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法定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率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指一國中央銀行規定的商業銀行和存款金融機構必須繳存中央銀行的法定準備金占其存款總額的比率。[1]
    中文名:法定存款準備金率 外文名: 适用領域: 所屬學科: 英文名:Statutory deposit reserve ratio 所屬:中央銀行 性質:經濟術語

定義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是法律規定的商業銀行準備金與商業銀行吸收存款的比率。商業銀行吸收的存款不能全部放貸出去,必須按照法定比率留存一部分作為随時應付存款人提款的準備金。

概述

打比方說,如果存款準備金率為10%,就意味着金融機構每吸收1000萬元存款,要向央行繳存100萬元的存款準備金,用于發放貸款的資金為900萬元。倘若将存款準備金率提高到20%,那麼金融機構的可貸資金将減少到800萬元。在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準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利于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當代各國都由中央銀行頒布法定準備率,其标準不一。有的國家隻頒布一個準備率,即所有金融機構無論其吸收存款數額大小,都按統一的标準繳納存款準備金;有的國家則對不同性質的金融機構實施不同的法定準備率,如商業銀行與信托投資公司、信用合作社等分别實行不同的法定準備率;也有的國家按存款規模的不同實施不同的法定準備率,存款規模越大,則法定準備率越高。

在存款準備金制度下,金融機構不能将其吸收的存款全部用于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即存款準備金,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因此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利于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随着金融制度的發展,存款準備金逐步演變為重要的貨币政策工具。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于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币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币供應量将相應減少。

央行決定提高存款準備金率是對貨币政策的宏觀調控,旨在防止貨币信貸過快增長。多年以來,我國經濟快速增長,但經濟運行中的突出矛盾也進一步凸顯,投資增長過快的勢頭不減。而投資增長過快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貨币信貸增長過快。提高存款準備金率可以相應地減緩貨币信貸增長,保持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

作用

在實行中央銀行制國家,法定準備率往往被視作中央銀行重要的貨币政策手段之一。中央銀行調整法定準備率對金融機構以及社會信用總量的影響較大。從直觀上看,中央銀行規定的法定準備率越高,商業銀行等上繳的存款準備金就越多,其可運用的資金就越少,從而導緻社會信貸總量減少;反之,如果中央銀行規定的法定準備率低,商業銀行等上繳的存款準備金就少,其可運用的資金來源就多,從而導緻社會信貸量增大。進一步分析,法定準備率與派生存款的關系為:

D=Efrac{1}{r}式中D為派生存款;E為原始存款;r為法定準備率;1/r為存款貨币的擴張乘數,它與法定準備率呈反比變化法定準備率越低,存款貨币擴張乘數越大;反之,則越小。

副作用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雖然法定準備率的調整對社會貨币供應總量有較大的影響,但很多國家尤其是西方國家的中央銀行在實施貨币政策時往往把重點放在再貼現率的調整和公開市場業務操作上。因為調整法定準備率雖然能帶來在調整貨币供應總量政策上事半功倍的效果,但它給社會帶來的副作用也是很明顯的。法定準備率的微小變動也會引起社會貨币供應總量的急劇變動,迫使商業銀行急劇調整自己的信貸規模,從而給社會經濟帶來激烈的振蕩。尤其是當中央銀行提高法定準備率時,導緻社會信貸規模驟減,使很多生産沒有後繼資金投入,無法形成生産能力而帶來一系列的問題。因此,各國中央銀行在調整法定準備率時往往比較謹慎。

影響

調節法定存款準備金率,同再貼現率都是國家調節貨币政策的有效方法。

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下降,銀行吸收存款後可以将更多的份額放貸出去,留取較少的準備金,貨币供應量因此增大。

反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上升,貨币供應量減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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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将法定存款準備金率上調0.5%。中國人民銀行宣布,從2010年1月18日起,上調國内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币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大型銀行和中小規模銀行的準備金率将分别調高至16%和14%。銀行系統的流動性将被凍結3,000億人民币左右。這是2008年12月25日央行下調準備金率以來首次上調。

釋放出寬松貨币政策結束的信号。央行是在國務院發布了關于控制房價上漲的文件之後宣布上調法定準備金率的,表明中央政府已經無法繼續忍受資産泡沫的膨脹。與此同時,通脹壓力明顯加大。根據我們的預測,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和工業品出廠價格指數在今年4月和8月的漲幅将分别超過3.5%和4.5%。除了房價上漲,根據我們對快速回暖的就業形勢的觀察,過度寬松的貨币政策正在同時推升需求拉動的通脹和成本拉動的通脹。

預計将推出綜合性政策。2010年貨币政策的目标是在保持經濟增長相對平穩的基礎上實現資産價格和商品價格的軟着陸。中國央行面臨的考驗是如何管理利率、彙率和其他基本面因素之間的關系。我們認為中國将先于美國上調基準利率。當然,在開始上調利率之時,釋放人民币彙率穩定的信号十分重要,這有助于緩解資本流入的壓力。與此同時,中央政府已經通過更加嚴格的法規來監管銀行的資産質量。同時,我們預計未來銀監會将出台更多規定來控制銀行的貸款增長,這有助于防止泡沫在經曆長時間膨脹後突然破裂。

上調

事件過程

中國人民銀行決定,從2010年11月16日起,上調存款類金融機構人民币存款準備金率0.5個百分點。這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距上一次6家銀行的差别化計提存款準備金率僅一月之隔,顯示了目前央行收縮流動性壓力的巨大。本次存款準備金率調整後,各家上市銀行具體的準備金率分别為:工商銀行,建設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上調為18.0%,交通銀行17.5%;招商銀行及民生銀行達到16%,其他上市銀行15.5%。

點評

我們認為這次提高存款準備金率的舉措主要是與中國當前經濟的流動性釋放過度,全社會通脹預期高企相關。目前我國經濟的通脹風險已經越來越緊迫,企業和居民旺盛的貸款需求直接反映了實體經濟應對通貨膨脹的選擇方式。在上個月實施差别化存款準備金率和加息的貨币政策後,判斷管理當局仍然會更多地采用差控制流動性的政策工具對經濟實施更加全面的調控。

這次增加存款準備金率後,國有大型商業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也面臨了比較大的壓力,如果維持目前的準備金餘額水平,僅剩下1.0%左右的超額存款準備金率作為緩沖,本次存款準備金率的提升已經會對銀行業的資産負債管理産生壓力了。而對于中型股份制商業銀行來說,除了招商銀行外,其他上市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仍然比較充足,仍可應對未來1-2次的存款準備金率提升;而對于中小型上市銀行,除了南京銀行外,都面臨着比較大的計提壓力,未來存款準備金計提的壓力相對較大。

本次存款準備金率的提高,相較于上一次會對上市銀行的業績産生比較明顯的影響,考慮到各家銀行的資産負債運用,認為這次存款準備金的上調會對銀行業的生息資産收益率帶來2-4個bp的下滑壓力,進而對上市銀行的明年的淨利潤産生0.8-1.2個百分點的影響。總體上來說,對預測的明年上市銀行淨利潤增長25%的判斷不會産生明顯的影響,但是管理當局對流動性管理政策的導向仍然值得關注。

認為目前明顯的通脹預期下的流動性管理将會更加具有持續性,以存款準備金率和利率政策實施流動性管理的可能性明顯增強。仍然維持對銀行業明年穩定增長的判斷,建議投資者關注在規模發展受到控制下,具有良好息差彈性的招商銀行、深發展以及浦發銀行的淨息差超預期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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