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密度

建築密度

建築物的覆蓋率
建築密度(building density;building coverage ratio),指在一定範圍内,建築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與總用地面積的比例(%)。是指建築物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範圍内所有建築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範圍内的空地率和建築密集程度。[1]
    中文名:建築密度 外文名: 别名: 英文名:building density 規 格:基底面積總和/規劃建設用地面積 不會超過:40%-50% 留出部分:用作道路、綠化、廣場、停車場等 标 準:取決于院落的組織綠地所占的比率

簡介

是指建築物的覆蓋率,具體指項目用地範圍内所有建築的基底總面積與規劃建設用地面積之比(%),它可以反映出一定用地範圍内的空地率和建築密集程度。

計算方法

建築密度是反映建築占用地面積比例的一個概念。建築密度大,說明用地中房子蓋得"滿",反之則說明房子蓋得"稀"。

建築密度=建築物的基底面積總和/規劃建設用地面積。比如一塊地為10000平方米,其建築底層面積3000平方米,這塊用地的建築密度就是3000/10000=30%。建築密度一般不會超過40%-50%,用地中還需要留出部分面積用作道路、綠化、廣場、停車場等。

建築密度與建築容積率考量的對象不同,相對于同一建築地塊,建築密度的考量對象是建築物的面積占用率,建築容積率的考量對象是建築物的使用空間。

标準

居住建築密度指标,取決于包括院落的組織,綠地所占的比率,氣候、防火、防震、地形條件等對住宅建築布置的要求,以及建築層數、層高、房屋間距和排列方式等各項因素。在一般情況下,平均建築層數愈高,建築密度愈低。根據1980年中國國家基本建設委員會頒發的《城市規劃定額指标暫行規定》,新建居住區的居住建築密度是:4層樓區一般可按26%左右,5層樓區一般可按23%左右,6層樓區不高于20%。

住建部官員:中國建築密度太高,不符宜居标準。2009年8月13日,在擴内需保增長的訴求下,地方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速,這也使得各地對用地的需求大為增加。來自國土資源部的消息,2009年報國務院批準城市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已全部完成。

全國81個城市獲批的城市新增建設用地規模較2008年增加16.7%。中國住房與城鄉建設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徐宗威,今天在此間以“城市發展與綠色經濟”為主題的世博論壇上表示,中國城市的建築密度和容積率太高,不符合宜居的标準,“中國人還沒有到都住二十層以上高樓的時候”。

徐宗威不同意“中國城市建設用地不多”的說法。他認為中國百分之三十的土地可用于城鎮建設,以當前人均一百二十平方米的城市面積計算,城鎮用地隻占中國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一點一,即使提高一倍至人均二百四十平方米,也隻占國土面積的百分之二點二。徐宗威指出,得益于經濟的持續增長、土地制度、行政體制以及改革開放的政策,中國城市化發展迅猛,城市化水平由改革開放初期的百分之十七點九發展至二00八年的百分之四十六。

中國的城市建設為中國經濟持續高速增長提供了設施支持、為中國六億城市居民提供了基礎市政公共服務和基本住房保障。“不過中國在城市化水平發展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如交通問題、環境質量不盡人意、人際交流淡薄、人和自然關系疏遠等,特别是建築密度和容積率太高,不符合宜居的标準。”這位中國著名城市問題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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