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押監管

质押监管

业务模式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1]
    中文名:质押监管 外文名: 别名: 业务模式:标准仓单质押 优点:质押货物权利凭证--仓单 由来:出质人需要融资

工作内容

1、在汽车4S店内工作,对银行质押物进行日常监管;

2、负责质押车辆、货物的接收、盘点、换证、移动、释放;

3、汽车项目负责保管质押车辆、钥匙、合格证,每日早晚两次查库;

4、及时上报监管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5、接受和执行公司(监管公司)的各项工作指令;

6、接受和配合公司与银行的巡视及视频检查;

7、完成日常业务报表。

开证监管

是指银行为进口商开立信 用证向国外的生产商或出口商购买货物,进口商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其余部分以进口货物的货权提供质押担保的货押业务。同样也只有建立信息系统才能对保证金和货物进行有效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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