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甯市公安局

常宁市公安局

政府行政部门
常宁市公安局始建于1949年,共有工作人员497名,其中民警438名,干部职工59名。负责全市88万人口的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 中文名:常宁市公安局
  • 外文名:ChangNing Public
  • 办公地址:常宁市东一环茶箭村
  • 性质:政府行政部门
  • 行政级别:
  • 隶属于:常宁市人民政府
  • 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国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监督、检查工作、保护公共财产,预防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分析研究全市的社会治安状况,组织、指导全市公安警务工作;

2、加强全市公安民警的教育和管理,制订全市公安民警培训、教育及公安宣传的计划和措施,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3、制定全市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实施警务督察;加强对全市公安民警的监督;发现和查处全市公安民警违纪案件。

4、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形势,为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决策及时提供信息和依据。

5、组织侦破刑事案件、经济案件、毒品案件,依法打击各类犯罪分子,承担市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场所、特种行业、枪支弹药、危爆物品进行治安管理,依法查处各类治安案件。

7、依法对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和大型群体性活动进行管理。

8、管理公安机关110报警指挥系统,处理110报警、群众求助和监督电话,对紧急治安事件和重大紧急情况,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9、负责组织、指导全市的治安巡逻防控工作,对全市社会治安实施动态管理。

10、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和队伍建设。

11、负责对全市保安服务公司、内部保安组织、保安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

12、负责对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监察和管理。

13、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查。

14、受理、审核公民出国境申请;受理、审核境外人员签证、证件申请;处理国籍事务;收集、处理出入境情报信息;查处出入境违法活动;负责对派出所境外人员管理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宾馆、饭店做好境外人员住宿登记工作。

15、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车辆和驾驶员,处理交通事故,维护全市的道路交通秩序。

16、组织指导全市消防工作,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17、组织实施全市范围内的安全保卫工作。

18、负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19、负责全市公安装备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20、向全市人民群众进行安全防范和遵守法律法规、公共秩序的宣传工作。

21、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简介

常宁市公安局现设42个机构,其中综合部门4个,派出机构26个(派出所24个,接管水口山分局),执法办案大队12个。历经半个世纪的发展,常宁公安人创造了辉煌的工作业绩,拘留所连续9年被评为全国一级拘留所,刑侦大队、经侦大队被评为全国、全省优秀基层所队,一大批民警立功受奖,多项工作走在全省先进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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