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食用菌協會

中國食用菌協會

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全國性行業社會團體
中國食用菌協會成立于1987年,是經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行業社會團體,是由食用菌(含藥用菌)及相關行業的生産、加工、流通企業和科研、教學單位以及專業合作社、地方性行業組織等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中國食用菌協會作為全國性食用菌行業組織,竭誠為會員、為行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 中文名:中國食用菌協會
  • 外文名:
  • 别名:China Edible Fungi Association

協會簡介

中國食用菌協會成立于1987年,是經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行業社會團體,是由食用菌(含藥用菌)及相關行業的生産、加工、流通企業和科研、教學單位以及專業合作社、地方性行業組織等自願參加的非營利性社團組織。2004年經國務院批準,協會代表中國食用菌界加入國際蘑菇學會組織,并被選為副主席國。

中國是世界上最大的食用菌生産國,産量占世界總産量70%以上。中國食用菌協會作為全國性食用菌行業組織,竭誠為會員、為行業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設置如下:

會員代表大會

理事會-秘書處-辦公室

技術指導部-信息市場部

會議會展培訓部-

會員服務部-國際聯絡部

協會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協會名稱:中國食用菌協會,英文名稱:ChinaEdibleFungiAssociation縮寫CEFA。

第二條本協會性質:中國食用菌協會是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登記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全國性行業社會團體,是由食用菌(含藥用菌)及相關行業的生産、加工、流通、科研、教學、消費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集體、個體和個人自願參加的,跨地區、跨部門、多種經濟成份組成的非營利性的社會團體。

第三條本會宗旨:按照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堅持會員為本、服務至上,履行服務、協調、自律、維權職能,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行業、為會員、為菌農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企業行為,維護合法權益,促進本行業可持續健康發展。

第四條本協會接受中華全國供銷合作總社、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本協會的住所設在北京市。

第二章業務範圍

第六條本協會的基本職能是:服務、協調、自律、維權。其業務範圍: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行業的實際情況及會員的合理要求,協助政府食用菌主管部門進行食用菌行業管理。

(二)受政府主管部門委托或授權,參與相關法規、條例、辦法、政策、規劃,以及食用菌有關商品标準、市場準入标準、職業準入标準、行業體系建設标準等的制定,并組織實施和監督。

(三)開展全行業基礎情況調查、收集和整理工作,掌握國内外食用菌科研、生産、加工、流通、消費的發展動向和趨勢,向政府部門提出制定行業政策、發展規劃和經濟法規等方面的建議。

(四)積極培育食用菌市場經濟,協調本行業産、供、銷的關系,促進科、工、貿的聯營、聯銷,促進行業多層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合作和聯合,加強行業、部門、地區的橫向聯系,充分發揮中介組織作用。

(五)大力發展食用菌信息産業,廣泛收集本行業國内外科學技術信息和市場信息資料,提供信息,交流情報,進行預測,指導行業的經營和生産。

(六)開展食用菌品種資源、基質資源的考察,加強對野生品種資源和栽培配料材料的合理開發利用和保護,實現可持續發展。

(七)大力推進食用菌産品深加工。在分析市場,分析消費方式的基礎上,注重提高産品檔次,鼓勵、推動各行業充分利用食用菌資源,開發、應用到食品、營養品、保健品、化妝品等多個領域,并對優質産品在全社會以中國食用菌協會的名義進行貼标推薦。

(八)組織技術交流、技術引進、技術咨詢服務和經濟技術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科貿合作和多層次的技術培訓,提高勞動者素質和企業素質,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和經營管理水平的提高。着重做好《菌類園藝工》職業培訓工作,逐步推進從業人員持證上崗。

(九)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定菌種生産法規、栽培工藝流程及産品加工規範化的技術規範。建立現有優勢菌種種質信息庫,建立菌種生産與管理改革試點,開展菌種的科研攻關。制止菌種混亂、栽培粗放、産品濫制等現象。

(十)組織本行業新技術、新産品的鑒評工作,開展産品質量、包裝、裝璜、衛生、價格等檢查評比活動。要做好菌需品推薦工作,把成熟、優秀的菌需品推薦給會員,應用到生産實踐中去。

(十一)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組織國際間食用菌科學技術交流培訓和考察,促進企業開展對外貿易活動,積極促進亞太地區食用菌業的聯合,擴大國際影響,努力發揮國際蘑菇學會副主席國的作用。

(十二)編輯出版會刊《全國食用菌信息》、聯辦《中國食用菌》、《食用菌市場》雜志。

(十三)發掘、收集我國食用菌曆史文化和食用菌食品文化資料,宣傳普及食用菌食用價值、食用方法和科學知識,拓寬市場,引導消費,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

第三章會員

第七條本協會會員分為單位會員、個人會員和名譽會員。

凡依法成立的食(藥)用菌及與食(藥)用菌相關行業的生産、加工、流通、科研、教學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個人,經申請并批準均可成為本協會團體會員或個人會員;對長期關心與支持食用菌行業并為之做出較大貢獻的人士,可被聘為本協會的名譽會員。

第八條申請加入本協會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承認并遵守本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本協會的意願。

(三)按規定交納會費。

第九條本協會會員入會程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及從事食用菌行業的有效證件(團體會員提供單位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複印件及單位簡介;個人會員提供工作證件及身份證複印件),填寫入會申請表。

(二)秘書處審核、會長批準後,定期向理事會報告。

(三)協會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

第十條本協會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有本協會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優先參加本協會開展的各項活動。

(三)有獲得本協會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協會工作有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本協會會員要履行下列職責和義務:

(一)遵守本協會章程,執行本協會決議,接受本協會監督檢查。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

(三)支持本協會工作,完成本協會交辦的任務。

(四)向本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繳納會費。

第十二條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并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以上不交納會費又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産生、罷免

第十四條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審議理事會工作報告和财務報告;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制定和修改本協會章程;

(四)決定本協會終止事宜;

(五)決定本協會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本協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五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時,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供銷總社審定并經民政部批準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特殊情況時,由理事會提議,可召開臨時會員代表大會。

第十七條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成員在會員中産生。

第十八條理事會從理事中選舉會長、常務副會長各一名,副會長若幹名,秘書長一名。

理事會設名譽會長、名譽副會長若幹名。

第十九條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負責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财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及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及各機構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所屬機構開展活動;

(九)制定本協會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計劃;

(十)推薦行業優質産品、優秀科研成果、優秀論文和先進集體、先進個人等;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條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一條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情況特殊時,也可以采取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二條本協會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産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理事會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在常務理事會閉會期間,會長辦公會議是本協會的最高決策機構。

第二十三條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四條常務理事會一般半年召開1次會議。特殊情況也可以采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五條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并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

(二)在食用菌行業内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65歲,原則上不超過70歲(經本協會業務主管部門批準的除外)。常務副會長、副會長(駐會)、秘書長為專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到剝奪政治權利和刑事處罰的;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六條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任職年齡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供銷總社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批準同意後,方可再任職。

第二十七條本協會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每屆任期5年(任期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供銷總社審查并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批準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八條本協會法人代表由會長或常務副會長擔任。

本協會法人代表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九條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文件;

第三十條本協會常務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受會長委托可主持日常工作,代理行使第二十九條規定職權。副會長(駐會)協助常務副會長工作。

第三十一條常務副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分支機構工作;

(三)提名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會長辦公會議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專職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工作。

第三十二條本協會秘書長協助常務副會長、副會長(駐會)做好辦事機構日常工作。

第三十三條本協會機構設置:

分支機構:藥用真菌委員會;

内設機構:秘書處下設:(一)辦公室(财務部);(二)會議會展培訓部(三)國際聯絡部;(四)會員部;(五)技術信息市場部。

專家委員會

協會内設機構可視協會工作實際情況增減。

協會按大的菇類或科研、生産、流通等不同環節,根據需要可以設立專業委員會等工作機構,統一冠名為:中國食用菌協會ⅩⅩⅩ專業委員會。專業委員會為非獨立法人單位,應按照本協會章程所規定的宗旨和業務範圍,在本協會授權的範圍内,在協會理事會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第五章資産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四條本協會經費來源:

(一)會費收入;

(二)社會及會員捐贈;

(三)在核準的業務範圍内開展活動的有償服務收入;

(四)上級撥款或其他政府部門資助;

(五)銀行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五條本協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協會規定标準收取會員會費。

第三十六條本協會經費必須用于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七條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财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确、完整。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或委托有資格的會計(審計)師事務所。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八條本協會資産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财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财政部門的監督,并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對國家撥款及捐贈、資助款,以适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九條本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業務主管部門供銷總社及社團管理機關民政部組織的财務審計。

第四十條本協會的資産(含無形資産),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四十一條本協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保險和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社會團體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四十二條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擴大會)讨論通過後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三條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内,經業務主管部門審查同意,并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準後生效。

第七章終止程序及終止後的财産處理

第四十四條本協會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合并等原因需注銷的,由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五條本協會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部門供銷總社審查同意。

第四十六條本協會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同時不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七條本協會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八條本協會終止後的剩餘财産,在業務主管單位供銷總社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于發展與本協會宗旨有關的事業。

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本章程于2005年8月19日常務理事擴大會(通訊形式)建議修改,并經2005年11月17日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五十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協會理事會。

第五十一條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核準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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