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部
(1)注明文書标題民事申訴狀。
(2)申訴人和被申訴人基本情況。
(3)案由:寫明申訴的案件名稱,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的名稱、判決、裁定編号及制作日期,并表明對該裁判不服,提出申訴的态度。
正文
(1)請求事項:概括寫出請求人民法院解決什麼問題,從原則上說明要求達到的目的。
(2)事實和理由。
要求
原告應當寫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原告是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應當寫明法定代理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在訴訟地位後括注與原告的關系。
被告是自然人的,應當寫明姓名、性别、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寫明名稱、住所等信息。
尾部
(1)緻送人民法院名稱。
(2)申訴人簽名、蓋章。
(3)申訴日期。
(4)附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