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

银行服务
定义托收是指银行根据其所收到的指示处理资金单据和商业单据,其目的是为了取得承兑或付款,并在承兑或付款以后或者按照其它条件交付商业单据。光票托收(cleancollection)指债权人仅向托收行提交汇票、本票、支票等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跟单托收指债权人向托收行提交发票、提单等商业单据,可提交也可不提交金融单据,委托其代为收款的结算方式。光票托收是指不附带任何商业单据的金融单据的托收。[1]
    中文名:光票托收 外文名:clean collection 所属学科:金融学 金融单据:汇票、本票、支票 办理时长:通常为30-40天。

光票范畴

不以受理行为付款行的外汇汇票、本票、支票、旅行支票债券、存单、存折、现钞等类似用以取得款项的凭证。

受理条件

托人本人应持有效身份证件,票据正本(票据抬头人应为委托人本人),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如系代办,代办人除须提供委托人本人有效证件、委托人票据正本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证件,并填写光票托收申请书,银行核验委托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无误,视作委托人授权代办人代为办理托收业务,且授权有效。

行对未曾受理过的或金额较大的金融单据,需向金融单据开立人查询有关付款要求,并视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受理托收申请,为此,有关查询费用需由您来承担。

票据背书应与票据抬头人一致,背书不可为私人印章。

倘因票据为伪冒背书或票面经涂改(包括金额、受益人、日期等)而引致退票,我行按有关法律规定

保留向委托人行使追索的权利,并对伪冒票据予以没收。

如在邮寄过程中金融单据丢失,托收银行依据国际惯例不负任何责任。

托收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均由委托人承担,我行照实向您收取。

注意事项

票据的名称、种类、期限、金额、币种。

收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付款人的名称和地址。

票据的背书。

远期票据是否承兑。

票据的利息条款。

票据签发人的名称和签字。

其他条款。

相关词条

相关搜索

其它词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