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公務員考試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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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廣東公務員考試網的運營宗旨是:招考信息及時發布,備考資源共享,幫助考生。廣東公務員考試網提供一個權威免費的平台給參加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的考生交流,以到達更好的複習備考的效果。同時廣東公務員考試網亦發布國家公務員考試相關招考信息,報名公告,國家各部門招考公告、複習資料等專業性公務員備考資源。廣東公務員考試網是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的權威新聞發布式網站,彙集曆年廣東省公務員報考信息,提供廣東省曆年公務員考試資料,是參加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的考生研究交流的首選平台。

報考指南

招考對象

招考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和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曆的社會人員。非廣東常住戶口(生源)報考者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學本科以上學曆并取得學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應屆畢業生指2010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含2008年、2009年辦理暫緩就業手續且未就業的畢業生);社會人員指除應屆畢業生外,取得國家承認學曆的人員。對于學制為2年半或提前修滿學分,于2009年底或2010年初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視為應屆畢業生(已在國有單位工作的,需征得工作單位同意方可報考);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公務員,報名時畢業未滿1年的,視為應屆畢業生,已滿1年的視為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按招考對象類别對應報考。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書面證明。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報考公務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曆、學位認證書,并有我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以下簡稱“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學生,報考有年齡限制的公務員職位,年齡可放寬2歲,但不得超過35周歲。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年齡18至35周歲(1974年3月31日至1992年3月31日期間出生);

(四)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個别特殊職位放寬到高中);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六)具有招錄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确要求“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曆”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在基層和生産一線工作累計滿2年的經曆(時間截至2010年6月30日)。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人員,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考錄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根據有關規定,報考廣州和地級市以下的公安機關警察、司法行政部門監獄、戒毒所一線幹警和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為18至30周歲;報考以上職位的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以及報考法醫、獄醫和監獄、戒毒所的心理矯正等特殊職位的,放寬到35周歲以内。

報考公安特警職位的年齡為18至25周歲。

報名辦法

(一)招考職位查詢

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含省法院、省檢察院機關和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門,下同)招考職位。

各市招考職位:查閱各市招考公告。

全省各級公安機關招考人民警察職位:查閱廣東人事網,廣東公安網

全省各級法院、檢察院招考職位分為法律業務職位和非法律業務職位,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法院、省檢察院聯合公布的招考簡章,可查閱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法院網,廣東省人民檢察院陽光檢務網.

全省選調生職位,見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公布的招考簡章,可查閱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

(二)報名時間及方式

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職位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在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廣東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2013年廣東公務員考試筆試時間初定于4月14日,省考鄉考将合并。

市、縣兩級法院、檢察院、公安機關的職位及選調生職位,均在各市報名。各市報名時間及方式請查閱各市招考公告。

(三)報名要求

報考省直機關及其直屬機構招考的職位,需按照本公告要求在規定時間内登錄指定網站進行報名。

報考人員須按專業參考目錄(見附件3)進行報考,所學專業應符合報考職位的專業要求,學位種類不等同于報考專業。每位報考人員隻可報考一個符合招考條件的職位,不能用新、舊版兩個身份證号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緻。報名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必須真實、準确,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或錄用資格。對僞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予以嚴肅處理。

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免交報名考務和體檢等費用。

報考常見問題

1.基層工作經曆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曆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曆。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在軍隊團和相當于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曆,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曆。退役士兵在部隊服役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報考省直機關的人員,在省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中央所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報考市直機關的人員,在市級以下所屬企事業單位、省屬企事業單位的二級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曆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經曆及參加相關工作的,即使與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并繳納社會保險,也不視為基層工作經曆。

2.基層工作經曆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須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曆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曆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曆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确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3.在企業工作,不能提供勞動合同或工資證明、社保證明,隻能提供企業證明的,能否通過基層工作經曆的資格審查?

隻有企業出具的證明,不能通過基層工作經曆的資格審查。報名人員可提供其他佐證材料,以證明企業工作經曆。如在規定時間内不能提供佐證材料,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證明的,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4.粵東西北地區、珠三角地區是指哪些地區?

"粵東西北地區"是指汕頭、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雲浮等地級市及惠州市龍門縣和肇慶市廣甯、德慶、封開、懷集縣。

"珠三角地區"是指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江門市及惠州市(即惠城區、惠陽區、惠東縣、博羅縣)、肇慶市(即端州區、鼎湖區、四會市、高要市)等地級以上市。

5.2015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5年畢業的定向生限在定向地區報考,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委培或定向單位同意其報考,應當由委培或定向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後方可報考。

6.招考專業有何要求?

招錄機關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目錄(2015版)》(附件4)進行了專業設置,報考人員應按專業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職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考職位已明确具體培養方向的,報考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報考。如專業目錄中的"企業管理(含:财務管理、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A120202)",某職位設置為"企業管理(限:财務管理)(A120202)",則此專業中财務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方可報考,市場營銷、人力資源管理方向的報考人員不可報考。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職位專業代碼不一緻的職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職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緻,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報考人員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報名表,未如實填寫的,造成報名系統無法識别以及其他一切後果由報考人員本人自負。

7.如何理解"學曆"、"學位"要求?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所要求專業的學曆學位,用符合招考職位條件的學曆專業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為準。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學位證書所列的專業可報考山區縣的職位。

8.報考人員最高學曆專業與招考職位要求的學曆專業不同,可否用非最高學曆專業報考?

可以,但須提供符合招考職位專業要求的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2015年國内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也可用非最高學曆專業報考,在資格審核時提供有效的應屆畢業生材料,但2015年9月30日前未取得最高學曆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不得錄用。

9.報名條件中的學曆是否包括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曆?

除報考鄉鎮選調生須為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曆以外,其他學曆既包括全日制教育學曆,也包括電大、夜大、函授、自考、網絡等在職或成人教育學曆。

10.留學回國人員能否以其尚未取得的相應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進行報考?

不能。留學回國人員以國(境)外學曆學位報考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須于2015年2月9日前取得相應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并于面試資格審查前取得教育部門的學曆學位認證及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曆認證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證明。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學曆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資格審核時與其他材料一并交招錄機關審核。

11.在讀的留學人員能否以已取得的國内學曆學位報考?

不能。在讀的留學人員既不能以其尚未取得的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進行報考,也不能以已取得的國内學曆學位證書進行報考。截至2015年2月9日尚未取得國(境)外學曆學位證書的留學人員均視為在讀留學人員。

12.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如何報考?

取得高級工和技師(高級技師)職業資格證書的我省技工院校、中等職業學校的畢業生,在政策上視同大專學曆人員,但僅限報考市級以下機關沒有專業要求的職位,報名時在"考生類别"欄中選擇"高級工、技師"。須于2015年2月9日前取得相應的畢業證書及職業資格證書。

13.大學英語四級、六級的含義?

大學英語四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四級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大學英語六級是指已取得大學英語六級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以上。

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四級的,具有大學英語六級或英語專業四級、英語專業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職位要求大學英語六級的,具有英語專業四級或英語專業八級且符合其他條件的考生可以報考;以此類推。

14."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如何認定?

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包括取得A類、B類、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其中C類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僅适用于連山壯族瑤族自治縣、連南瑤族自治縣和乳源瑤族自治縣。

通過2014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可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4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錄用時須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

15.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可以用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來報考職位要求的專業?

獲"雙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用第二學位證書上的專業報考山區縣的職位,無需要提供該專業的畢業證書。山區縣包括:從化市、南澳縣、仁化縣、南雄市、始興縣、翁源縣、新豐縣、曲江區、乳源縣、樂昌市、東源縣、和平縣、龍川縣、紫金縣、連平縣、梅江區、梅縣區、蕉嶺縣、大埔縣、豐順縣、五華縣、興甯市、平遠縣、惠東縣、龍門縣、海豐縣、陸河縣、陽春市、高州市、信宜市、高要市、廣甯縣、德慶縣、封開縣、懷集縣、清新區、英德市、佛岡縣、連山縣、連南縣、連州市、陽山縣、饒平縣、潮安區、普甯市、揭西縣、新興縣、羅定市、郁南縣、雲安區。

16.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如何認定?

參加這4類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在資格審核時提供以下證明材料(原件和複印件):①大學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縣級以上黨委組織部門出具的《高校畢業生到農村任職工作證書》;②"三支一扶"計劃,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此證書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③"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提供由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④"廣東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提供團省委出具的大學生志願服務山區計劃志願服務證。

17.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有什麼要求?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限報考服務所在市、生源所在市或省直單位的專門職位。

18.國有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如何辦理?

先進行網絡報名,待面試前資格審核時再提供單位同意報名的書面證明材料。

19.如何理解"考錄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根據《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内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财務工作。

因地域或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

考試流程

筆試

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未通過國家統一司法考試的人員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法律業務職位的,加考《法律基礎知識》。複習可參考《廣東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有關情況詳見《廣東省2010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科目考試大綱》,所有科目均不指定考試用書。

筆試時間:2010年3月21日

上午:08∶0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 《申論》

下午:14∶30—16∶00 《法律基礎知識》

筆試成績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相加計算,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1位。《法律基礎知識》成績不計入筆試成績,低于合格分數線的,不能進入面試。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自服務期滿之日起3年内報考我省公務員,筆試成績加3分,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面試

面試對象按招考職位拟錄用人數分段計算,計算函數為:

其中,χ代表招考職位拟錄用人數,у代表面試對象人數;計算結果(у值)小數點後按四舍五入取整數值。按照此公式計算确定具體職位進入面試的考生數量,再按筆試總成績(即《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成績之和)高低順序,在筆試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試對象。

面試對象在面試前需按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規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報考資格複審。資格複審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招錄單位可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的,不能進入面試。體能素質測評由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會同公安部門組織實施。

面試工作嚴格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

面試結束後,考試總成績按下列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筆試、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按規定劃定。

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後,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等額确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報考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法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的考生須進行體能素質測評,體能素質測評不合格者不能參加面試。體能素質測評參照《廣東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素質測評實施細則(試行)》實施,測評項目為10米×4往返跑,立定跳遠,男1000米、女800米長跑,男引體向上、女仰卧起坐。體能素質測評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合格:①單項成績為0分的;②兩項成績不合格的;③總成績達不到60分的。

若在體能素質測評前國家有關部門出台新的體能素質測評項目和标準,則按新的項目和标準進行測評。

體檢工作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統一部署,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标準(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2010年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規定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的考生确定為拟錄用考察人選,由招錄單位對其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和學習工作表現,以及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等情況進行考察,并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錄取

考察合格的,确定為拟錄用人選名單,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或招錄單位通過互聯網等媒體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再按規定的程序和權限報批錄用。

體檢不合格或體檢人選放棄體檢的,可依次遞補體檢人選。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錄用的,也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公示中發現問題的,可依次遞補。是否遞補體檢、考察和錄用人選,由招錄單位研究提出意見。

報考人員應具備與招考職位相同或更高的學曆學位方可報考相應的招考職位。學位種類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招考職位沒有要求學位的,報考人員是否取得學位不影響報考。

考生注意

報考人員可憑本人身份證号和準考證号登錄原報名網站查詢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和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公布。

面試前須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複審,由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居民身份證、學生證、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他有關證明材料;社會人員應提供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學曆證書、學位證書。報考職位對專業技術資格或執業資格、外語水平等有要求的,報考人員須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材料。在國有單位工作,須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招考職位明确要求“有服務基層項目工作經曆”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件及證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及複印件,審核後留複印件退回原件。

聘任制

在佛山市順德區設置了部分職位專門招考聘任制公務員。聘任制公務員實行合同管理。有意報考這些職位的考生,請密切留意職位描述。具體情況可咨詢佛山市順德區委組織部、佛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公務員辦公室職位管理與監督處

咨詢電話:020—咨詢時間:2011年3月11日至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違規處理

為了嚴肅考試紀律,确保人事考試公平公正,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有下列行為之一,經考後認定的,給予當次該科目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

1.未用規定的紙、筆作答的;

2.在試卷、答題紙(卡)上填寫不符合本人情況信息的;

3.未按考試規定的時間退場的;

4.在答題紙(卡)規定以外位置及準考證上作任何标記的;

5.故意損壞試卷、答題紙(卡),或将試卷、答題紙(卡)、草稿紙帶出考場的;

6.有違反《考場規則》的其他一般違紀違規行為的。

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并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1.違反規定夾帶、翻閱參考資料,或使用手機等規定以外工具的;

2.抄襲他人答卷或有意給他人抄襲的;

3.互相交換試卷、答題紙(卡)、草稿紙等的;

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離開考場,給予當次全部科目考試成績無效和2年(公務員錄用考試為5年)内不得參加相應人事考試的處理,并可向所在單位通報、向社會公布其相關信息:

1.編造虛假信息報考,擾亂正常報考秩序的;

2.僞造、塗改證件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3.讓他人冒名頂替或代替他人參加考試的;

4.使用手機等工具接聽、接收或發送信息的;

5.與工作人員串通作弊或參與有組織作弊的;

6.有其他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

四、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無理取鬧,威脅、辱罵、誣陷他人,擾亂考場秩序,影響他人考試的,交公安部門處理。

本規定由省人事考試辦公室負責解釋。

政策解讀

随着2009年中央機關招考錄用公務員面試再度展開,各省、地、市公務員招考工作也陸續拉開帷幕。該如何準備考試?複習哪些内容?很多考生都存在很大的疑惑,下面對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考試招考政策和教材内容做重點的介紹:

政策:筆試結束後,報考鄉鎮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70%和30%的比例,報考其他機關人員按申論、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考人員的筆試成績。

解析:公務員考試向基層傾向,向農村傾向的特點,注重加強基層的建設。為黨政領導幹部後備人和縣級以上黨政機關高素質的工作人員人選進行重點培養的工作的重點越來越突出。

政策:廣東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及選派到農村服務的畢業生,服務期滿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選派的畢業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報考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4分,其中報考鄉鎮機關公務員的,筆試總成績加8分。

解析:不難看出,符合條件的考試加分的力度還是比較的大,國家對思想覺悟、道德層面比較高的學生在考錄時的“照顧”政策,相信不久也會成為其他的省市考錄的一個重要内容。

政策:面試是采用結構化面試為主,或采用無領導小組讨論、情景模拟、演講等方式。面試成績由面試考官當場評判,采取每個測評要素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後綜合計算平均成績的辦法,确定報考人員面試成績 。

解析:相比筆試,面試更強調現場表現,注重考生的創新精神,邏輯思維,強調綜合素質,在遇到實際的問題時該如何去解決,演講方面的表情語氣措辭語句等等。

考試項目

公務員 、事業單位、路轉稅、選調生、招警、鄉鎮公務員、村官、政法幹警、軍轉幹、黨政公選、社會工作師、信用社、教師、報關員。工職院

網站體系

新聞時政工

以彙總政府工作和法規政策、社會時事熱點為主,歸納年度國内、國外大事,收集整理社會熱點的相關評論,加強考生對社會熱點的系統性認識。

考試政策

及時發布報考指南、報名時間、報考流程、政策問答,一般的錄用流程,通用的體檢标準、警察體檢标準;及時發布關于公務員招考及管理相關的政策,提供國家、各省市及單位最新的考試政策通知;及時發布和解讀國家、各省市每年的考試大綱、招考公告、面試公告以及最新的報名情況,考試情況。

招考公告

主要提供公務員、事業單位、村官、選調生考試和招警方面的招考信息。

申論資料

申論熱點的時事評論、專題講解,應對申論考試的相關方法解讀,發布申論全真模拟試卷。

行測資料

發布行測五大部分的試題并附有詳細的解析,講解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的應試技巧,彙總名師針對行測各部分的知識精講,及時更新行政全真模拟試卷。

常識資料

資料和題目相結合,并配有詳細的解析,幫助考生對重要的知識點歸納整理。

面試相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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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廣東公務員考試複習計劃

第一階段(12月初-12月中旬):收集資料,把握重點。

考試前的準備工作相當于情報搜集階段,是極其必要的。由于不同省市、不同地區的試題風格、報考情況、錄取情況都大不相同,考生要在考前收集大量資料,然後再根據自身情況進行取舍,确定目标,為自己的省考複習奠定良好基礎。

由于公務員考試涉及的範圍廣泛,複習内容多,任務重,考生能否采用正确的複習方法非常重要。總體指導原則應是主要靠考生自己逐漸消化來進行循序漸進式的量積累。數算和資料是行測五大模塊當中難度最大,最容易失分的部分,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網的專家提醒考生應高度重視。

數學部分需大量做題,不能眼高手低,做題時要完整、認真演算,掌握必備的專業術語和常考題型,過一段時間後翻出來再看幾遍。申論對考生來說也是難過的一關,很多考生“栽”在它上面。如果準備較早、時間又充裕的話,最好及時關注時政、熱點,多看一些時評文章,不要局限于一本參考書。申論考的是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關鍵在于活學活用。考試中要求的就是運用基本原理分析、解決一些具體問題。

第二階段(12月中旬-12年2月初):精讀教材,打牢基礎。

教材是考生複習的最主要的内容,考試範圍都在教材中,所以對于教材的理解至關重要。廣東省每年的公務員考試不指定教材,考生可參考《2012廣東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複習備考。該套教材是由在深入研究廣東省公務員考試曆年真題的基礎上,緊扣廣東省公務員考綱,對知識結構、題量題型、講解内容均進行了精心設計。同時,本教材以實用、易操作為主旨,采用《基礎知識強化版》和《實戰能力提高版》完美結合的形式,力圖使應試者有的放矢,在最短的時間内迅速提高應試能力。

複習的第二階段中要圍繞教材進行,練好基本功是考試取勝的基礎。要充分利用好教材,考生應分三遍進行,首先通讀教材,速度可以快,重點在于将教材中前後内容有個大緻的了解,需要達到的目的是可以在後面複習中将教材前後關聯的部分串在一起,做到關聯複習記憶的目的;

第二遍精讀,重在吃透教材内容,需要對書中涉及的知識點逐一分析掌握,并認真研習強化習題,廣東省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編寫組為有效提高考生的應試能力,設計了靈活多樣,試題難度與公務員考試真題一緻的強化訓練題,幫助考生有計劃地進行實戰演練,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實用性;第三遍應結合教材中的真題部分,檢驗自己對知識點和相關題型的掌握程度,再回到知識點講解部分做進一步強化提高。

第三階段(2月初-3月中下旬):總結提升,重點突破。

在前期複習中,考生都做過不少的訓練題和曆年真題,這些題目一般都是依據考試大綱編制的,試題的題型、難度、試卷結構等等都是按照考試大綱要求安排,應當說對這些試題作全面的分析梳理很有意義。考生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針對印象不深、掌握不牢、容易遺忘的内容查缺補漏,重點突破。另外,分析每類題的命題意圖,掌握解題思路。考生在複習時,不應滿足于對具體題目的分析上,重要的是能明了每類試題的考查意圖,掌握相應的解題思路,這是複習的最後階段力求達到的境界。

在經過了前兩個階段的複習準備之後,考生對公務員考試涉及的各個闆塊、考試的題型和解題思路都有了一定的基礎,在第三階段考生就要前期的複習做一個總結提升,并将複習的中心轉移到真題上來,加強考試相關的技巧性,集中精力提高做題的速度和準确度。

相關公告

2012年廣東鄉鎮公務員考試公告

為貫徹中央和省委關于重視基層導向的精神,加大從基層一線選拔公務員力度,進一步拓寬鄉鎮(含街道,下同)公務員的來源渠道,加強鄉鎮幹部隊伍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規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決定公開選拔鄉鎮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拔職位和條件

這次選拔分六項(選拔項目見附件一)設置職位,選拔對象除應符合《公務員法》等規定的基本條件,愛崗敬業,表現良好,身體健康外,還應具備各項選拔的資格條件:

(一)從珠三角地區企業的優秀異地務工人員中選拔100名基層公務員和職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1)。分50個職位組,每組包括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職位各1個。按考試總成績,經考察合格的,每個職位組的第1名錄用為公務員、第2名聘用為職員,第3—5名入戶職位所在市,筆試成績第6—15名由各市根據實際情況适當增加入戶積分。錄(聘)用後,需在錄(聘)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1976年3月19日至1994年3月19日期間出生,下同);②高中(中專、中技)以上學曆;③在珠三角地區的企業一線工作3年以上;④戶口不在選拔職位和本人工作所在市(戶口通過企業用工方式、政策獎勵遷入的除外)。

考生可報考本人工作所在市的職位,也可報考珠三角其他市的職位,但跨市報名人員不享受職位所在市的入戶和增加入戶積分的政策。

(二)從本地優秀工人農民中選拔100名基層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2)。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高中(中專、中技)以上學曆;③在職位所在市的工農生産一線工作3年以上;④戶口在職位所在市。

(三)從優秀大學畢業生中選拔660名鄉鎮選調生(具體職位見附件二-3)。省、市黨委組織部門跟蹤培養,為上級機關儲備優秀年輕幹部。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近3年(2010—2012年)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取得大學本科以上學曆、學士以上學位(其中應屆畢業生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曆、學位);③品行優良,發展潛質較好;④組織紀律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有吃苦奉獻精神,安心基層工作;⑤同等條件優先選調學生幹部、團幹部、中共黨員。

(四)從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選拔236名鄉鎮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4)。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大專以上學曆;③參加我省各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計劃、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和山區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含2012年8月31日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

(五)從鄉鎮企事業單位人員中選拔520名鄉鎮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5)。報名需經工作所在單位同意推薦。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大專以上學曆;③在職位所在市的鄉鎮企事業單位(含縣直派駐鄉鎮的事業單位,不含學校、醫院)工作3年以上,或在職位所在市的鄉鎮機關或鄉鎮事業單位臨時聘用3年以上。

(六)從本地大專以上學曆人員中選拔1701名鄉鎮公務員(具體職位見附件二-6)。錄用後,需在錄用單位工作滿5年。

資格條件:①年齡18至35周歲;②大專以上學曆,不限應、往屆畢業(其中應屆畢業生須于2012年9月30日前取得學曆、學位);③屬職位所在市生源或報名時戶口在職位所在市(應屆大學畢業生應回生源地報考)。

第(四)、(六)項選拔設置職位組,報名人員按職位組報考,待錄用時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對第(三)項選拔,如同一職位錄用2人以上、且崗位分布在不同鄉鎮的,待錄用時參照上述辦法明确崗位。

年齡、工作時限等計算截至2012年3月19日。

曾受過刑事處罰或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工作期間因發生重大責任事故而負有主要責任的,違反計劃生育規定的,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紀行為的,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含試用期人員),參加我省2011年公務員錄用考試違背承諾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聘)用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職員的其他情形的,不列入這次選拔範圍。

二、報名辦法

本次選拔采取網絡報名方式,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19日9:00至3月24日16:00。報名人員應登錄職位所在市的報名網站(網址見附件三),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四)。報名時須注意以下事項:

1.報名前,可登錄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及各市的相關網站(具體網址和咨詢電話見附件三),查詢具體選拔職位及資格條件;認真閱讀本公告及《報考指南》(附件五)的政策解釋。

2.每人隻能報一個職位(組),不得報錄(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一經在網上完成報名流程,不得改報。

3.報名時應上傳本人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未上傳照片的,視同未報名處理。

4.報考第(三)、(五)、(六)項選拔職位的人員,需網上繳費來确認報名,繳費截止時間為2012年3月24日22:00,未按時繳費确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名人員,免交報名考務費,可辦理減免手續以确認報名。第(一)、(二)、(四)項選拔職位,不需繳納報名考務費,不用繳費确認。

5.報名環節不作資格審核,報名人員須對報名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報名材料的,一經查實,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等有關規定處理。

6.報名人員應于2012年4月3日9:00至4月7日14: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逾期未打印的,視為放棄報名。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核,報考公安警察職位的考生還須進行體能測評。

(一)筆試。

1.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具體介紹見附件六),教材可參考《2012年廣東公務員考試總和教材》。

2.時間。2012年4月8日

08:00—09:3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0:15—12:15 《申論》

3.地點。在職位所在市,具體見準考證。

4.合格分數線。《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兩科成績相加為筆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1位。根據筆試成績情況,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二)資格審核和體能測評。

1.确定面試對象。前兩項選拔按職位(組)數額1:5的比例、後四項選拔按具體職位拟錄用人數1:3的比例,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在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确定面試對象。

2.資格審核。面試前,市、縣(市、區)公務員主管部門對面試對象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資格審核的具體時間、地點等事項由職位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3.體能測評。第(一)項選拔有部分職位組包含公安警察職位,其面試對象須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者不得參加面試,依次遞補面試對象并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标準和實施規則》(見附件七)執行。

體能測評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公安機關組織實施,具體測評時間、地點等事項由職位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三)面試。

全省統一命題,統一時間實施面試,具體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廣東省公務員錄用面試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由職位所在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另行公告。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

進入面試環節後,如放棄體檢、考察資格者,3年内不得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

(四)合成考試總成績。

考試總成績按以下公式計算: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2×60%+面試成績×40%

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若同一職位(組)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順序确定名次。

根據考試成績情況,由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劃定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

四、體檢、考察和錄用

(一)确定體檢、考察對象。面試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選拔職位拟錄(聘)用人數1:1的比例,依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确定體檢、考察對象。

(二)組織體檢和考察。由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按有關規定和程序組織體檢、考察。其中,公安警察職位的體檢适用《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标準(試行)》(具體見附件七)。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在成績合格人員中依次遞補。

(三)公示。考察合格者,在各市相關網站上公示7天。公示中發現問題不宜錄(聘)用的,依次遞補。

(四)錄用。體檢、考察合格的,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其中,事業單位職員辦理聘用手續)。錄用人員由縣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初任培訓後,報到上崗。試用期自報到之日算起,其中第(一)、(二)項選拔的人員實行3個月的試崗并考察合格後,正式定位履職。

深圳市按上述各項選拔的公務員,執行該市有關聘任制規定。

錄用後逾期不報到或報到後擅自離職者,3年内不得參加我省公務員考試。

五、相關事項

1.報名人員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體能測評、面試、體檢,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入場。請提前熟悉交通情況,預足時間,帶齊證件,提前到達,勿因遲到或證件不齊造成遺憾。

2.本次選拔,主管部門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可參考廣東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進行複習。社會上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參考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選拔無關。

本公告及附件同時在廣東組織工作網、廣東人事網、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公務員考試網、廣東公務員考試網和各市相關網站上發布,由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負責解釋。

廣東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廣東省公務員錄用辦法(試行)》

規定,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公務員局決定組織2013年全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考試錄用主任科員以下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13565名。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查詢職位。

本次考錄分鄉鎮(含街道,下同)機關職位和縣以上機關職位,鄉鎮機關職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1;縣以上機關職位及資格條件見附件2。

(二)網絡報名。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統一在廣東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管理信息系統報名。報名時間為2013年3月22日9∶00至3月27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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