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

保護球員切身利益的法案
讓·馬克·博斯曼(Jean-Marc Bosman)是比利時足球乙組聯賽列日隊的一名普通隊員。在1990年合同到期時,博斯曼打算轉會到法國的敦刻爾克隊踢球。然而敦刻爾克隊提供不出列日隊所需的轉會費,所以列日隊不放他走。同時,由于博斯曼不再是甲隊球員,所以收入大為減少。然後他在盧森堡公國的歐洲法院起訴轉會的貿易限制。[1]經過了長期艱苦的訴訟之後,博斯曼終于赢得官司,并且在1995年12月15日法庭裁決:博斯曼以及歐盟的所有球員在合約期滿之後,可在歐盟成員國内自由轉會。這就是大家所稱的博斯曼法案。“博斯曼法案”同時禁止歐盟成員國本地聯賽及歐洲足協在比賽限制非本地球員的數目,但不包括非歐盟的球員在内。
    中文名:博斯曼法案 外文名: 别名: 時間:1995年 作用國家:歐盟 提出者:讓·馬克·博斯曼 獲利人員:歐洲足球運動員 最長合同期:5年 提出地點:歐盟法院

法則内容

合同期限:

俱樂部和球員最長的合同為期5年。

二十八歲以下球員:

二十八歲以下球員(不包括二十八歲)自從簽定合同的當日内合同三年受到保護,之後兩年可随時接受其它俱樂部的出價,而這時他一答應加盟新球隊,那麼新球隊将支付一個相當于他剩餘合同上的工資作為賠償。

二十八歲以上球員:

二十八歲(包括)以上球員的相應的保護期為兩年。

合同隻剩6個月時間段内被稱為“合同結束階段”。球員可以接觸任何感興趣的俱樂部,如果雙方達成共識決定轉會,買方俱樂部不用支付轉會費,形成自由轉會。因此,在“合同結束階段”,球員擁有決定續約或轉會的主動權。

還有關于歐洲十六歲以下青訓合同:

合同隻能一年一簽,并且可以自由轉會去其它俱樂部,而新俱樂部則要支付給原俱樂部一筆賠償金,以鼓勵青訓培養。

評價

富了别人,窮了自己:

10年時光,《博斯曼法案》改變了歐洲乃至世界足壇,但這位比利時球員卻并不像以他名字命名的法案那樣顯赫。從某種意義上說,博斯曼的訴訟是為人做嫁衣,成全了無數富翁,卻毀掉了自己的人生。

2005年,當一襲黑衣、嘴裡叼着煙卷的博斯曼有些頹唐地走在比利時列日的大街上時,你恐怕已經很難把他和一位前職業球員聯系在一起。曾經滄海,博斯曼已經習慣了普通人的生活,而且他對當年提起訴訟的經曆并不後悔,“如果再經曆一次,我還會像當初那樣選擇……但也許我更願意多一些無知和假裝無所謂。”

《博斯曼法案》的出台,讓博斯曼立即成為了一名争議性人物。小俱樂部大罵他是數典忘祖的亂臣逆子,但一些球星卻把他視為捍衛球員利益的自由鬥士和革命先行者。不過職業球員終究是要通過踢球來獲取收入,博斯曼也概莫能外,但是“叛逆”的名聲卻讓他在尋找新東家時舉步維艱。

在他打赢官司後,列日俱樂部直到4年後才付清了補償金,而這筆錢的約1/3都被他用于償付律師的代理費了。此後,博斯曼并未前往敦刻爾克踢球,他難以找到合适的工作,最終隻能在幾家小俱樂部厮混完餘下的職業生涯,并很快退役。退役後,博斯曼失去了穩定的收入,隻能靠政府的失業救濟度日。因為打官司以及後來生活的潦倒,博斯曼的婚姻也宣告破裂,他的妻子領着女兒離開了他。博斯曼現在還經常去看望女兒,但是當初婚姻破裂給他帶來的傷害依然讓他無法釋懷:“當我無力支付房租的時候,我的前妻選擇了搬走,我隻要求她給我留下一張床。随後我隻能搬到母親家裡住。”

如今,博斯曼每天除了做一些園藝工作和家務外,就是收看電視轉播的球賽。他與隊友和朋友們都失去了聯系。

小俱樂部會視他如仇敵:

之所以把博斯曼法案稱為世界足球史上颠複性的事件,并不是因為他維護了多少球員的利益,而在于他讓多少歐洲小俱樂部就此滅亡!由于自身培養出來的球員逐個被歐洲豪門的高薪“勾走”,十年前在歐洲賽場風光無比的阿賈克斯、基輔迪納摩和歐塞爾這些傳統列強已經沒落,而更多的不知名的球會,則隻能以破産來結束自己的生命!

2002年一年,歐洲有近300多家小俱樂部破産,而申請破産的小俱樂部更是數不勝數,這個數字在最近的三年不斷地增長,其中更是有了佛羅倫薩、拉齊奧和那不勒斯這些偉大的名字。博斯曼法案摧毀了無數阿賈克斯模式的足球俱樂部。在年輕人的合同結束時,他們得不到一分錢,作為原本俱樂部重要的資金來源,這樣的俱樂部很快就斷了财源!好球員出走必然影響球隊成績,這又讓他們在電視轉播和贊助合同上的收入銳減,更别提從歐冠這樣的賽事中分得紅利了!惡性循環圈正在高速運轉着,财政的拮據加上球員工資的日益上揚讓那些小俱樂部度日如年,而造成這一切的就是博斯曼法案!

博斯曼法案的最直接影響就是俱樂部之間的貧富差距,豪門可以不費吹灰之力說服那些合同即将到期的球員加盟,他們可以把本該支付的轉會費轉嫁到球員的工資中去,這樣的好事,球員當然願意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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