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張家口爆炸事故

11·28张家口爆炸事故

2018年河北省张家口爆炸事故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一起爆炸事故,初步调查原因是为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3人死亡、22人受伤。[1]
  • 中文名:11·28张家口爆炸事故
  • 外文名:
  • 发生地点:
  • 事发时间: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
  • 事故地点: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
  • 人员伤亡:22人死亡,22人受伤

事故经过

2018年11月28日零时41分,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一起爆炸事故。

2018年11月28日9时许,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吴姓工作人员说,爆炸发生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门口,系一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待进工厂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燃了周围车辆。具体爆炸原因有待化验,专家已赶赴现场调查,尚未发生二次爆炸。由张家口市安监局,公安消防部门和盛华公司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隐患排查组,进入厂区逐线逐点排查,关注厂区内危化品的保管和转运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018年11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消防和电力部门核实,当地爆炸事故调查的初步原因为运输乙炔的大货车爆炸,引起了化工厂周边车辆连环爆炸燃烧。

事故伤亡

伤员救治情况:

22名伤员中,在张家口住院治疗10名,在北京治疗8名,4名轻微伤员已出院,伤员总体病情基本稳定。

遇难者遗体DNA认定情况:

截至11月30日15时,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对死亡者DNA鉴定已完成20人;其余3名死亡者DNA鉴定仍在进行中。

截至11月29日18时,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DNA对比,已确认7名失联人员身份。

截至12月1日,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对遇难者DNA鉴定已全部完成。确认的23名遇难者,与遇难者家属登记失联的23人身份相符。

事故处置

送医救治

事故发生后,22名伤者已分别送往河北北方学院第一医院和二五一医院等医院救治。

截至2018年11月28日凌晨2时48分,22名受伤人员中,2人在市第一医院救治,生命体征正常;8人在解放军251医院救治,其中3人危重伤、5人生命体征正常;5人在北京解放军304医院,2人在北京朝阳急救中心,1人在北京儿童医院救治;另有4人轻伤已出院。

事故调查

经初步调查,事故中过火大货车38辆、小型车12辆。

截至11月29日18时,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经DNA对比,已确认7名失联人员身份。

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张家口市立即成立事故处置现场指挥部,迅速开展现场搜救、伤者救治、环境监测等工作,并对事故原因展开调查。

在应急管理部的精心指导和大力帮助下,事故调查组从中国化工协会、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应急管理部消防研究所等单位选调15名行业权威专家,邀请公安部门国家级爆炸专家,组成事故调查专家组,通过事故现场勘察、查阅相关资料、调阅操作参数、询问有关人员、专家技术分析,初步查明,张家口市“11·28”爆燃事故直接原因是: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漏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导致停放公路两侧等候卸货车辆的司机等23人死亡、22人受伤。

紧急救援

2018年11月28日,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伤亡后,应急管理部高度重视,已派出副部长付建华率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善后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2018年11月28日凌晨零时41分,我市119指挥中心接报,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附近发生爆燃。指挥中心第一时间调集6个消防中队、19部消防车和约100名消防队员赶赴现场分析研判火情,组织扑救火灾,并对事故现场和外围实施临时管控。市120急救中心派出5辆救护车、46名医务人员前往现场救援。

明火在28日凌晨2时48分基本扑灭。现场搜救工作基本结束,事故造成23人死亡、22人受伤,过火的大货车38辆、小型车12辆。

事故通报

2018年11月28日21时40分,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常务副市长郭英通报了“11·28”爆燃事故有关情况。省、市两级监测结果表明:设立的5个空气监测点位均未检出有毒有害物质,地下水监测未见异常。

2018年11月29日晚,张家口市政府举行桥东区爆燃事故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就事故处置工作总体进展、伤员救治、失联人员登记和遇难者身份核实等最新情况进行发布。

11月30日14时,张家口市政府召开“11·28”爆燃事故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原因初步调查结果。现已初步查明,发生爆燃事故是由于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所导致。

涉事管控

2018年11月29日晚间,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张家口市政府发言人、副秘书长张文浩表示,涉事企业相关负责人已被管控。

2018年11月30日,涉事企业15名相关责任人已被警方控制。

哀悼致歉

2018年11月28日凌晨,河北省张家口市桥东区大仓盖镇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对此他们感到万分痛心和愧疚,向逝者及其家属表示沉痛哀悼,向所有伤者及其家属致以最深切的慰问,向张家口人民、全国人民深深致歉。承担事故责任,做好善后工作,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和追责问责,并配合政府全力做好伤员救治等工作。

身份确认

截至2018年11月30日15时,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对死者DNA鉴定已完成20人,其余3名死者DNA鉴定仍在进行中,其中与失联人员20人相符。此前,张家口市已登记23名失联人员(其中,张家口市17人、山西省5人、内蒙古自治区1人),涉及20户家庭。

12月1日,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发布通报称,截至当天,事故伤亡人员情况没有变化。通报同时提及,张家口市公安局刑警支队DNA实验室对遇难者DNA鉴定已全部完成。确认的23名遇难者,与遇难者家属登记失联的23人身份相符。

遇难名单

2018年12月4日,张家口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了“11·28”爆燃事故23位遇难者名单。

“11.28”爆燃事故23位遇难者名单

齐迎福 贾 凯 陈海云

张万山 任来锁 张万杰

郭志成 王 金 韩经国

魏德冈 徐云生 蔺玉峰

郭明亮 张 斌 杨 波

牛天晖 任建祥 祁晓云

祁晓雯 郭振华 王利丽

任占梅 侯怡冉

约谈实施

2018年12月7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会同国务院国资委约谈了中国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付建华主约谈,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国资委综合局和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约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等14家中央企业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约谈指出,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造成23人死亡)是近年来中央企业发生在化工生产企业伤亡最严重的事故,也是自2012年河北克尔化工有限公司“2·28”重大爆炸事故(造成29人死亡)后,全国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影响恶劣,与中央企业形象严重不符。

2018年12月18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约谈实施办法(试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了河北省张家口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主约谈,应急管理部有关司局负责人参加了约谈,河北省应急管理厅主要负责人及河北省化工重点市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约谈指出,河北省张家口市中国化工集团公司盛华化工有限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伤亡惨重,损失重大,充分暴露了当地政府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重发展轻安全。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有关监管部门对国家部署的重点工作不落实,监管执法宽松软,对党中央、国务院三令五申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要求重视不够,贯彻落实不力。

调查报告

2019年2月3日,据河北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消息,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报告称,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1人受伤(4名轻伤人员康复出院),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2018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损失4148.8606万元,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报告指出,事故发生后,张家口市政府成立了剩余危险物料处置领导小组,对盛华化工公司制定的处置方案进行论证,对剩余危险物料逐项逐类处置,全过程监督指导,确保安全。事故发生后,盛华化工公司未按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告,瞒报事故,误导事故调查。

报告还表示,经调查认定,河北张家口中国化工集团盛华化工公司“11·28”重大爆燃事故是一起重大危险化学品爆燃责任事故。公安机关对12名企业人员依法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审宣判

2019年11月25日,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就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重大燃爆责任事故案进行公开宣判。

法院判决认定,12名被告人均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根据各被告人的工作职责、监管条件、履职能力、履职情况、案发后组织参与事故抢救情况及认罪态度,对其中11人分别判处五年至三年有期徒刑,1人免于刑事处罚。

法院审理查明,12名被告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致使发生重大危险化学品燃爆责任事故,造成多人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失职行为已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据此前报道,2018年11月28日零时40分55秒,位于河北张家口望山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的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泄漏扩散至厂外区域,遇火源发生爆燃,造成24人死亡(其中1人后期医治无效死亡)、21人受伤(4名轻伤人员康复出院),38辆大货车和12辆小型车损毁,截止2018年12月24日直接经济损失4148.8606万元,其他损失尚需最终核定。

事故回应

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称,公司员工均正常上班,但公司已经暂时停产。

2018年11月28日晚9时许,河北张家口市举行“张家口桥东区爆炸事故情况发布会”。会上通报,该事故搜救工作基本结束,现场经搜救确认已有23人死亡,22名伤者已送往医院救治。据张家口市常务副市长郭英介绍,本次事故中有8名伤势较重的伤员已被送往北京医院进行救治。

事故原因

2018年11月28日9时许,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吴姓工作人员说,爆炸发生在张家口市桥东区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门口,系一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等待进工厂过程中发生爆炸,并引燃了周围车辆。具体爆炸原因有待化验,专家已赶赴现场调查,尚未发生二次爆炸。由张家口市安监局,公安消防部门和盛华公司技术人员共同组成隐患排查组,进入厂区逐线逐点排查,关注厂区内危化品的保管和转运情况,消除事故隐患,严防次生灾害发生。

2018年11月28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消防和电力部门核实,当地爆炸事故调查的初步原因为运输乙炔的大货车爆炸,引起了化工厂周边车辆连环爆炸燃烧。

2018年11月30日,河北省张家口市政府召开“11·28”爆燃事故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原因初步调查结果。初步查明,发生爆燃事故是由于中国化工集团河北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漏,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遇明火发生爆燃所导致。

2018年12月13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机关报官方微信对外公布,事故原因初步分析,经现场勘察,查看视频、查阅资料、调阅工艺参数、问询相关人员及专家分析,初步判断事故直接原因是盛华化工有限公司氯乙烯气柜发生泄露,泄露的氯乙烯扩散到厂区外公路上、海珀尔公司厂区内,遇明火发生爆燃,引发停放在310省道上的50多辆车辆严重损毁,等待卸货的司机等社会人员大量伤亡。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