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共英语四级

全国公共英语四级

英语等级考试
公共英语四级是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攻读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基本要求。该级考生应能参与一般性或专业学术话题的讨论,不仅能够询问事实,还能询问抽象的信息。能够就某一观点的正确与否进行争论,详细说明一个问题,一个过程,或一个事件。
  • 中文名:全国公共英语四级
  • 外文名:
  • 别名:
  • 性质:英语等级
  • 级别:中上级
  • 对象:非英语专业
  • 要求:基本满足硕士研究生非英语专业
  • 掌握词汇:5500左右

考察知识

语言运用:

1.互动能力:该级考生在大多数日常的工作和社会生活情景中,可以用英语与外国人交谈,不仅交流具体信息,也可以交流思想和观点。

2.接受能力:能够听懂一般性谈话或讨论。读懂公共通知,招贴,公务信函,以及普通性的报刊文章和书籍。

3.产出能力:能够写便条,信函,工作备忘录,通知,申请,声明和概要,以及一般描述性、叙述性和说明性文章。能够依据简单的图表或图片,写出相关的短文。

口语:该级考生应能在生活和工作的多数情景中进行对话,不仅能够询问事实,还能询问抽象的信息,能提供或是要求得到更清楚的阐述,表达个人意见,观点和态度。此外还能描述一个事件,或就一般性话题的做简短演讲。

考生应能:

1.基本连贯地进行较长的论述;

2.保持语言的流畅;

3.积极地,有回应地交流,并能用适当的补救措施解决交流困难。

考试内容

考试分笔试和口试两部分,内容包括:听力、语言知识、阅读、写作、口语。笔试和口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给《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既可作为持有者英语能力水平的权威性证明;又可为各地各单位对其所用人才的英语水平提供一个公正、统一的评价尺度。

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有关规定,自2007年9月起,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受理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报考,但在2007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中,取得笔试或口试单科合格者,可以报名参加2008年上半年一级B考试,仅限报考2007年3月份考试不合格或者没有报考的笔试或口试单科。其他考生报考无任何条件限制,也可跨级别报考。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有五个考试级别,以一级(PETS1)为最低,五级(PETS5)为最高。笔试部分满分为100分,60为合格;口试部分满分5分,3分为合格。

PETS总共有五个考试级别,其中PETS-1为最低,PETS-5为最高级别。笔试部分满分为100分,60为合格;口试部分满分5分,3分为合格。各级别考试水平如下:

第一级:是PETS五个级别中的初始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进入高职院校继续学习的需要,同时也基本满足出租车司机、宾馆行李员等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需要。

第二级:是PETS五个级别中的中下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进入高等院校继续学习的需要,同时也基本满足宾馆前台服务员、一般银行职员、涉外企业一般员工等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需要。

第三级:是PETS五个级别中的中间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达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或普通高校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的要求,基本满足企事业单位行政秘书、经理助理、一般管理人员或科技工作者、外企职员等工作在对外交往中的需要。

第四级:是PETS五个级别中的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攻读高等院校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的需要,基本符合一般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人员、现代企业经理等工作对英语的要求。

第五级:是PETS五个级别中的中上级。通过该级考试的考生,其英语水平基本满足在国外攻读非英语专业硕士研究生或从事学术研究工作的需要,同时也基本满足在国内攻读博士学位、从事专业管理工作的语言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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