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于2003年4月,是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目前,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监察处、归集管理处、资金运用处、资产保全处、计划稽核处、会计核算处、法规处、信息技术处、档案室等10个处室,下设船营、龙潭、丰满3个分中心,永吉、磐石、桦甸、蛟河、舒兰等5个管理部。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成立以来,认真履行管理决策责任,按章程规定定期组织工作会议,有效地对公积金机构执行政策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发挥了决策机构应尽的职能作用,促进了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1]
  • 中文名: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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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地区生产总值:
  • 总部所在地:吉林
  • 组织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
  • 成立时间:2003年4月
  • 适用范围:公积金管理
  • 隶属于:吉林市人民政府

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赋予中心职能有7项: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承办上级机关及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发展概况

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隶属于城市人民政府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事业单位。中心自成立以来,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 为统领,以制度扩面建设为龙头,以民生改善为己任,以安全发展为目标,以科技支撑为保障,通过科学决策、规范管理、安全运营、优质服务,促进公积金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构建和谐吉林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近年来,中心采取稳步推进制度建设,加大住房公积金宣传和行政执法力度,使住房公积金覆盖面不断扩大,归集额逐年上升,呈现出跨越式发展态势。截止2011年底,全市共有38.4万名职工缴存了住房公积金,已累计归集公积金117.8亿元,住房公积金余额72.4亿元。满足职工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作用,积极调整贷款政策,规范贷款程序,为职工提供优质便捷的贷款和支取服务。截止2011年底,累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5.4亿元,发放个贷58.3亿元,个贷余额42.4亿元,支持职工住房消费面积403.2万平方米。加强资金核算和安全管理,实现公积金保值增值。至2011年末,共为缴存职工计息4.9亿元,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1.58亿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亿元。为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快速发展和人民群众的居住条件改善作出了积极贡献。

几年来,中心不断加强文化建设,先后在国家、省、市刊物上发稿11篇;30多名同志先后获得省建设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市总量翻番突出贡献个人、全市行政执法先进个人、全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等称号;会计核算处、船营分中心先后荣获省建设系统和全市“巾帼文明窗口”称号;中心先后被省住建厅评为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标兵单位、全省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评为市直机关先进党组织、市“三帮双促”优秀党组织、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陈大卫副部长、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张其光 司长及原省住建厅柳青厅长到中心视察后,对中心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展望未来,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继续深入贯彻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认真执行管委会决策,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住房保障和金融支撑作用,为改善职工居住条件,推动住房建设,拉动经济增长,构建和谐吉林,提升居民幸福指数 再立新功。

制度建设

通过积极推进制度建设,截止2007年年底,全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达44.56亿元,为2002年中心组建之初的6.75倍,五年间住房公积金归集年均增幅达32.58%以上;制度覆盖已超过4133个单位36.8万名职工个人,一些非公组织也逐步建立了公积金制度,全市住房公积金覆盖率已升至80%以上,住房公积金制度建设已驶入良性发展快车道。

有效发挥制度优势,到2007年年底,全市已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16.15亿元, 为中心组建之初的5.01倍;已累计为缴存职工支取公积金13.87亿元,为中心组建之初的4.44倍;全市已有近9万名职工通过提取和 使用公积金解决了住房困难,惠及面占建立制度职工总数的24.46%,支持和拉动住房消费面积累计已达273万平方米;成立以来, 中心已累计为缴存职工计息1.2亿元,累计提取风险准备金5,451万元,累计提取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454万元, 住房公积金在改善民生和繁荣全市房地产经济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和谐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成绩

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的职工队伍,下设八个处室和七个管理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和管委会决策指导下,中心将努力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提高资金运用率 、确保资金安全和保值增值,发挥好行业优势和住房保障基础性作用,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努力为改善人民群众居住水平和促进全市经济“总量翻番”多做贡献。

内设机构

人事监察处

负责中心党建、纪检监察、群团、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干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负责中心绩效管理考核计划编制工作;负责机关党总支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办公室

负责中心政务综合协调工作;负责中心综合性文件起草及文秘、机要、保密和各类文电处理工作;负责人大政协提案、议案协调处理及重点工作督办;负责中心综合性调研及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对外联络、安全保卫、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中心资产管理、行政管理、后勤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及各管理部办公用房管理工作;负责中心票据传递车辆、数据备份车辆、执法车辆管理。

资金运用处

负责起草、制订公积金个贷、支取管理和操作的规定政策和相关办法;负责编制个贷、支取年度使用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和支取、贷后管理和抵押权管理的监督考核;负责对委托银行协议签订、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开发企业签约项目、楼盘勘查、协议签订及中介机构协调;负责国债管理和个贷回收情况的监管;负责住房公积金个贷、支取分类统计和分析;负责各委托银行代办员培训和公积金个贷支取调研工作;负责审贷、审支委员会组织工作;负责对分中心、管理部个贷、支取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归集管理处

负责起草制订公积金归集管理的政策,规定和措施办法;负责编制公积金年度归集计划并组织落实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授权办理和审验考核工作;负责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调整和年度核检组织工作;负责公积金归集统计、分析和调研工作;负责公积金制度扩面和单位专管员培训计划制订和组织;负责分中心、管理部归集业务监督指导工作。

计划稽核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及中长期各项计划指标和发展规划的编制、下达及组织实施;负责中心公积金、经费预、决算计划的编制、下达及贯彻执行;负责住房公积金各项数据集合、统计及公积金综合政策制订及业务文字综合工作;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平衡管理及资金调拨使用计划编制、下达;负责住房公积金利率调整的协调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国债认购计划及落实情况考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年度社会公告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受委托银行公积金业务运行情况;负责中心内部审计稽核和业务考核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调研及协调省、市监管机构、管委会、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相关工作。

会计核算处

负责宣传贯彻会计法和落实《住房公积金会计核算办法 》、《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负责起草制订财务管理规定、办法;参与公积金财务、经费财务预、决算编制并组织落实实施;负责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及资金归集、运用、财务收支及分配全过程的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有关账户设立、管理;负责中心办公经费的核销工作;负责中心专用支票、印鉴的领用及保管工作;负责会计业务报表编制及综合分析工作;承办住房公积金的资金调拨工作;负责对受托银行承办公积金业务的核算、结息及对账工作;负责监督、指导分中心、管理部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工作;负责中心系统财务、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会计档案建立、保管、移交工作;参与与公积金财务相关部门联系、协调工作;负责公积金保值、增值工作。

法规处

负责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制订;负责住房公积金法规、规章和政策宣传及清理、汇编、备案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依法行政和执法监察工作;实施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案件、住房公积金个贷违规违法行为、住房公积金骗支、套支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案件管理工作;负责中心法律文书的管理和使用工作;负责企业改革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协调处理;负责住房公积金信访工作;负责对中心所属部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资产保全处

负责制定项目和个人不良贷款年度清收计划,编制清收报表、组织落实项目和个人逾期贷款清收工作;负责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初审工作;负责清收资产的管理、盘活及资产保全工作;负责协调和做好不良贷款和资产清收诉讼案件的起诉、执行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贷款呆、死账进行核销;负责对清收资产处置工作。

信息技术

负责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信息化方案的制定、开发与实施;负责中心计算机业务网络和办公自动化系统方案制定、开发、升级及软、硬件设备管理;负责中心网站开发、管理、内容更新和发布电子信息;负责制订中心系统计算机管理办法和编制操作规程;负责住房公积金管理数据信息记载、存储和安全备份;负责住房公积金调息计息组织运行支持;负责硬件设备采购的选型及负责软硬件设备安装调试和验收;负责系统软件、工具软件、技术资料的购置及管理;负责中心计算机系统管理、维护和安全防范;负责中心计算机业务培训和指导;负责对计算机系统有关业务部门的衔接协调工作。

档案室

负责中心档案办法、制度的制定和组织落实;负责公积金开户、汇激、补缴、封存、销户、个贷、支取、财务、保全等业务档案资料立档标准制定和统一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档案目录编制索引编挂工作;负责档案清收、传递、利用、销毁等管理工作;负责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分中心、管理部档案归档立卷监督指导和接收工作;负责档案整理工作。

分中心

船营分中心、龙潭分中心、丰满分中心、永吉管理部、磐石管理部、桦甸管理部、蛟河管理部、舒兰管理部

负责贯彻落实中心下达的年度计划目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制度建立、公积金归集、催建催缴、开户、变更、汇缴、缓缴、补缴、封存、销户、记载职工明细帐;负责公积金基数、比例调整和年检;负责公积金支取、个贷审核受理、贷后管理、抵押权管理;负责申请使用公积金开发企业资质、楼盘项目查勘和对委托银行的监管;负责公积金财务核算和会计报表;负责公积金业务统计和各类档案整理归档;负责缴存单位专管员、银行代办员培训;负责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管理、发放工作;负责政策宣传和业务咨询、信访工作。

中心领导履历

何桂荣同志,女,1963年1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船营区 人民政府青岛街道 党委书记、精神文明办主任、副区长,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现任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存贵同志,男,1962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船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张国成同志,男,1956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主任、党办主任兼人事处处长,中心主任助理。现任中心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主任。

董洪印同志,男,1974年4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历任市财政局 税政法制处处长、办公室主任。现任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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