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

中央委員會召集的五年一次的全國性會議
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和它所産生的中央委員會為中國共産黨最高領導機關。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
    中文名: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 外文名: 别名: 簡 稱:黨代會 舉行時間:每5年舉行一次 中共黨刊:《求是》雜志 中共機關報:《人民日報》

舉行

根據黨章,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每五年舉行一次,由中央委員會召集。中央委員會認為有必要,或者有三分之一以上的省一級組織提出要求,全國代表大會可以提前舉行;如無非常情況,不得延期舉行。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和選舉辦法,由中央委員會決定。

職權

中國共産黨全國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聽取和審查中央委員會的報告;

(二)審查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的報告;

(三)讨論并決定黨的重大問題;

(四)修改黨的章程;

(五)選舉中央委員會;

(六)選舉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

在全國代表大會閉會期間,中央委員會執行全國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黨的全部工作,對外代表中國共産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全體會議閉會期間,行使中央委員會的職權。中央書記處是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務委員會的辦事機構。

曆次會議

中國共産黨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一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二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三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五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六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七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八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九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中國共産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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