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謊儀

测谎仪

鉴别谎言的机器
“测谎”一词,是由“测谎仪”(Lie Detector)而来;“测谎仪”的原文是Polygraph,直译为“多项记录仪”,是一种记录多项生理反应的仪器,可以在犯罪调查中用来协助侦讯,以了解受询问的嫌疑人的心理状况,从而判断其是否涉及刑案。由于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此时大都会否认涉案而说谎,故俗称为“测谎”。准确地讲,“测谎”不是测“谎言”本身,而是测心理所受刺激引起的生理参量的变化。所以“测谎”应科学而准确地叫做“多参量心理测试”,“测谎仪”应叫做“多参量心理测试仪”。
    中文名:测谎仪 外文名: 所属品牌: 产品类型: 英文名:Polygraph 别 名:多项记录仪 发明者:西萨重·隆布索 原 理:生理变化 构 成:传感器、主机和微机

发展历史

1870年,意大利心理学家Angelo Mosso发现当人害怕或恐惧时,脉搏会变化,最早使用仪器侦讯犯人。1885年,其学生Cesare Lombroso发明仪器,量度嫌犯血压转变作侦讯用途。1914年,意大利心理学家VITtorio Benussi发现,人在说谎时呼吸的吸气与呼气的时间比值会产生变化,并制造仪器量度。1910年代心理学家威廉·莫尔顿·马斯顿(William Marston)研究用作审问德国战犯的仪器,量度血压和皮肤导电率,但最后放弃计划。

1920年,加利福尼亚大学的John A. Larson发明了一部记录血压和皮肤导电率的仪器,被首次应用到警察长和麦(August Vollmer)任内柏克莱警察局的执法上;Leonarde Keeler后来将仪器改良,加上GSR(Galvanic Skin Reflex)制成“Keeler Polygraph”,并发明可携式测谎机(为现代测谎机之雏形)。至于测谎机的英语"polygraph",是由James MacKenzie于1906年首次使用,当时他把一部由他制造的测量脉搏仪器命名为"ink polygraph"。他于1915年写了相关研究的第二份论文,1917年重发相关研究的文章。

1930年代,自称“测谎机之父”的马斯顿致力推动测谎机在法庭等领域的应用。1938年他出版了《测谎机测试》(The Lie Detector Test)一书,阐述测谎机原理和应用,同年更现身吉列公司的广告,声称测谎机显示出吉列的刀片比其他牌子优胜。值得一提的是,由马斯顿创作(并受其妻子启发)的漫画角色神奇女侠,其拥有的武器Lasso of Truth(诚实套索),就是使人诚实说出真话的绳套。

1970年,美国Dektor C/S 公司研发声压测谎仪(Psychological Stress Evaluation),分析说话声频在频率8至12Hz间的变化情况。1996年,美国国防部发展出电脑化声纹测谎仪CVSA(Computer Voice Stress Analyzer),可根据受测者说话的声纹变化测出是否说谎。2001年,美国制造测谎机的三大公司(Lafayette、Stoelting、Axciton)将传统测谎机电脑化,并配以分析软件,并加入检测其他生理反应(如身体晃动程度、手指脉搏波等)。

构造

现代测谎仪由传感器、主机和微机组成。传感器与人的体表连接,采集人体生理参量的变化信息;主机是电子部件,将传感器所采集的模拟信号经过处理转换成数字信号;微机将输入的数字信号进行存储、分析,得出测谎结果。以市场售价为35000元的乳白色PG-7型多参量心理测试仪为例,它只有一本32开的书本大小,由传感器、主机和微机3部分组成。

传感器有3个触角:戴在人手指上的皮肤电传感器,这是一种不锈钢电极,用来测量皮肤电阻的变化;呼吸传感器是拉伸传感器,系在人的胸部,测量人呼吸的变化;脉搏和血压传感器是一种压敏传感器或血压计,戴在人腕部或臂部,测量人脉搏和血压的变化。

主机的作用是将传感器所采集的模拟信号经过处理转换成数字信号,输入计算机进行存储、分析。确切一点说,测谎技术是一种心理测试技术。所谓的心理测试技术,是以生物电子学和心理学相结合,借助计算机手段完成的对人物心理的分析过程。按照心理学的理论,每个人在经历了某个特殊事件后,都会毫无例外地在心理上留下无法磨灭的印记。作案人在作案后随着时间的延续,心里会反复重现作案时的各种情景,琢磨自己可能留下的痕迹,甚至想不琢磨都无法克制。

每当被别人提及发案现场的一些细节时,作案人的这种烙印就会因受到震撼而通过呼吸、脉搏和皮肤等各种生物反应暴露出来。这种细微的反应被测试仪器记录下来后,便汇集形成或者知情、或者参与的结论。正基于这种原理,心理测试技术在测试嫌疑人时既允许回答“是”或“不是”,也允许受测人以沉默作为回答。

功能作用

基本功能

认定和排除犯罪嫌疑是测谎的基本功能。特别是在侦查工作前期,侦查人员根据初步侦查和调查掌握的情况,发现了嫌疑对象,但尚无确凿证据认定该对象是否犯罪分子,通常采用传唤或拘传的方法,进行正面审查,以排除或肯定犯罪嫌疑。但作案者和无辜者都会极力辩解,否认犯罪,其供述有的一时难以查证或虽能查证但需花费大量时间和经费。这时,若使用测谎技术,就能迅速地排除大量的无辜嫌疑人,筛选出重点嫌疑对象,在条件比较好的情况下还可以直接认定犯罪分子,然后围绕重点嫌疑对象开展审讯和调查,可以事半功倍,大大提高破案效率。

证据作用

关于“测谎”结果的法庭证据作用,中国过去一直认为“测谎是唯心的”而全盘否定。直到80年代公安部有关人员到日本考察后才认识到“测谎是有科学根据的”,决定在中国开展“测谎”工作。1981年,中国引进美制MARK-Ⅱ型测谎仪一台,至1985年先后在北京、沈阳、南昌等地办案16宗,准确率在90%左右,显示了“测谎”技术辅助预审工作的明显效果。

1991年,公安部科技情报所和中国科学院自动化所组成的“测谎仪课题组”研制出“PG-1型心理测试仪”,并于同年6月开始试用。辽宁省公安机关据此侦破了几起只有嫌疑人而缺少物证的久拖未破的积案,其100%的排除无辜准确率、98%的认定准确率,连美国权威都惊叹说:“我们还没有做到!”从此,国产测谎仪名声大振。接着,公安部将此项目列入“八五”重点项目。“九五”期间,又被列入国家科技攻关项目。

目前,已开发出PG-7型测谎仪,将测试参数增加到包括皮肤电阻、血压、脉搏、呼吸等。目前,中国使用测谎仪的单位已经超过100家。测谎仪在全国各级公安司法部门试用的几年时间内,已成功地辅助侦破了大批疑难案件。

有人提出:能否将测谎仪引入中国司法,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测谎结果,作为证据直接使用?对这一观点,司法界的专家们认为:测谎仪虽然如此神通,但从中国目前的立法来看,测谎结论尚不能直接作为证据在法庭上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二条明文规定的七类法定证据,不包括测谎结论。原因在于:测谎技术及其结论的可靠程度(准确率)并不尽善尽美。目前在中国,由于测谎技术的引进、开发、研究和应用还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作为一种高新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研究和应用还是极少触及的新领域。测谎结果还不能作为证据直接使用。

对测谎技术应抱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绝对化。既要看到它的科学性和在审判中的积极作用,也要认识到该技术的局限性,从而使这项高新技术在审判工作中不断得到完善和发展。不久前,《人民法院报》发表署名文章,提出:测谎仪不宜推广使用。文章说,测谎仪的制作虽有其科学的依据,但是,由于人的思想是非常复杂的,其心理活动和说话的真伪与科学数据的图谱不可能完全一致。其次,对有精神病患者、先天性心脏病、窦性心律不齐的人或接受过特殊训练的人,测谎仪也可能出现偏差、误断。

从司法实践看,对测谎仪的测试结果是否具有证据力,看法并不一致。在美国,有判例指出,尽管是在特定的法庭由当事人约定,测谎仪的测试结果也不能被作为证据使用。由此可见,即使在最先使用测谎仪的美国,也并非一概认定测验结果的证据效力。

在没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或某一民事、行政等法律关系存在或成立的情况下,即使测出当事人说谎,也难以证明具体事实的存在。此时的测试结果充其量也只能说明当事人所述不真实,而真实内容是什么,仍需其他证据证明,测谎仪是测不出事实的。

测试技巧

相关-无关测试(relevant-irrelevanttest)

比较受测者回答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和无关的问题时的生理反应,前者可以是问受测者有否犯案,或是否知道犯人的身份,而无关的问题则不会引起情绪变化(如:“今天是星期五吗?”)犯案者对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产生的反应,应会比由无关问题引起的反应强烈,而非犯案者对两类问题的反应应该差不多。有批评质疑此类测试的可信性,因为测试以质问的形式进行,可能使受测者紧张,其生理反应可能会与因撒谎而引起的反应相混淆。

对照问题测试(control question tests)

比较受测者对以下两类问题的生理反应:一、与案件有关的问题;二、一些相信会引起非犯案者生理反应的问题(称作对照问题)。对照问题会问及一些负面的行为,通常是与案件同类的行为,例如在偷窃案中,对照问题可能是“你曾否偷窃?”非犯案者应会对“对照问题”的反应较强烈,而犯案者则应对与案件有关的问题反应较强烈。

罪知感问题测试(concealedinformationtests(CIT)或guiltyknowledgetests(GKT))

受测者会被问及一组相关的与案件细节有关的问题,而这些细节只有犯案者和探员才知道,例如“你从窗户/大门/阳台进入案发现场”,犯案者应会对含真正答案的问题有较强烈的反应。此类测试只能应用于已发生的案件,难以应用于详情未明的事件。

紧张高点法(peak-of-tension test)

与CIT类似,分别在于问题是顺序发问(如:“被盗的金额是$1,000?$2,000?$3,000?”如此类推),犯案者的生理反应,应会随着正确答案的逼近而渐强,同时随着正确答案的远离是逐渐平复,调查员试图根据图谱找出真相。

准确度

自推出以来,测谎机的准确性已备受质疑。美国国家科学院(NAS)于2003年发表题为"The Polygraph and Lie Detection"(测谎机与谎言侦察)的研究报告指出,大部分针对测谎机的研究,质量并不理想;经过挑选,该报告找出57个使用“足够的严谨科学方法”的研究。综合该批研究,报告指测谎机测试对找出真相“较纯粹靠运气强,但决未能尽善尽美”。报告同时指出,该批报告仍然可能高估了测谎机的准确性,故得出的测谎机准确度仍较真实的为高。对于测谎机的准确度,美国国会的美国科技评鉴处(Office of Technology Assessment)在NAS的报告之前所发表的报告结果,与NAS的报告相符。

测谎误区

测谎仪专门用来“测谎”

人在说谎时的心理变化必然引起一些生理参数的变化(皮肤电、脉搏、血压、呼吸等的变化),它们一般只受植物神经系统的制约而不受大脑意识的控制,通过测谎仪测定这些生理参数的变化就可以分析心理变化,从而判断是“真实”还是“谎言”。“测谎其实测的是心理刺激所引起的生理参数变化,而不是‘谎言’本身。”

说谎后心慌才导致露馅

一般人总认为“测谎”的依据必定是受测者(尤其是嫌疑人)在因违背良心的“不安”(罪恶感)、“恐惧”以及对谎言被揭穿后可能受处罚的“忧虑”等所引起的心理“紧张”状态下产生的心理反应。这其实是一种误解。

实际上,多道心理测试所真正依据的是受测者内心对某些事物(如犯罪过程、犯罪情节、现场情况、受害人情况等)的“关心”(concern)程度而表现于生理上的反应。有的甚至是以对该事物的“知”与“不知”作为判断的依据。

因此,真正足以影响测试结果的是案件的性质、案情资料是否充足等因素,至于受测者是否奸诈、说谎成性或天性胆小(只要没有经过反测试训练),则不致影响测试结果。

测谎仪能够完全测出“谎话”

只要说了假话,测谎仪就一定能发现吗?,不能说所有的谎言都能够攻破,应该说,在已经确定的嫌疑人范围内,基本上通过犯罪心理的这种测试,能够把他找出来。其实测谎仪并不是万能的。一方面,测谎仪能否发挥正常的作用,跟测试的外部环境、被测试者个体状态、测试师的水平以及问题的设计都密切相关。“有的测试也会因为条件不够,最终一无所获。”

在FBI受理的“绿河杀人案”中,残忍的“绿河杀手”也通过了测谎。这在案子解决后引起了不少专业人士的兴趣。更多的人认为,测谎仪之所以失效是因为“绿河杀手”本身有严重的心理问题。当他面对测谎仪的时候能够平静的说出谎话,一部分原因是他觉得对那些被害者的“虐杀”是自然的,理所应当的。然而,有一部分人认为测谎仪对心理素质比较好的人毫无效果。因为测谎仪曾一度被用作测定CRI资格的仪器。CRI必须要通过测谎仪。

各国仪器

美国仪器

历来主张和赞同对政府内部雇员使用测谎器,以判断他们是否忠诚可靠。长期以来,美国政府一直用测谎器进行测验,而现在用得越来越多了。在1982年,联邦政府对其雇员用测谎器进行了2.3万次测验,这个数字是10年前的3倍。美国前总统里根在位时,曾颁布一项命令,联邦政府将更加广泛地使用测谎器来进行有关保护国家安全的调查,以防止雇员们向新闻界泄露机密情报。由于国会的反对,这一命令被无限期地推迟执行。否则,联邦政府的各个机构就要使用测谎器,仅国防部就将有12.8万名雇员接受测谎检验。根据这项命令,如果拒绝测谎就会分别受到降级以至解雇等不同程度的处分。此外,为联邦政府服务的大约350万人,也都有可能在调查泄露情报时被迫接受同样的测验。去年,在美国总统大选期间,研究人员利用韩国生产的新型测谎仪对美国民主与共和两党总统候选人戈尔和小布什电视辩论的声音进行了测试,结果发现戈尔的说谎率为23%,而小布什说的话中有57%是谎话。

中国仪器

由于中国引进测谎技术的时间很短,推广应用还不普遍,测谎结论还不能作为诉讼证据在法庭使用。即使在美国,至今也还有一些州的法律没有承认测谎的证据效力。但无论法律公开承认与否,测谎结论对陪审团和法官判案的影响力则是无庸质疑的。测谎结论在中国虽然还不能作为诉讼证据使用,但通过测谎,可以印证、支持、加固现有证据体系的可信度和证明力,从而使侦查人员审讯突破犯罪嫌疑人的信心更加坚定,使检察官和法官对现有证据的确实性坚信不疑,在判决和裁定案件时能够果敢决断,有利于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法律虽然暂时还未规定测谎结论的证据效力,但测谎技术作为侦查工作的辅助手段和判断案情的有效工具,其意义和作用是值得充分肯定的。

2001年1月4日,公安部科技鉴定委员会对国产PG-7型多参量心理测试仪(即俗称的测谎仪)进行鉴定。评审委员会的鉴定认为:公安部科技信息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承担的“测谎仪课题组”,历经10年研制的PG型多参量心理测试仪,在硬件和软件方面具有创新性,整体上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同类产品的水平。测谎仪终于有了“中国造”!从产品的大量试用效果来看,PG型心理测试仪的运用,在刑事案件侦查、审讯中起到了事半功倍的作用。

虽然测谎仪在中国不能作为破案的唯一依据,但已经成为一种破案的重要手段。据报道,从1991年到现在,中国已使用测谎仪破案近2000起,山东、安徽、浙江、湖北、云南、内蒙古、黑龙江等省区有关部门已配备了测谎仪。专家们明确表示:“测谎仪作为商品,在国内要逐步向司法机关推广。”

目前测谎技术在国内存在着不少潜在的服务对象。专家们建议以下两个部门可以考虑引进测谎技术:一是检察机关,在反贪案件的侦察过程中,办案人员所面对的嫌疑人一般是素质较高、隐藏较深的官员。这类案件的犯罪情节大多是在“一对一”的情况下发生的,取证难、突破难,而用测谎技术来对付这类人较为有利。

二是保险公司,现在已发生了不少骗保案件,一旦引进测谎技术,保险公司如怀疑哪个投保人的投保动机不纯,就可在办理保险手续前委托测谎机构对投保人作测谎,对被测出动机不纯者,可以拒绝其投保。另外,在理赔阶段,保险公司如怀疑有人存心骗保,也可对之作测谎。

局限性

测谎决不能代替侦查和讯问,在被测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测谎,履行必要的手续,并严格按照测谎程序的要求进行测谎,则不违法,并能收到应有的效果。但滥用测谎则会导致不良后果。

查清案情主要是靠艰苦细致的侦查、调查和讯问工作,测谎技术只能作为侦查工作的辅助手段。应当实事求是、恰如其分地认识测谎技术的作用,即不能全盘否定它,又不能对它期望过高,夸大其作用。

最近,媒体把测谎仪吹得神乎其神。被传媒神话了的测谎仪给人们一个误导:有了它,再狡猾的犯罪分子也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再疑难的案件也“一测即破”;有了它,司法和纪检部门可以不费吹灰之力的破获大案要案,扫清社会丑恶现象已是指日可待。其实,测谎仪并不是万能的,它“出具”的证据,如同其他科学证据一样,不可能百分之百正确。测谎工作的对象是人,是活生生、有思想的,仪器检测到的是被测人的心理变化参数。因此,被测人的心理状况如何,直接关系到测试的效果。

实践证明,测前谈话是整个测谎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从某种意义上说,测前谈话比正式测试更为重要。受测者在测试中能否出现应有的反应,取决于他在测试前是否处于测谎所需要的心理状态。而这种心理状态正是需要测谎员通过测前谈话来引导和调控的。测前谈话是否得法。

在相反的情况下它也会弄错。例如当一个无辜者的表现看来像个犯罪者的时候,由于害怕而使得他在供述时显得十分紧张,这样极可能被误认为是在说谎。也就是说,若是没有任何说谎的理由,而又出现说谎的反应时,有可能是其他的原因所造成的。测谎仪的机理在于通过测定被测试者的呼吸、脉搏、血压、瞳孔、皮肤电、脑电波等参数,并将该参数与正常值(所谓的“讲真话”时的参数)相比较,得出被测试者的测试参数是否处于正常值的范围,从而确定被测试者是否说谎。

上述正常值的取得采用的往往是逻辑学中的不完全归纳法,即通过考察某类的部分对象具有的属性从而作出关于某类所有对象都具有该属性的推理。不完全归纳法的缺点在于容易出现“轻率概括”的错误即仅凭少量事例得出一般性结论。因此,以该逻辑方法确定的正常值作为测慌的标准,不能唯一排他的得出被测试者是否说谎的结论。

反对呼声

“反技术派”和伦理、司法界的一些人士对测谎仪深恶痛绝,他们认为:“测谎仪仅仅是从拷打肉体进化到拷问精神。一副科学的面具无法遮蔽它的本质:测谎是对精神的“刑讯逼供”。”现代测谎仪与古老刑具的不同仅仅在于:刑具测试的是肉体对痛苦的感知和承受力,如18世纪意大利著名法学家贝卡利亚所说,“让痛苦成为真相的熔炼炉”;测谎仪则是利用“一般不受人的意识控制的植物神经系统”,让真正的犯罪嫌疑人“最快5分钟就能交代问题”。

肉体刑讯逼供“是看你的骨头硬,还是我的鞭子硬”;测谎技术则是测试者与被测者之间的精神较量。专家们利用数据、指标,使犯罪嫌疑人经历一场“精神浩劫”。一个对测谎仪一无所知并已被搞得筋疲力尽的犯罪嫌疑人,面对操纵着诡异莫测仪器的专家所精心准备的问题,他的精神所受的折磨决不亚于刑具带给肉体的痛苦,只是这种痛苦有了文明雅致的外衣。

其实,当今科技的发展已经使测谎仪落伍了。国外的技术专家们已经研发了多种“令人振奋而又有效”的技术,用来“偷听人的潜意识”。比如,利用药物抑制人的中枢神经系统,使之轻易袒露真相。如果某些急功近利的专家拥有了这种技术,那么实验室会比法庭更有效、更不可抗拒地揭示真相,最终使法庭、沉默权、无罪推定之类,都成为一钱不值的东西。随着测谎仪的不断改进,它最终会取得合法的证据地位。到那时,专家就是我们的法官。

不过,一旦这一切成为现实,那些执掌该项技术的人,就能控制我们、支配我们,事先知道我们要干什么,事后知道我们干了什么,最终做到让我们干什么我们就干什么。在美、日等高科技国家,测谎仪不受司法界垂青,反受诸多限制,因为宪法所保障的沉默权使测谎仪成为逻辑上不必要的东西。

高科技向司法的渗透有两种情况:指纹分析、血液检验、DNA分析等处置的是客观证物,司法已经认可;而测谎仪这类针对人类精神的器械,则是悬在我们头上的达摩克斯宝剑。当“投保、员工考核和情感测试”也用上了测谎仪,而且测谎仪一时热炒脱销的时候,我们即可看到一个拷问精神的幽灵在大地上游荡。

故事传说

根据传说,世界上第一台测谎仪是由一位印度牧师在几个世纪之前发明的。他会把嫌疑人和一头“魔驴”关入一间封闭的房间里,根据指示,嫌疑人应该拉住魔驴的尾巴。如果驴子开始说话,那表示这名嫌疑犯是在说谎;如果驴子保持沉默,那么嫌疑人说的就是实话(但是,牧师会秘密地在驴子尾巴上放炭灰)。嫌疑人被带出房间后,他通常会声明自己是无辜的,因为驴在他拉它尾巴的时候没有说话。但是牧师随后会检查嫌疑人的手。如果手是干净的,那表示他在说谎(有时候使用测谎仪造成的心理威胁比测谎仪本身更有效)。

创意玩具

目前网络上在销售的一款创意整蛊玩具,玩具原理为根据人的脉搏跳动引起的皮肤电阻变化来判断人是否说谎。当然,产品仅作为朋友之间或者聚会时开心、整蛊用。并不能作为法律上等专业测谎仪使用。

产品采用3节7号电池供应能量,会产生轻微的电击感。略有疼痛,但这种疼痛都是人体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并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该仪器在使用的时候会对电子仪器如心脏起搏器等产生一定的干扰效果,所以诸如心脏病、癫痫病等类似疾病患者或者对电击反应较强烈的人不要使用本仪器。

案例

1996年9月12日,一名女童于台湾台北市空军作战司令部营区内遭到奸杀身亡,调查局对可能涉案的士兵江国庆实施测谎检测,结果未通过,江国庆在1997年8月13日遭执行枪决。2011年1月28日,由台北地检署传唤许荣洲到案说明,经由检察官讯问后,许荣洲坦承是犯下空军女童性侵命案的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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