中获得什么利益,医院的赔偿最终还会转嫁到其他患者的医疗成本中,医患矛盾只会在“利用中介”的互相伤害中日益加剧。

借机敲诈

有不少医闹事件是患者家属借医疗纠纷乘机敲诈勒索,索取高额赔偿,甚至有的地方诞生了黑社会组织成立的职业医闹团队带领患者家属搞医闹。从维护医院的正常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其他患者权益和医院安全角度出发,公安部门依法对医闹中有违法行为的当事人给予打击无可厚非,而且很有必要。应该说,“医闹一族”的出现绝不是偶然的,它提醒我们的医疗机构,要提高服务质量,尽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形式

患者家属自发来闹;

职业“医闹”挑唆的有组织来闹;

自己闹失败了,伙同职业“医闹”来维权。

危害

威胁医生安全;

扰乱医院正常秩序;

医闹是打着维护患者权利的旗号,侵害广大患者的利益行为。虽然有律师把控尺度,但医闹的行为往往不可控,稍有不慎,患者就要承担因“闹”衍生的法律责任;

加大医患矛盾。

解决途径

“医闹”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医患关系的畸形发展,在于医患信任的缺失。而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减少医患矛盾,首先要赢得患者及其家属的信任,这就要求医院加强管理和培训,医护人员增强责任感,提供更人性化的服务,想患者之所想,急患者之所急。同时建立全程规范化诊疗服务体系,公开诊疗服务内容,充分尊重患者及家属的知情权。

客观上讲,随着现代医疗技术水平的不断发展,人类能够不断治愈越来越多的疾病,帮助患者摆脱更多病痛,但我们对疾病的认识永远没有穷尽,现阶段我们依然有治不好的疾病。因此,在诊疗过程中就难免产生医疗纠纷。处理好这些纠纷,才能帮助建立医患信任;处理不好,就容易导致矛盾。

所以,要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和相关法律体系,建立通畅的申诉和维权渠道,保障患者及家属权益,同时保障医护人员的根本权益。

从政府的角度来看,要解决“医闹”问题,关键还是要靠向患者提供专业和法律方面的服务,同时降低患者依法维权的成本,将患者的维权行动疏导到合法的渠道中来,这样才能使“医闹”无隙可乘,失去生存的空间,这才是釜底抽薪之策。

在中国的现状下,堵住“医闹”之浊水,开辟“医诉”之清流,才是解决医患纠纷的最佳途径。虽然医疗系统存在的各种不良现象,确是“医闹”存在的原因之一,却不能成为纵容其泛滥的理由。“根除医疗腐败,才能杜绝‘医闹’”的说法,可以是一时激愤的牢骚,却不该受到舆论的鼓励,否则,我们将既得不到良好的医疗环境,也不可能在出现医疗纠纷时,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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