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實踐技能考試

醫師實踐技能考試

醫師行業準入考試
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是醫師資格考試的第一站,考試分為兩級四類,即執業醫師和執業助理醫師兩級;每級分為臨床、中醫、口腔、公共衛生四類。中醫類包括中醫、民族醫和中西醫結合,其中民族醫又含蒙醫、藏醫和維醫三類,其他民族醫醫師暫不開考。實踐技能考試采用多站測試的方式,考區設有實踐技能考試基地,根據考試内容設置若幹考站,考生依次通過考站接受實踐技能的測試。每位考生必須在同一考試基地的考站進行測試。隻有通過了醫師實踐技能考試才有機會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醫學綜合筆試。
  • 中文名:醫師實踐技能考試
  • 外文名:
  • 類别:
  • 主管部門:
  • 分類:兩級四類
  • 基本要求:準考證應考
  • 考試大綱:臨床類中醫類

考試大綱

職業素質

(一)醫德醫風

(二)溝通能力

(三)人文關懷

病史采集

(一)發熱

(二)疼痛:頭痛、胸痛、腹痛、關節痛、腰背痛。

(三)咳嗽與咳痰

(四)咯血整理

(五)呼吸困難

(六)心悸

(七)水腫

(八)惡心與嘔吐

(九)嘔血與便血

(十)腹瀉與便秘

(十一)黃疸

(十二)消瘦

(十三)無尿、少尿與多尿

(十四)尿頻、尿急與尿痛

(十五)血尿

(十六)驚厥

(十七)意識障礙

病例分析

(一)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二)肺炎

(三)支氣管哮喘

(四)肺癌

(五)呼吸衰竭

(六)結核病:肺結核、結核性胸膜炎、結核性心包炎、結核性腹膜炎、腸結核。

(七)胸部閉合性損傷:肋骨骨折、血胸和氣胸。

(八)高血壓病

(九)心律失常

(十)冠心病

(十一)心力衰竭

(十二)心髒瓣膜病

(十三)休克

(十四)胃食管反流病

(十五)胃炎

(十六)消化性整理潰瘍

(十七)潰瘍性結腸炎

(十八)肛門、直腸良性病變

(十九)肝硬化

(二十)膽石病、膽道感染

(二十一)急性胰腺炎

(二十二)急腹症:急性闌尾炎、消化道穿孔、腸梗阻、異位妊娠、卵巢囊腫蒂扭轉、卵巢囊腫破裂、急性盆腔炎。

(二十三)消化系統腫瘤:食管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肝癌、胰腺癌。

(二十四)腹部閉合性損傷:肝、脾、腸、腎損傷。

(二十五)腹外疝

(二十六)病毒性肝炎:甲型病毒性肝炎、乙型病毒性肝炎、丙型病毒性肝炎。

(二十七)細菌性痢疾

(二十八)艾滋病

(二十九)急、慢性腎小球腎炎

(三十)尿路感染

(三十一)慢性腎衰竭

(三十二)尿路梗阻、尿路結石、前列腺增生。

(三十三)缺鐵性貧血、再生障礙性貧血、溶血性貧血。

(三十四)特發性血小闆減少性紫癜

(三十五)白血病

(三十六)甲狀腺疾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症、甲狀腺腫瘤。

(三十七)糖尿病

(三十八)系統性紅斑狼瘡

(三十九)類風濕關節炎

(四十)四肢長管狀骨骨折和大關節脫位

(四十一)一氧化碳中毒

(四十二)有機磷中毒

(四十三)化膿性腦膜炎(流行性腦脊髓膜炎)

(四十四)腦血管疾病:腦出血、腦梗死。

(四十五)閉合性顱腦損傷:急性硬膜外血腫。

(四十六)婦科腫瘤:子宮肌瘤、宮頸癌、卵巢癌。

(四十七)小兒腹瀉

(四十八)營養性維生素D缺乏性佝偻病

(四十九)小兒常見發疹性疾病:麻疹、風疹、幼兒急疹、水痘、猩紅熱。

(五十)軟組織急性化膿性感染

(五十一)乳房疾病:急性乳腺炎、乳腺囊性增生病、乳房腫瘤。

體格檢查

(一)一般檢查

1.全身狀況

生命體征(體溫、脈搏、呼吸、血壓)、發育(包括身高、體重、頭圍)、體型、營養狀态、意識狀态、面容、體位、姿勢、步态。

2.皮膚

3.淋巴結

(二)頭頸部

1.眼:外眼檢查(包括眼睑、鞏膜、結膜、眼球運動)、瞳孔的大小與形狀、對光反射(直、間接)、集合反射。

2.口:咽部、扁桃體。

3.頸部:血管、甲狀腺、氣管。

(三)胸部

    胸部視診

(1)胸部的體表标志包括骨骼标志、垂直線标志、自然陷窩、肺和胸膜的界限。

(2)胸壁、胸廓、胸圍

(3)呼吸運動、呼吸頻率、呼吸節律

2.胸部觸診:胸廓擴張度、語音震顫、胸膜摩擦感。

3.胸部叩診:叩診方法、肺界叩診、肺下界移動度。

4.胸部聽診:聽診方法、正常呼吸音、異常呼吸音、啰音、胸膜摩擦音。

5.乳房檢查(視診、觸診)

6.心髒聽診:心前區隆起與凹陷、心尖搏動、心前區異常搏動。

7心髒觸診:心尖搏動及心前區異常搏動、震顫、心包摩擦感。

8.心髒叩診:心界叩診及左鎖骨中線距前正中線距離的測量。

9.心髒聽診:心髒瓣膜聽診區、聽診順序、聽診内容(心率、心律、心音、心音改變、額為心音、心髒雜音、心包摩擦音)。

10.外周血管檢查

(1)脈搏:脈率、脈律。

(2)血管雜音:靜脈雜音、動脈雜音。

(3)周圍血管征

(四)腹部

1.腹部視診

(1)腹部的體表标志及分區

(2)腹部外形、腹圍

(3)呼吸運動

(4)腹壁靜脈

(5)胃腸型和蠕動波

2.腹部觸診

(1)腹壁緊張度

(2)壓痛及反跳痛

(3)肝脾觸診及測量方法

(4)腹部包塊

(5)液波震顫

(6)振水音

3.腹部叩診

(1)腹部叩診音

(2)肝濁音界

(3)移動性濁音

(4)肋脊角叩擊痛

(5)膀胱叩診

4.腹部聽診

(1)腸鳴音

(2)血管雜音

(五)脊柱、四肢、肛門

1.脊柱檢查

(1)脊柱彎曲度

(2)脊柱活動度

(3)脊柱壓痛與叩擊痛

2.四肢、關節檢查

3.肛門指診

(六)神經

1.神經反射

(1)深反射:跟腱、肱二頭肌、膝反射。

(2)淺反射(腹壁反射)

2.病理反射(Babinski征)

3.腦膜刺激征:頸強直、kernig征、Brudzinski征。

基本操作

(一)手術區消毒

(二)換藥

(三)戴無菌手套

(四)穿、脫隔離衣

(五)穿、脫手術衣

(六)吸氧術

(七)吸痰術

(八)插胃管

(九)三腔二囊管止血法

(十)導尿術

(十一)動、靜脈穿刺術

(十二)胸腔穿刺術

(十三)腹腔穿刺術

(十四)腰椎穿刺術

(十五)骨髓穿刺術

(十六)手術基本操作:切開、止血、縫合、打結與拆線。

(十七)開放性傷口的止血包紮

(十八)清創術

(十九)脊柱損傷的搬運

(二十)四肢骨折現場急救外固定技術

(二十一)人工呼吸

(二十二)胸外心髒按壓

(二十三)電除顫

(二十四)簡易呼吸器的使用

輔助檢查

(一)心電圖

1.正常心電圖

2.窦性心動過速

3.窦性心動過緩

4.房性期前收縮

5.心房顫動

6.陣發性室上性心動過速

7.室性期前收縮

8.室性心動過速

9.心室顫動

10.房室傳導阻滞

11.左右束支傳導阻滞

12.左、右心室肥厚

13.典型心肌缺血

14.急性心肌梗死

(二)普通X線影像診斷

1.正常胸部正位片

2.肺炎

3.氣胸

4.胸腔積液

5.浸潤型肺結核

6.肺癌

7.心髒增大:二尖瓣型、主動脈型和普大型。

8.正常腹部平片

9.腸梗阻

10.消化道穿孔

11.泌尿系陽性結石

12.上(下)消化道造影

13.骨折:長骨骨折

(三)超聲診斷

1.肝硬化

2.急性膽囊炎

3.膽囊結石

4.腎結石

(四)CT影像診斷

1.肝癌

2.急性胰腺炎

3.腹部外傷:肝、脾、腎損傷。

4.顱腦外傷:顱骨骨折、急性硬膜外血腫、急性硬膜下血腫。

5.腦出血

6.腦梗死

(五)實驗室檢查

1.血、尿、糞常規

2.痰液檢驗:病原學、細胞

3.血清電解質

4.凝血功能檢查:PT、APTT、血漿纖維蛋白原

5.血清鐵與總鐵結合力、鐵蛋白

6.血脂

7.心肌壞死标志物:CK、CK-MB、肌鈣蛋白。

8.血糖

9.血、尿澱粉酶

10.肝功能

11.腎功能

12.乙肝病毒免疫标志物

13.血氣分析

14.腦脊液常規及生化檢查

15.胸水常規及生化檢查

16.腹水常規及生化檢查

17.骨髓常規檢查

18.腫瘤标志物:AFP、CEA、ER、PR、CA19-9、CA125.

19.血、尿hCG檢測

基本要求

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根據考試機構或組織的設置規模,合理安排考生的考試時間。

考點在準考證上注明考生應攜帶的物品,如身份證明、軍官證、護照、工作服、口罩、帽子以及口腔類所需的離體牙等,并提前10天通告考生。

考生持“準考證”應考,考試機構或組織要嚴格把關,考前認真核對考生準考證和身份證明。

每位考生應按時到達考場,有引導員引入考場。

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分數線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實踐技能考試過程中,不得對人體進行創傷性操作。

實踐技能考試的相關用物,包括器材配置及考核表,應由專人負責,至少提前1天安置于相應考場。同時由專人監督、檢查、核對各考場用物是否準備齊全,并在每個考場的用物清單上簽字确認。

器材準備

具體器材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壓舌闆、眼底鏡、皮尺、棉簽、手術衣、隔離衣、消毒器具、換藥包、擴創包、棉墊、繃帶、夾闆、縫合用墊枕、三角巾、吸氧設備、導尿管、胃管、擔架、硬闆、穿刺包、吸痰器、心内注射器和針頭、刷手桶、刷手刷、刷手衣、護理無菌操作物品、靜脈輸液、肌肉注射用品等。

醫學教學模拟人,需符合體檢、換藥、穿刺、導尿、吸氧、插導管、心肺複蘇等操作需要。

簡易呼吸器、電除顫設備、多媒體計算機、耳機、投影儀、彩超機、顯微鏡。

口腔類:

(1)一般器械:一次性口腔器械盒(含口鏡、探針、鑷子、器械盤)、手套、消毒器具及消毒液、洗手設施(含流動水、肥皂、擦手紙巾/消毒毛巾)、消毒敷料(包括大棉球、紗卷)、1%碘酊、3%雙氧水、酒精燈、燈架、注射器、聽診器、血壓計、吸氧設備;

(2)口腔設備及專用器械和物品:口腔綜合治療台、顱骨/仿生頭模型及下颌骨模型;鑽針(含裂鑽、球鑽)、15#擴大器/根管锉、金屬口鏡/銀汞充填器、牙膠棒/冰棒、手用潔治器(含直角形、大鐮刀形、彎鐮刀形、牛角形)、牙周探針、印模材、托盤、調刀、調碗;正常離體磨牙;牙髓活力測試結果報告單、X線片(牙片及正常全口曲面斷層片)及讀片燈箱、實驗室檢驗結果報告單。

(3)醫學教學模拟人,需符合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髒按壓等操作需要。

(4)計算機多媒體演示:計算機、打印機。

3.公共衛生類:

(1)一般器械:聽診器、血壓計、手套、叩診錘、手電筒、皮尺、棉簽、隔離衣;

(2)醫學教學模拟人,需符合體檢、吸氧、人工呼吸、胸外心髒按壓等操作需要;

(3)多媒體計算機;

(4)公共衛生專用配備器材:餘氯比色計;微小氣候測定儀;噪聲測定儀;紫外線強度測定儀;一氧化碳測定儀;二氧化碳測定儀;顯微鏡;照度計;噴霧消毒器;X射線測定儀;以上儀器使用時所需條件和配套器材:如光源、噪聲源、電源、接線闆等;消毒劑配制有關試劑和器材;三角闆、圓規、鉛筆、橡皮、半對數紙、坐标紙、草稿紙。

考試場地

1.實踐技能考試應根據考試内容設置若幹考場,具備實踐技能考試條件,便于管理

2.考試考場設候考室,并必須明示考生須知、考試流程圖和考場分布圖等。

3.考場須設考試引導員,負責引導考生候考和進入每個考場,保證考試秩序和紀律。

4.每個考場應配備考官2名,計時員1名,記分員1名。

考官要求

考官的基本要求:

1.應對實踐技能考試的考官組織考前培訓,使其熟悉考核表内容,統一打分标準。

2.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組織專家進行打分預演,以此确定和掌握實踐技能考試的基本節奏。

3.考官應着白衣,并提前30分鐘到達考場?,聽取考務人員的安排。

考核表

考核表的制表原則:

1.根據考核性質和考核目的,确定考核目标。

2.考核内容全面,每一個考核項目應相對獨立。

3.使用簡單方便,應便于考官打分及工作人員核分。

4.考核表,正在收集各家考核資料,參考後完成考核标準模闆。今後針對項目醫院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考試流程

1、考生按考試通知時間于候考室抽取考核題目,前往相應考場參加考試。

2、考生填寫考核表相關信息後交予考官,考官宣布考試計時開始。

3、考試完畢後,由考務人員将考核表分科目收集、密封。

成績錄入

1、考試過程中,考務人員應及時收集考試考核打分表,并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安排專人,兩人以上,錄入成績。

2、考試結束後,應及時整理考試成績,成績由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确定後,給予公布。

通過标準

醫師資格實踐技能考試總分值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全國醫師資格考試報考條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相關規定,内容如下:

第九條具有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曆,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

(二)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執業證書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曆,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二年;具有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曆,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工作滿五年的。

第十條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科學曆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曆,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試用期滿一年的,可以參加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第十一條以師承方式學習傳統醫學滿三年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确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确定的傳統醫學專業組織或者醫療、預防、保健機構考核合格并推薦,可以參加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考試的内容和辦法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另行制定。

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規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醫師資格考試報名:

1、衛生職業高中畢業生;

2、基礎醫學類、法醫學類、護理學類、輔助醫療類、醫學技術類等相關醫學類和藥學類、醫學管理類畢業生;

3、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畢業證書注明為非醫學方向的;

4、醫學專業畢業,但教學大綱和專業培養方向或學位證書證明學位是非醫學的;

5、非現役軍人持軍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考或在軍隊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6、現役軍人持地方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出具的試用期證明報告的;

7、持《專業證書》或《學業證書》報名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

8、1999年1月1日以後入學的衛生職工中等專業學校的學生畢業後報考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的。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