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葉卡

枫叶卡

加拿大永久移民的身份证明文件
枫叶卡就是加拿大永久居民的身份证明。于2002年6月28日正式实施。
    中文名:枫叶卡 外文名:the card of maple leaf 别名:加拿大永久居民卡 时 间:2002年6月28日

简介

枫叶卡”是加拿大永久居民即将前往加拿大或离开该国境后又准备返回加国的通行证,也是一个身份证明,俗称“加拿大绿卡”。枫叶卡五年有效,持卡人可于枫叶卡有效时间内返回加拿大。

外观

这种新型,塑料质料的卡片,如皮夹般大小,具有多项安全防护特性,卡片上有雷射印刻之照片与签名,并载有持卡人之外表特征,如性别、身高与眼睛颜色等,而且枫叶卡含有一个比银行金融卡磁带还要精密之高科技设计,内含永久居民身份确认所需之所有数据,唯有经授权之官员始能读取这些数据,它并不会用作追踪持卡人的活动,故有保障持卡人隐私权之作用。自2004年一月一日起,枫叶卡将完全取代旧式的移民纸,摆脱大而不易携带,且容易被涂改、影印或冒用之后顾之忧。

有效期

加拿大枫叶卡效期为自发卡日起五年。但有些例外情况,如在境外因未履行居留义务而经最后判定丧失永久居民身份,则申请人可申请为期一年之枫叶卡。枫叶卡申请必须在境内提出,申请人必须提供一位居住于加国境内之保证人,该保证人必须为加拿大公民,且已认识申请人达两年以上,此保证人职业可以是:

(1)专业会计师

(2)脊椎指压治疗师;

(3)宣誓官;

(4)牙医;

(5)医师;

(6)礼仪师;

(7)太平绅士或法官;

(8)律师;

(9)金融机构经理;

(10)省议会议员;

11)国会议员;

(12)市政府书记;

(13)公证人;

(14)联邦或省政府部会官员;

(15)大使馆、领事馆或高级专员公署官员;

(16)牧师;

(17)药剂师

(18)警官;

(19)邮政局长;

(20)专业工程师;

(21)社工;

(22)中小学或大学教师;

(23)兽医。

据加拿大《明报》报道,加拿大联邦移民部长范茵丽(Diane Finley)2008年6月16日宣布,换领枫叶卡最新改变措施,取消持卡人在申请换卡时需要提供担保人,以及在担保人面前签名的手续。

根据移民部公布国际学生毕业后转申请工作签证的新方法,只要是在加拿大公私立专上院校,完成学位、文凭或是证书,毕业前至少全职就读8个月,即可取得一个可留在加拿大,从事任何工作的开放工作签证(Open Work Permit)。工作签证期限最长达到3年,比旧规定的2年,还要延长一年。

履行义务

不管是第一次申请枫叶卡或日后五年期满重新申请第二张枫叶卡均须通过居留测试,凡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身份者均须在任一个五年期间履行居住义务达730天以上,除五年期间在加拿大境内实际累积居住天数达730天以上外,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均视为已履行居住义务:

(a)随同持加拿大公民身份之家庭成员居留在加拿大境外;

(b)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之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之加拿大官方全职公务人员;

(c)持有永久居留权之家庭成员被加拿大企业派驻于海外担任全职员工,或派驻在海外任加拿大官方公职人员,在该情况下随同该家庭成员居留在境外;

(d)曾持有返加证。

上述所谓之加拿大企业必须是根据加拿大法律所成立之公司,并在加拿大境内持续经营,具有营业获利能力,且大多数股份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所持有,凡为履行居留义务而设立之企业并不认定为加拿大企业;而所谓的全职员工系指加拿大境外关系企业之约聘职位,或加拿大企业或公家机关于境外之客户。

申请过程

从2002年6月28日起,在新移民到达加拿大以后,枫叶卡也会随后邮寄给他们。在入关的时候,移民官会核实个人资料,包括照片,然后在随后的三周内把枫叶卡寄给他。

新来的永久居民初抵加时,若进关时未能提供在加通讯地址,或者要更改地址者,需申报新地址。如果入境后一百八十天內未能提供移民局通讯地址,则必须重新申请永久居民卡,及缴交相关费用。如果在申报地址后三十日还没有收到枫叶卡,请通知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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