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商务厅

湖北省商务厅

政府部门
湖北省商务厅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8号)和《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鄂文〔2009〕18号)精神而设立的,为湖北省政府组成部门。
    中文名:湖北省商务厅 外文名: 别名: 性质:商务厅 省份:湖北省 所属类别:国家事务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以及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并根据我省情况拟订全省外向型经济发展和国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及政策措施,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参与研究全省对外开放、利用外资和国内外贸易、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和流通体制改革并提出建议。

(二)研究提出并指导全省流通体制改革,负责研究制定商品市场建设管理的政策,协调指导商品市场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研究拟定和组织实施国内贸易发展政策以及打破市场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政策,促进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三)参与拟定全省商贸、物流和服务业的有关地方性法规,制定相关实施细则;负责全省内外贸易商品的物流管理与协调工作,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流通方式;组织实施主要消费品的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提出和制定全省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全省有关外商投资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指导全省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终止、、解散工作,外商投资企业的进出口工作,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上、限额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转报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综合协调和指导经济技术开发区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执行根据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拟定和执行全省中长期进出口规划和出口商品、市场发展战略及贸工、贸农、贸技结合的发展战略,指导全省进出口业务工作,负责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

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包括电子商务在内的各种新的贸易方式;汇总编报全省年度进出口指标。

(六)按有关规定,指导企业进出口的经营管理、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的经营管理、省驻外企业和境外驻鄂经贸代表机构的管理工作;研究拟定适应我省服务贸易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全省服务贸易工作。

(七)贯彻执行国家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制定全省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指导企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开展国际化经营,协调企业实施海外投资规划;归口管理全省对外援助项目;负责有关外贸发展基金项目的审核和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多边、双边对我省的无偿援助及赠款;管理有关国际组织对我省经济技术合作事务。

(八)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的政策、管理规章以及鼓励高新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全省科技兴贸战略,并制定全省技术贸易的管理办法;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管理技术引进、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九)指导我省在境内外举办的对外经贸交易会、展销会、洽谈会、博览会及有关涉外招商经贸活动;负责全省口岸管理。

(十)参与拟订我省与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政策,负责全省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并指导我省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法律政策,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协助国家有关部门进行产业损害调查;负责协调国外对我省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全省商务系统的联合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办公室

地址:武汉汉口江汉北路8号10楼

邮编:430015

主要职责

一、负责厅机关政务运转,协调厅机关事务。承担厅领导事务联络工作,协助厅领导了解掌握全面工作情况。

二、督促落实商务部、省委、省政府等上级机关和厅领导的交办事项,督促检查厅年度主要工作目标的贯彻执行情况。

三、负责厅长办公会议、厅长专题会议和综合性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督办会议议决事项。负责省商务厅重要接待活动。

四、牵头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委员提案,协调信访接待工作。

五、负责厅机关机要、保密、档案、密码管理、文印、政务值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编发《湖北商务简报》、《湖北商务参阅》。

六、负责省商务厅印章管理、公文核稿、重要文件起草和新闻发布工作。

七、负责厅机关出国人员审批工作和外国人来鄂进行商务活动邀请工作。

八、负责厅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厅机关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管理工作。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综合处

地址:武汉市汉口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2楼

一、组织拟订全省商务发展规划。

二、组织拟订年度商务发展指导目标并进行考核。

三、负责全省商务运行情况分析,研究商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四、负责商务统计数据汇总和《商务经济指标》、《商务白皮书》的编发工作。

五、研究分析国际国内形势和我省商务经济发展变化趋势,提出对策建议。

六、负责《商务调研》、《商务要情专报》的核稿工作。

七、负责省领导及厅主要领导有关讲话、重要汇报材料和重大政策性文件的起草。

八、承担省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务处

一、研究提出促进全省商务经济发展的财税、金融、保险、价格等政策建议。

二、负责省商务厅预决算编制。

三、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省商务系统的各项政策促进资金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使用建议;组织实施并负责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四、牵头组织省商务厅政府采购和工程招标工作。

五、承担厅机关会计核算和财务监督管理工作,编制厅机关预决算。

六、负责省商务厅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工作。

七、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和厅属单位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八、指导、监督管理厅属单位的财务、资产和审计工作。

九、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事处

一、拟订厅机关干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厅机关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实施和公务员的管理工作。

三、承担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和非领导职务设置及职数限额管理工作。指导厅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四、承办厅机关公务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等事项;指导厅属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管理。

五、承担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工作和因私出国(境)人员备案管理,以及商务系统驻外人员的选派工作。

六、承担厅机关和厅属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和全省国际商务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和注册管理工作。

七、承办厅机关人事管理的日常工作,并按干部管理权限,管理厅属事业单位相关的人事事项。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场体系建设处

一、研究分析全省市场体系建设动态,拟定相关政策与措施。

二、研究拟定全省市场体系建设总体规划,推进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与落实,指导大宗商品批发市场建设。

三、负责推进流通标准化建设。

四、组织实施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有关流通领域重大投资建设项目

五、协助审核外商投资商业领域项目的立项和可行性研究

六、负责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工作。

七、监督管理拍卖、典当、旧货、租赁、直销、品牌汽车、二手车、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建材等特殊流通行业。

八、承办厅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许可事项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核准

成品油经营企业经营资格审核

二手车鉴定评估机构的设立审批

直销企业产品说明重大变更审批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鲜茧收烘资格认证

拍卖企业及分公司的设立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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