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長

团长

军队中团级单位的最高指挥官
团长是军队中一个团级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一般由上校或者中校担任。[1]团长的上级为师长或旅长,下级为营长。每个团原来约一千多人加强团可达3000人。在解放军中,和团长平级的是团政委,政委有部署命令的权力,只有团长署名未经政委副署的命令无效,由此实现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这个制度是在古田会议建立的。在团级部队有团党委,党委书记是政委,团长是副书记,在人事任免方面,政委居于主导地位,团长则负责军事工作。“团长”也用于形容因寒冷,穿着衣物或复盖的被子等不能抵御寒冷而蜷缩靠自身取暖。
    中文名:团长 外文名: 别名: 上级:师长或旅长 下级:营长 团营编制:三营制和四营制

制度

军队中一个团级单位的最高指挥官,一般由上校或者中校担任,国军早期有少将军衔的团长,如金佛庄、杜聿明。每个团原来约一千多人加强团可达3000人。团长一般配备警卫员。

在军队中团营编制有三营制、四营制。分别是步兵团下辖三个步兵营或三个步兵营加一个炮兵营。少数团队也有五营制编制的。

基本职责

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对团长职责这样规定:

旅(团)长和旅(团)政治委员同为全旅(团)人员的首长,共同负责全旅(团)的工作。旅(团)长对全旅(团)的军事工作负主要责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和掌握全旅(团)情况,根据上级的指示和意图,适时提出军事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要求,领导部属贯彻执行;

(二)领导全旅(团)的战备工作,指挥全旅(团)完成作战任务;

(三)领导全旅(团)的军事训练,规定营、连的训练任务,经常进行督促检查,保证军事训练任务的完成;

(四)教育和带领全旅(团)贯彻执行条令、条例和规章制度,严格行政管理,遵纪守法,严守秘密,预防各种事故、案件;

(五)掌握全旅(团)的编制和实力情况,严格执行编制规定,做好装备管理工作;

(六)教育培养所属军官,不断提高其军政素质和业务能力;

(七)领导后勤和装备工作;

(八)关心部属的物质、文化生活,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九)领导机关建设,发挥机关的职能作用;

(十)领导全旅(团)完成上级赋予的其他任务。

第三十六条团长有以下职责:

1、制定学期全团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并向全体大会作报告;

2、决定、组织、主持召开团长会议及临时团长会议;

3、当团长会议就团内工作讨论产生分歧时,由团长做出最终决定;

4、指导开展记者团工作,适时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5、负责安排记者团采访、培训等活动和其他事宜.

6、签署团长会议决议并公示;

7、签署团内处罚决定并公示;

8、对外代表记者团,处理涉外事务;

9、统一安排团内新闻采访;

10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七条副团长有以下职责:

1、副团长协助团长工作,负责监督和管理团内成员的工作情况,汇总意见,改进工作方法.

2、参与团内重大活动的计划安排,分管团内的部分工作;

3、副团长负责考勤记录并定期总结公布.

4、副团长负责将开会记录整理备案.

5、协助团长制定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6、参与团长会议讨论,就具体问题提出可行性意见;

7、建议召开临时团长会议;

8、团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团长或校报编辑部指定一名副团长代行团长一切职责;

9、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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