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务处理
(一)应交增值税
1.科目设置
(1)一般纳税人
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
(2)小规模纳税人
只需设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一般纳税企业一般购销业务的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货物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一般纳税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会计处理
购入免税农产品可以按买价和规定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并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扣除。
4.小规模纳税企业的会计处理
(1)购进货物
支付的增值税计入货物成本。
借:原材料等
贷:银行存款等
(2)销售货物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借: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不含税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例如,一般纳税人购建办公楼等不动产领用本企业产品,应确认销项税额,将其计入工程成本。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不予抵扣项目的会计处理
(1)购入货物时即能认定其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直接计入取得货物的成本
(2)购入货物时不能直接认定其进项税额能否抵扣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如果这部分购入货物以后用于按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应将原已计入进项税额并已支付的增值税转入有关的承担者予以承担。
借:在建工程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7.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当月发生的应交未交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在以后月份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8.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有关企业会计处理
(1)试点纳税人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
A、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
B、对于期末一次性进行账务处理的企业n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n
贷:主营业务成本等n
(2)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的会计处理。
A、开始试点当月月初,企业应按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留抵税额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B、待以后期间允许抵扣时,按允许抵扣的金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期末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9.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贷: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等(按期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贷:管理费用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贷:递延收益
借:管理费用等(按期计提折旧)
贷:累计折旧
同时
借:递延收益:
贷:管理费用等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
借:管理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等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贷: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应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如为贷方余额,应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应交税费”项目列示。
(二)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和城建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
2.出售不动产,计算应交的营业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营业税)。
3.交纳的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应交所得税
1.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交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
2.交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应交土地增值税
1.企业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或“在建工程”等科目核算的,转让时应交的土地增值税,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
2.交纳的土地增值税,借记本科目(应交土地增值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五)应交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
2.交纳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借记本科目(应交房产税、应交土地使用税、应交车船使用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六)应交个人所得税
1.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交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
2.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借记本科目(应交个人所得税),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七)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
1.企业按规定计算应交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支出”、“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
2.交纳的教育费附加、矿产资源补偿费,借记本科目(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八)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
1.企业按规定应交的保险保障基金,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保险保障基金)。
2.交纳保险保障基金时,借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保险保障基金),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九)预交的税费
企业预交的税费,借记“应交税费”科目(应交增值税、应交所得税等明细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应交税费”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交纳的税费;期末如为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多交或尚未抵扣的税费。
税费种类
一、应交增值税
二、营业税
三、企业所得税
四、车船税
五、印花税
六、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八、耕地占用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城市维护建设税
十一、教育附加
十二、文化事业建设费
十三、地方教育附加
十四、国际税收
十五、社保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