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糊評價法

模糊評價法

綜合評标方法
模糊評價法奠基于模糊數學。模糊數學誕生于1965年,他的創始人美國自動控制專家L.A.Zadeh。20世紀80年代後期,日本将模糊技術應用于機器人、過程控制、地鐵機車、交通管理、故障診斷、醫療診斷、聲音識别、圖像處理、市場預測等衆多領域。模糊綜合評價法是一種基于模糊數學的綜合評标方法。該綜合評價法根據模糊數學的隸屬度理論把定性評價轉化為定量評價,即用模糊數學對受到多種因素制約的事物或對象做出一個總體的評價。它具有結果清晰,系統性強的特點,能較好地解決模糊的、難以量化的問題,适合各種非确定性問題的解決。[1]
  • 中文名:模糊綜合評價法
  • 外文名:
  • 别名:
  • 理論依據:模糊數學
  • 屬性:綜合評标方法
  • 提出人:查德

簡介

模糊集合理論(fuzzysets)的概念于1965年由美國自動控制專家查德(L.A.Zadeh)教授提出,用以表達事物的不确定性。

術語定義

1.評價因素(F):是指對招标項目評議的具體内容(例如,價格、各種指标、參數規範、性能、狀況,等等)。n為便于權重分配和評議,可以按評價因素的屬性将評價因素分成若幹類(例如,商務、技術、價格、伴随服務,等),把每一類都視為單一評價因素,并稱之為第一級評價因素(F1)。

第一級評價因素可以設置下屬的第二級評價因素(例如,第一級評價因素“商務”可以有下屬的第二級評價因素:交貨期、付款條件和付款方式,等)。第二級評價因素可以設置下屬的第三級評價因素(F3)。依此類推。

2.評價因素值(Fv):是指評價因素的具體值。例如,某投标人的某技術參數為120,那麼,該投标人的該評價因素值為120。

3.評價值(E):是指評價因素的優劣程度。評價因素最優的評價值為1(采用百分制時為100分);欠優的評價因素,依據欠優的程度,其評價值大于或等于零、小于或等于1(采用百分制時為100分),即0≤E≤1(采用百分制時0≤E≤100)。

4.平均評價值(Ep):是指評标委員會成員對某評價因素評價的平均值。平均評價值(Ep)=全體評标委員會成員的評價值之和÷評委數

5.權重(W):是指評價因素的地位和重要程度。第一級評價因素的權重之和為1;每一個評價因素的下一級評價因素的權重之和為1。

6.加權平均評價值(Epw):是指加權後的平均評價值。加權平均評價值(Epw)=平均評價值(Ep)×權重(W)。

7.綜合評價值(Ez):是指同一級評價因素的加權平均評價值(Epw)之和。綜合評價值也是對應的上一級評價。

顯著特點

相互比較

以最優的評價因素值為基準,其評價值為1;其餘欠優的評價因素依據欠優的程度得到相應的評價值。n

函數關系

可以依據各類評價因素的特征,确定評價值與評價因素值之間的函數關系(即:隸屬度函數)。确定這種函數關系(隸屬度函數)有很多種方法,例如,F統計方法,各種類型的F分布等。

當然,也可以請有經驗的評标專家進行評價,直接給出評價值。n在招标文件的編制中,應依據項目的具體情況,有重點地選擇評價因素,科學地确定評價值與評價因素值之間的函數關系以及合理地确定評價因素的權重。

一般步驟

1、模糊綜合評價指标的構建n模糊綜合評價指标體系是進行綜合評價的基礎,評價指标的選取是否适宜,将直接影響綜合評價的準确性。進行評價指标的構建應廣泛涉獵與該評價指标系統行業資料或者相關的法律法規。

2、采用構建好權重向量n通過專家經驗法或者AHP層次分析法構建好權重向量。

3、構建隸屬矩陣n建立适合的隸屬函數從而構建好隸屬矩陣。

4、隸屬矩陣和權重的合成n采用适合的合成因子對其進行合成,并對結果向量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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