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廣東省政府下轄部門
廣東省國稅系統機構設置與廣東省内行政區域設置相一緻,按照省、市、縣(區、市)三個行政層級,按每一個行政單位設立一個國家稅務局計,共設157個國家稅務局,其中正廳級1個、副廳級1個、地市級19個和一個2011年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别合作區國家稅務局(正處級)、縣區級135個。2011年經國家稅務總局批準新成立的深汕(尾)特别合作區國家稅務局(正處級),由省局直接管理。省局機關設14個處室,1個直屬單位,5個正處級事業單位,3個副處級事業單位。另設1個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辦公室)和1個離退休幹部處。2011年經上級同意新設廣東省電子稅務管理辦公室(正處級)。
    中文名:廣東省國家稅務局 外文名: 辦公地址: 性質: 行政級别: 組建時間:1994年 單位地點:廣州市 單位類型:國家稅務局

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負責黨的建設和思想政治建設工作。

(二)負責貫徹執行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研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落實國家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

(三)負責研究拟定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中長期規劃,參與拟定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預算目标并依法組織實施。負責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會統核算工作。組織開展收入分析預測。

(四)負責開展稅收經濟分析和稅收政策效應分析,為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提供決策參考。

(五)負責所轄區域内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組織實施稅(費)源監控和風險管理,加強大企業和自然人稅收管理。

(六)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納稅服務、稅收宣傳工作,保護納稅人、繳費人合法權益。承擔涉及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的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事項。

(七)負責所轄區域内國際稅收和進出口稅收管理工作,組織反避稅調查和出口退稅事項辦理。

(八)負責組織實施所轄區域内稅務稽查和社會保險費、有關非稅收入檢查工作。

(九)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各類發票管理。負責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票證管理。

(十)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各項稅收、社會保險費和有關非稅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設和數據治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系統内部控制機制建設工作,開展對本系統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及上級工作部署情況的督查督辦,組織實施稅收執法督察。

(十二)負責本系統基層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加強領導班子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承擔稅務人才培養和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績效管理和幹部考核工作。

(十三)負責本系統機構、編制、經費和資産管理工作。

(十四)完成國家稅務總局和省委、省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局概述

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組建于1994年,實行稅務總局垂直領導的工作機制。

省局機關現有12個行政處室、1個直屬機構和5個事業單位;下轄廣州、深圳兩個副省級市國稅局(深圳計劃單列)、19個地級市國稅局、141個縣(市、區)國稅局及456個稅務分局。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和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證券交易印花稅、出口貨物退(免)稅等中央稅和中央地方共享稅的征收管理。

廣東國稅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聚财為國、執法為民,紮實抓好各項稅收工作,取得了顯着成績。

2005年,廣東國稅組織稅收收入達到2851.72億元,在全國稅收排行榜上連續十一年居于榜首位置。“十五”時期全省國稅收入累計完成10485.14億元,年均增長14.9%,占同期全國稅收總收入的9.6%,為充實國家财力做出了突出貢獻,也為地方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支持。與此同時,廣東國稅通過用足用好國家的出口退稅政策,積極促進廣東外貿出口持續快速發展,得到地方政府和企業的高度肯定。

廣東國稅大力推進依法治稅、依法行政,全面貫徹各項稅收政策,認真落實新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嚴格執行各項行政法規,實行執法考核評議和執法過錯追究等措施,不斷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通過開展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專項鬥争、稅收征管專項整治行動以及多項稅收專項檢查,大力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嚴厲打擊涉稅違法犯罪。“十五”時期,全省國稅稽查部門查補稅款罰款總額達到133億元。

廣東國稅堅持以人為本,努力搭建幹事創業的大平台,着力提高幹部隊伍素質。廣泛開展多層次、多形式、多内容的教育培訓活動,目前全系統大專以上學曆的人數比例已達88%。通過狠抓作風和行風建設,樹立了國稅良好形象。全系統湧現出一批行風建設先進單位,其中榮獲省委、省政府及省直部門以上表彰的先進集體就有65個,肇慶市國稅局獲“全國文明單位”稱号,廣州市國稅局等8個單位獲“廣東省文明單位”稱号。

廣東國稅全力建設打造服務型國稅機關,為納稅人提供優質服務。全省605個辦稅服務大廳全面推行了“一窗式”服務,做到涉稅事項“一站式”服務、全程服務、承諾服務、限時服務、預約服務,首問責任制、文明辦稅“八公開”。絕大部分基層單位成了當地服務型機關的典範,受到當地黨政高度贊揚。廣東國稅還通過開辟多元化納稅申報渠道,推進12366納稅服務熱線和國稅門戶網站建設,積極應用稅銀庫聯網系統等措施,努力實現納稅服務的網絡化、電子化。

内設機構

辦公室

拟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劃、有關工作制度;組織起草和審核省局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管理機關财務和其他行政事務。

政策法規處

拟訂并組織實施本系統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工作方案;組織協調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的落實工作;組織開展綜合性稅收政策調研;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核工作,并定期進行清理、評估和反饋;承辦局外涉及多稅種、綜合性稅收政策文件會辦工作;牽頭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及規範稅務行政審批工作;承辦稅收規範性文件的備案備查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反補貼案件的應對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貨物和勞務稅處(進出口稅收管理處)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拟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參與編制年度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内退稅計劃;組織實施出口退稅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執行情況。

所得稅處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訂征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收入規劃核算處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出口退(免)稅計劃,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劃;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組織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組織落實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制度;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應用工作,對外發布稅收收入數據。

納稅服務處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系統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組織實施稅收信用體系建設;指導稅收争議的調解;組織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

征管和科技發展處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拟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征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應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應用等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組織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方案、制度;組織實施本系統信息技術體系建設和監督、驗收;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項目立項、技術标準、業務需求、資金使用等方面的管理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建設和監督檢查。

财務管理處

拟訂财務管理、基本建設管理等辦法;審核彙編部門預算、決算;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征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組織實施本系統資産的購置、占有、使用、處置、清理等工作;承擔着裝管理工作。

組織落實政府采購規章制度,拟訂具體實施辦法和操作規程;拟訂年度采購計劃,辦理具體采購事項;規範本系統政府采購業務管理,防範和化解采購風險。

督察内審處

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實施财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采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督察落實稅收執法檢查結論和各類審計結論。

人事處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制度及稅務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拟訂具體實施方案;承擔人事、機構編制和公務員管理工作;承擔工資、人事檔案、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工作;承擔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和後備幹部的管理、考核及監督等工作;監督檢查本系統執行幹部人事規章制度情況;辦理出國政審事項。

巡視工作辦公室

組織落實巡視工作制度,拟訂具體實施辦法;拟訂年度巡視工作計劃,組織開展巡視工作;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領導幹部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群衆工作紀律和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的情況;落實、協調、督辦幹部監督工作聯席會議領導小組議定、決定事項。

教育處

拟訂并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規劃、年度計劃;組織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承辦教育培訓項目的開發與管理;承擔教育培訓經費管理和培訓機構業務管理工作;指導、檢查本系統教育培訓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精神文明建設、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

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拟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情況;監督檢查本系統各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維護黨的紀律、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國際稅務管理處(大企業稅收管理處)

指導、協調、檢查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議、協定(安排)的執行;組織落實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處理國家(地區)間的有關稅務事項;牽頭組織實施特别納稅調整工作,解釋和處理具體業務問題;管理機關和系統外事工作。

承擔對大型企業提供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彙總(合并)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工作;組織實施反避稅調查;指導海洋石油稅收業務。

電子稅務管理辦公室

負責拟定機構人員、财務、培訓、災備等制度,并組織實施,提出災備建設與日常運行費安排意見,拟訂使用計劃、經費預算,指導省級稅務局容災備份系統建設工作;負責稅務總局核心生産系統應用級容災備份和各省核心生産應用系統的容災備份服務,并做好數據備份服務以及集中數據的管理工作;

承擔部署在南海的稅務核心運用系統的運行監控,負責南海機房基礎設施的建設和運行管理、信息系統的集中監控和預警;研究制定稅務系統容災備份與恢複策略、技術方案、應急恢複預案以及容災備份系統建設與實施,負責容災備份系統的運行維護;負責容災備份系統的定期演練和業務連續性管理、災難發生後的應急響應和災難恢複系統的切換及核心系統應用的恢複工作,保障業務連續運轉;按照稅務總局統一部署,承擔南海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和管理。

機關黨委辦公室(思想政治工作辦公室)

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機關人員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承擔機關統戰工作;組織實施本系統黨建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承擔機關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離退休幹部工作經驗交流,協調本系統離退休幹部活動。

直屬機構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文件,拟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督辦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辦理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的立案和調查的有關事項并提出審理意見;牽頭組織實施稅收專項檢查和稅收專項整治工作;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指導、協調稅務稽查工作。

領導簡介

黨組書記、局長:胡金木

黨組成員:羅維佳

黨組成員、副局長:潘偉景

黨組成員、副局長:周家喜

黨組成員、副局長:林京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江濤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謝文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陳忠

黨組成員、總審計師:梁世桃

稅局地址

本數據來源于百度地圖,最終結果以百度地圖數據為準。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花城大道路19号

稅局交通

1從市客運站總站走約90米到地鐵廣州火車站H出入口乘坐地鐵五号線(坐6站)到地鐵五羊邨站B出入口下。走約390米到花城大道19号

2從市客運站總站走約90米到地鐵廣州火車站H出入口乘坐地鐵五号線(坐6站)到地鐵五羊邨站A出入口下,往後走到五羊新城總站(五羊購物廣場旁)轉乘138路(坐1站)到花城大道站下。走約230米到花城大道19号

信息公開指南

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依法獲取本局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編制本指南。

信息内容分類

本局公開信息分為主動公開和依申請公開兩大類。

主動公開類信息主要是:

(一)公開制度。包括公開規定、公開指南、依申請公開等内容。

(二)機構設置。包括省局機關和市、縣(區)局、分局機關及辦稅服務廳機構設置及職能、地址、電話、郵政編碼。

(三)工作信息。包括領導信息、專題報道、計劃總結、統計數據、信息公開年報等。

(四)辦稅公開。包括政策法規、納稅人的權利與義務、納稅服務、辦稅程序、征收管理、稅務檢查、稅務行政許可、稅務行政收費、稅務行政處罰、舉報投訴監督、稅收法律救濟、涉稅公告、稅務師事務所管理、稅務文書表格等。

(五)人事信息。包括人事任免、公務員招錄等。

(六)财務信息。包括政府采購、财務管理等。

(七)其他事項。法律、法規規定應當公開的其他事項。

主動公開信息的具體内容詳見《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政務公開目錄》(《關于印發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系統互聯網站政務公開目錄的通知》,粵國稅辦發〔2008〕30号)。

依申請公開類信息主要根據《條例》規定,依申請向申請人公開政府信息,詳見《廣東省國家稅務局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實施辦法》。

信息公開方式

(一)主動公開

本局主要通過下列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網站;

2.新聞發布會;

3.新聞媒體等。

(二)依申請公開

1.申請

申請人提出申請時,應填寫《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見附表一,以下簡稱《申請表》)。《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領取或自行複制,也可以在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網站下載。

申請人可以通過互聯網、信函方式提出申請,也可以上門提出申請。如采用書面形式确有困難,申請人可以口頭申請,受理機構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親自簽名或者簽章予以确認。

申請人申請提供信息時,應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或證明文件。

2.受理

本局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機構為: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辦公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花城大道19号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廣州市天河區花城大道19号

網上受理:廣東省國家稅務局網站依申請公開欄目

3.答複

本局收到申請後,能夠當場答複的,當場予以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内予以答複;如需延長答複期限,經批準後,可延長15個工作日,并告知申請人。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規定的期限内答複申請人或者向申請人提供政府信息的,于期限中止、障礙消除後,恢複計算期限。期限的中止和恢複,及時通知申請人。

申請公開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本局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定的期限内。

本局對申請公開的信息,通過出具《廣東省國家稅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告知書》(見附表二)或其他形式予以答複。

本局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流程請參見《廣東省國家稅務局處理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流程圖》(見附表三)。

4.收費标準

本局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由本局機關财務部門依照有關規定收取檢索、複制、郵寄等費用。

三、監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局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上級行政機關、監察機關或者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舉報。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本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收入情況

2014年廣東全省國稅收入達到10152.21億元(人民币,下同),同比增長12.5%,增收1125.46億元。廣東成為中國國稅收入首個突破萬億元大關的省份,收入總量連續20年居全中國首位,收入增速位居東部沿海發達省市第一位。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