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收入核算

國民收入核算

物質生産部門勞動者在一定時期創造價值
國民收入(national income):國民收入是指物質生産部門勞動者在一定時期所創造的價值從社會總産值中扣除物質消耗後的剩餘部分就是國民收入,國民收入(價值形态)=社會總産值-已消耗生産資料價值或國民收入(實物形态)=社會總産品-已消耗生産資料。從價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内所生産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産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内所創造并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從産品形态看,它是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減去進口貨物和服務。
    中文名:國民收入核算 外文名:national income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産出 類型:關系

簡介

它是反映整體經濟活動的重要指标,因此常被使用于宏觀經濟學的研究中,亦是國際投資者非常關注的國際統計項目

反映國民收入的兩個主要統計數字是本地生産總值(GDP,即國内生産總值)及本地居民生産總值(GNP,即國民生産總值),前者計算一段特定時期本地進行的生産,而後者則計算本地居民的總體收入。

衡量标準

有三種衡量國民收入的方法:收入法、支出法和産出(産品)法。

1.收入法是通過加總本國居民、公司和個人直接得自當期貨物和服務生産的收入,即要素收入之總和。對這種由所有要素收入之和給出的國内總收入,隻要随庫存增值對之進行調整,就可以得出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内生産總值;如果再加上來自國外的财産淨收入,就可得出國民生産總值。

2.支出法是把消費支出和投資支出進行加總,從而得出按市場價格計算的國内總支出。它隻是總和最終購買價值,而把所有對中間貨物的支出排除在外。

3.産出法是彙總該國的工業和生産性企業在每一生産階段上的增加值。這些增加值之和得出按要素成本計算的國内生産總值,若再包括來自國外的财産淨收入,它就能給出國民生産總值。

核算關系

國民收入核算中七個相關聯的總量及關系:

①國内生産總值GDP

②國内生産淨值NDP

國内生産淨值NDP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一定時期内在本國領土上生産的最終産品按市場價值計算的淨值。

NDP=GDP—折舊

③國民生産總值GNP

國民生産總值GNP指一國永久居民(稱為國民)所賺到的總收入。它與GDP的不同之處在于:它包括本國公民在國外賺到的收入,而不包括外國人在本國賺到的收入。

④國民生産淨值NNP

國民生産淨值NNP指一國居民的總收入(GNP)減折舊。

⑤國民收入NI

國民收入NI指一國居民在物品與勞務生産中轉到的總收入。

NI=工資+利息+地租+利潤=NNP—(間接稅—政府對企業的補貼)—企業轉移支付

⑥個人收入PI

個人收入PI是指一個國家一定時期内個人得到的所有收入總和。

個人收入=國民收入-公司利潤-社會保險稅-淨利息+淨利息+政府對個人的轉移支付+個人利息收入

⑦個人可支配收入PDI

個人可支配收入PDI是指一個國家一定時期内可以由個人支配的全部收入.

PDI=PI-個人所得稅和非稅收支付(如罰單等)

一般的核算方法

國民收入是按市場價格計算的,是一個國家(地區)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内生産活動的最終成果。它有三種表現形态,即價格形态、收入形态和産品形态。從價值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内所生産的全部貨物和服務價格超過同期投入的全部非固定資産貨物和服務價值的差額,即所有常住單位的增加值之和;從收入形态看,它是所有常住單位在一定時期内所創造并分配給常住單位和非常住單位的初次分配收入之和;從産品形态看,它是最終使用的貨物和服務減去進口貨物和服務。

在實際核算中,表現為三種計算方法,即生産法、收入法(也稱分配法)和支出法。三種方法的計算公式為:

(生産法)=總産出-中間投入(物質産品投入+服務投入)

(收入法)=勞動者報酬+固定資産折舊+生産稅淨額+營業盈餘

(支出法)=總消費+總投資+貨物和服務淨出口=(居民消費+政府消費)+(固定資本形成總額+存貨增加)+(貨物和服務出口-貨物和服務進口)

因為取數的不同,各種法的計算結果當然就會有差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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