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标准
1.国际判断标准
1968年哈佛大学医学院特设委员会重新对脑死亡概念进行解释,制定了人类首个脑死亡判定标准:①不可逆的深度昏迷;②无自发呼吸;③脑干反射消失;④脑电活动消失(电静息)。凡符合以上标准,并在24~72小时内重复测试,结果无变化,即可宣告死亡。
2.我国判断标准
脑死亡的临床诊断依据包括:深昏迷、自主呼吸停止、脑干反射消失。必须同时、全部具备上述3项条件,而且需明确昏迷原因,排除各种原因的可逆性昏迷。
临床意义
1.更科学地判定人的死亡
脑是人的思维载体,脑死亡后作为人的本质特征的意识和自我意识丧失,生命个体就已没有存在的价值。因此在判定死亡上脑死亡更符合生命所处状态。
2.有利于器官移植
供体来源困难是当前困惑器官移植工作的主要原因。脑死亡的器官是最佳器官移植供体,因为移植的器官必须在有血供时从供体上取出,因此,在脑死亡后心跳未停止之前,有血压的情况下摘取移植器官是最理想的,成活率高。器官移植的发展在极大程度上要依赖于脑死亡患者提供器官。
3.减轻社会、家庭的负担
据粗略统计,ICU(重症监护病房)患者的费用是普通患者的4倍,而在ICU,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费用又是抢救成活患者的2倍。这种脑死亡后毫无意义的抢救及安慰式的救治,会给家庭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也会造成大量的医疗资源浪费。因此,花费巨大的人力、物力来抢救一个脑死亡患者是不值得的。
鉴别
脑死亡有别于“植物人”。“植物人”脑干功能存在,昏迷只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患者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而脑死亡是无自主呼吸,是永久、不可逆性的丧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