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来港澳通行证

往来港澳通行证

旅行证件
港澳通行证俗称双程证,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签发给中国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地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留学等非公务活动的旅行证件。来港澳前,必须取得内地公安部门签发有关来港澳目的签注(如团队旅游、个人旅游、商务或其他签注等)。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中文名:往来港澳通行证 外文名: 别名:双程证 用途: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 分类: 英文名:Current Macau Pass 类型:证件 签发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证件简介

内地居民因私往来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旅游、探亲、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前往港澳通行证前往。前往香港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罗湖口岸出境;前往澳门特别行政区定居的,持证人须于珠海拱北口岸出境。

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地区定居、探亲或应邀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学术等活动,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凭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有效签注前往。

持中国公民有效护照经香港前往其它国家或地区的过境旅客如能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包括持有前往目的地的有效入境证件及供海外旅游并已经确认的续程车/船/机票,可在每次入境时获准在港逗留7天而无需事先领有进入认可。

记者从今天(26日)上午召开的国家移民管理局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4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往来台湾通行证等出入境证件实行“全国通办”,即内地居民可在全国任一出入境管理窗口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证件种类

1.个人旅游G:分为三个月或一年,一次、两次或多次进入有效,每次可逗留七天,申请地域限制在香港入境处公布的广东省及28个城市,目前为止开放的,个人旅游,直通香港的城市包括广东省及28个城市(即是上海、北京、南京、苏州、无锡、杭州、宁波、台州、福州、厦门、泉州、天津、重庆、成都、济南、沈阳、大连、南昌、长沙、南宁、海口、贵阳、昆明、石家庄、郑州、长春、合肥和武汉)的居民,可以申请自由行到港澳,多次进入签注暂时仅签发给深圳户口居民。

2.探亲T:分为三个月一次有效,每次可逗留14天或三个月多次有效,逗留不超过自首次进入之日起90天

3.商务S:分为三个月一次或多次有效、一年多次有效,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

4.团队旅游L:分为三个月一次或两次,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七天,须随团出入境

5.其他Q:三个月一次或两次有效,一年一次或两次,每次逗留不超过十四天

6.逗留D:多次有效,出境有效期根据香港或者澳门有关部门批准的期限签发

已经停止发行的签注或旧版签注种类

1.奥运A:多次有效,每次入境可逗留90天,仅在2008北京奥运期间签发

2.访问F:为新版“个人旅游G”签注的前身,功能及申请地域限制和新版G签注一样,手续较旅游L签注简单,已于2007年更换为“个人旅游G”签注。

3.旅游L:为新版“团队旅游L”签注的前身,功能和新版L签注一样,申请时通常需提供旅行社文件,已于2007年更换为“团队旅游L”签注

有效期限

签注有效期

香港G签和L签的有效期都为:3个月1次、3个月2次、1年1次、1年2次四种有效签注。澳门签注原来也是这4种,但最近取消了3个月2次和1年2次的签注申请。签注规定每次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签注有效期的解释

以1年1次为例,不是表示1年内只能去1次,而是指该签注的有效期为1年,在1年以内往返过港澳后,还可以再次申请签注,申请次数没有限制。如果1年内不去,则该签注过期无效,可再次申请。

过期处理

《港澳通行证》过期,需要你本人亲自到你户口所在地的县(区)级以上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换证手续,需要携带的资料和相关手续跟第一次办理时是一样的。

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你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你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5、旧的港澳通行证,需要交回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流程

首次办理

1、首次办理须本人至户籍所在地的出入境管理处提交申请,申请材料有: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可复印在同一张纸上),2寸淡底色彩照2张(也可现场拍照,费用自付),同时分别申请赴香港、澳门的签注。只去香港则申请香港签注,只去澳门则申请澳门签注,如果香港、澳门都去,则两地签注都要申请。

2、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

3、费用《往来港澳通行证》每本100元;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

续签

1、本人凭身份证及有效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办理,也可代办,代办人需携带身份证。(不同城市对加签可能有特殊规定,具体咨询户籍所在地出入境管理处)

2、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内办结。

3、费用一次往来签注,每个20元;二次往来签注,每个40元

4、特别注意《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部分城市是3个月)的或无足够空白签注页的不能办理,须按首次申请手续办理新的《往来港澳通行证》,同时申请签注。

代办

若是首次申请办理港澳通行证需要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以及照片;若非首次申请,则需带好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及前一次办理的通行证,如请人代办还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赴澳工作

1、澳门雇主可自行指定或委托有澳门劳务经营权的劳务公司在内地招聘(招聘者应签订招聘合同)。

2、劳务公司将录取人员的有关资料(如照片、身份证副本等)报入澳门出境事务局核实、批复。

3、通过后由雇主再将赴澳人员的资料报入澳门劳工暨就业局非本地劳力处,提出输入外劳申请。

4、雇主赁批件与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劳务公司凭批件及合同报北京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外经济合作司申请输澳批文。

5、赴澳劳务人员在十天内自选在户口所在地办理有关证件所需资料。

6、赴澳劳务人员将证件资料及费用(包括劳务押金及证件费等)交回劳务公司,由劳务公司向地方国务院港澳办交流司办理赴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需时约十五天)

7、通行证办出来后由劳务公司统一安排时间培训、出境。

8、到澳后,由雇主带领或自行到澳门出入境事务局办理非本地劳工证(俗称“蓝卡”)的手续后方可工作。

其它事项

2005版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为不干胶贴纸签注,

2006年4月10日起在全国陆续启用,颁发《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同时附发与申请事由相应的签注。

全国各地自2009年1月1日起陆续启用号码为9位数的港澳签注。

2010年6月9日起广东省启用港澳签注(2008)九位数第二版。

2014年4月1日开始,申请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时,“三表合一”,原来的三种申请表被简化合并为《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申请人可以填写一张申请表办理三类证件及签注。新的申请表上所需填写内容也有所简化,婚姻状态、户籍所属派出所和职务职称等都无需再费时填写。

费用调整

2012年12月24日,财政部和发改委联合下发通知,自2013年1月1日起,取消和免征船舶停泊费、《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签注费等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专门针对广东的有两项,分别是使用流动人员调配费(广东省)和房屋租赁管理费(广东省深圳市)。

此次取消收费针对的是因公赴港澳人员的通行证,而非普通居民往来港澳签注。

对普通居民而言,办理港澳通行证仍需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2014版

在广东省试点签发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公安部决定,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014年9月15日起全面启用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即2014版往来港澳通行证)。

目的

为进一步便利内地居民往来港澳地区,提高往来港澳通行证、签注的签发和查验效率,增强证件防伪性能。

技术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为参照有关国际标准设计制作的卡式证件,内部嵌有非接触式集成电路芯片,存储持证人个人资料及证件、签注签发管理信息,采用成熟的数字安全防伪机制进行保护,印制过程中还使用了多项物理防伪技术,防伪能力明显增强。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往来港澳签注不再采取贴纸的方式,而是直接打印在证件背面(可以重复擦写)。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查验部门查验时不再加盖验讫章,签注使用情况由计算机信息系统记录管理,有需要的持证人可向内地及港澳地区主管部门查询签注剩余次数等信息。

操作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对首次申请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的16周岁以上(含)的申请人将采集或核验指纹,对16周岁以下的申请人是否采集指纹根据其监护人的意见确定。留存指纹后,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在通关时可以使用内地和港澳地区口岸的自助查验通道。

对于希望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的申请人,只需在申请证件时签署《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持证人免登记使用港澳地区自助查验通道声明》(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签署),无须事先向港澳地区主管部门登记备案指纹信息,实现一次备案、三地自助通关。为确保持证人指纹信息安全,内地和港澳地区主管部门均建立了严密的管理制度,并采用多种技术保护措施,芯片中存储的持证人指纹模板信息无法被还原为原始指纹图像,只能用作判别人证同一性的依据。

有效期

成人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有效期延长为10年,对未满16周岁的仍签发5年有效通行证。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的收费标准不变。

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启用后,仍在有效期内的现行往来港澳通行证(本式)及往来港澳签注(贴纸式)可以继续使用。持用本式往来港澳通行证的,可以继续申请贴纸式往来港澳签注,也可以申请换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

试运行情况

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2014年5月20日起开始试点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试点运行三个多月来,广东省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共签发电子往来港澳通行证超过198万张、签注逾318万次,受理、审批签发、制证以及内地和港澳地区的查验工作总体有序,口岸通关顺畅,为全国推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申请条件

内地居民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可以申请前往港澳通行证:n(一)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人员的内地配偶及其偕行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家庭团聚的;n(二)香港、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所生的中国籍子女,并且在其出生时,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已依法取得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n(三)未满18周岁(含生日当天),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的;n(四)18周岁以上、未满60周岁,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的父母均60周岁以上,需要其前往照料的;n(五)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的;n(六)特殊情况需要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n第(四)项中“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指不具有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的,或者经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批准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子女。第(五)项中“在内地无子女”,指不具有内地常住户口的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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