彙總憑證

彙總憑證

會計術語
也稱原始憑證彙部表。根據一定時期(如一句、一月)内若幹張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彙總編制而成的憑證。例如根據一旬或一個月内所有的“收料單”和“發料單”分别彙總編制的“收料憑證彙總表”和“發料憑證彙總表”。[1]
    中文名:彙總憑證 外文名: 别名:原始憑證彙部表 定義:根據一定時期(如一季、一月)内若幹張反映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彙總編制而成的憑證 注意:若彙總期内某一貸方科目的轉帳憑證不多,為簡化核算,可不彙總轉帳憑證,直接根據轉帳憑證登記總帳

填制n

彙總轉帳憑證的填制。彙總轉帳憑證根據轉帳憑證按每個科目的貸方分别設置,并按對應的借方科目歸類彙總,定期(5天或10天)填列一次,每月編制一張。月份終了,計算出彙總轉帳憑證的合計數後,分别登記各有關總帳的借方或貸方。

賬務處理

1、根據原始憑證、原始憑證彙總表填制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帳憑證。

2、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逐筆登記現金日記帳和銀行存款日記帳。

3、根據記帳憑證及其所附的原始憑證逐筆登記各種明細帳

4、根據記帳憑證定期編制彙總收款憑證、彙總付款憑證和彙總轉帳憑證

5、根據另外還要設彙總收款憑證、彙總付款憑證和彙總轉帳憑證登記總帳

6、期末,将日記帳與總帳、明細帳與總帳核對

7、根據總帳及其所屬的明細帳資料編制會計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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