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任

信任

漢語詞語
信任是相信對方是誠實、可信賴、正直的[1]。信任概念由于其抽象性和結構複雜性,在社會學、心理學、營銷學、經濟學、管理學等不同的領域定義信任是不同的,仍沒有一個統一的定義,但是達成共識的觀點是:信任是涉及交易或交換關系的基礎信任被認為是一種依賴關系。值得信任的個人或團體意味着他們尋求實踐政策,道德守則,法律和其先前的承諾。
    中文名:信任 外文名:trust 拼音:xìn rèn 近義詞:相信、信賴 反義詞: 分類:漢語詞語

基本含義

其先前的承諾。相互依賴表示雙方之間存在着交換關系,無論交換内容為何,都表示雙方至少有某種程度的利害相關,己方利益必須靠對方才能實現。

管理和教育領域中,對管理或者教育的對象給予期許和其能力的肯定,從而獲得積極正向的結果,這效應被稱為“羅森塔爾效應(RobertRosenthal Effect)”或“期待效應”,皮格馬利翁效應(Pygmalion Effect)。

理學概念

人際信任的經驗是由個人價值觀、态度、心情及情緒、個人魅力交互作用的結果,是一組心理活動的産物。

心理學對信任問題的研究最早開始于美國心理學家Deutsch 在着名的囚徒困境實驗中從探讨如何解決沖突入手,由人際信任角度得出:在人際關系中,信任是人們面臨不确定事件時的一種非理性選擇。

信任他人意味着必須承受易受對方行為傷害的風險,因此,承擔易受傷害之風險的意願亦是人際信任之核心。

在心理學中,信任是社會影響概念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因為影響或說服一個信任你的人是容易的。因此,這個概念已被廣泛的應用于預測組織(例如:政府機構)的行為。然而,再次感受到誠實,能力和價值的相似性(value similarity, 稍微類似仁愛心)是必要的。若因為明顯違反了其中的三個因素而喪失了信任,将很難修複信任。因此,建設信任與破壞信任有一個明确的對稱性。

善意

善意讓信任者确信被信任不會傷害自己且會保護自己的利益,因而願意信任對方。善意的表現再更進一步就是慈悲心的流露,慈悲心是指被信任者不以自私為導向,而會以信任者或共同利益為優先,善意可以被視為人際信任産生之關鍵;缺乏善意之信任,隻可被視為信心。對于不同的時刻,不同的人,有着不同的作用和效果。

理性決策5個技巧

如果僅是一廂情願的相信他人而無任何的懷疑,将會導緻危機或加劇信任濫用的情形,當信任者在交換過程中獲得被信任者值得信任的證據,如口碑、意圖、能力、可靠性,及前述的善意等,然後信任者會依其信任傾向來決定是否信任對方。

情感狀态

個人的情感狀态會影響信任經驗,并影響對被信任者可信任性的判斷。這與前述之理性面向的論點并不矛盾,認知性及情感性的元素同時存在于人際信任之中,如果隻有情感而沒有理性認知,信任就成了盲目的信心,反過來說,如果隻有理性認知而沒有情感性元素,則信任隻是冷血的預測,因此信任通常是情感及理性思考之混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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