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數

因數

數學術語
因數是指整數a除以整數b(b≠0) 的商正好是整數而沒有餘數,我們就說b是a的因數。[1]
    中文名:因數 英文名:Factor 類屬:數學 注音:ㄧㄣㄕㄨˋ 别名:約數 相關内容:公因數、最大公因數

定義

在小學數學裡,兩個正整數相乘,那麼這兩個數都叫做積的因數,或稱為約數。

小學數學定義 :假如a*b=c(a、b、c都是整數),那麼我們稱a和b就是c的因數。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數,除數,商皆為整數,餘數為零時,此關系才成立。 反過來說,我們稱c為a、b的倍數。在研究因數和倍數時,小學數學不考慮0。

事實上因數一般定義在整數上:設A為整數,B為非零整數,若存在整數Q,使得A=QB,則稱B是A的因數,記作B|A。但是也有的作者不要求B≠0。

例如:2X6=12,2和6的積是12,因此2和6是12的因數。12是2的倍數,也是6的倍數。

3X(-9)=-27,3和-9都是-27的因數。-27是3和-9的倍數。

一般而言,整數A乘以整數B得到整數C,整數A與整數B都稱做整數C的因數,反之,整數C為整數A的倍數,也為整數B的倍數。

相關性質

整除:若整數a除以非零整數b,商為整數,且餘數為零, 我們就說a能被b整除(或說b能整除a),記作b|a。

質數﹙素數﹚:恰好有兩個正因數的自然數。(或定義為在大于1的自然數中,除了1和此整數自身兩個因數外,無法被其他自然數整除的數)。

合數:除了1和它本身還有其它正因數。

1隻有正因數1,所以它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

若a是b的因數,且a是質數,則稱a是b的質因數。例如2,3,5均為30的質因數。6不是質數,所以不算。7不是30的因數,所以也不是質因數。

公因數隻有1的兩個非零自然數,叫做互質數。

1個非零自然數的正因數的個數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是1,最大的是它本身。而一個非零自然數的倍數的個數是無限的。

所有不為零的整數都是0的因數。(還有争議)

2是最小的質數。

4是最小的合數。

公因數

定義:兩個或多個整數公有的因數叫做它們的公因數。

兩個或多個整數的公因數裡最大的那一個叫做它們的最大公因數。

推論:1是任意個數的整數之公因數。

兩個成倍數關系的非零自然數之間,小的那一個數就是這兩個數的最大公因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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