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合物简介
化学式:C18H16N8Na2O7S3
分子量:598.544
CAS号:74578-69-1
EINECS号:277-930-0
PSA:296.63000
适应症
用于敏感菌所致的肺炎、支气管炎、腹膜炎、胸膜炎,以及皮肤和软组织、尿路、胆道、骨及关节、五官、创面等部位的感染,还用于败血症和脑膜炎、单纯形淋病。
用法用量
成人每日量1~2g,每日1次,肌注或静注,不可超过每日4g。儿童:重症(脑膜炎除外),每日50~75mg/kg(每日不超过2g),分2次给予,静滴给药。脑膜炎:成人每日4g,分2次给予(每日不超过4g),静滴给药。淋病:只用1次250mg,肌注。手术前预防用药:手术前1/2~2小时,肌注1g。肾功能或肝功能受损者,一般不需调整剂量,但严重肾功能不足或肝、肾功能同时不足者应测定血药浓度,控制用量。
不良反应
过敏反应可致皮疹、发热、瘙痒等。消化系统出现食欲缺乏、恶心、呕吐、腹泻等。肝功能异常。一过性血尿素氮和肌酸酐增高。偶见白细胞、中性粒细胞、血小板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增多。长期用药可致二重感染,如念珠菌病、假膜性肠炎等。
注意事项
对青霉素过敏者慎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青少年、儿童使用本品,偶可致胆结石,但停药后可消失。在新生儿中,使用本品后的48小时内不得使用含钙溶液。本品不能加入哈特曼以及林格等含有钙的溶液中使用。头孢曲松禁用于正在或准备接受含钙的静脉注射用产品的新生儿。
用药禁忌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与氨基糖苷类药物合用,有协同抗菌作用,但同时可能加重肾损害;本品与含钙剂或含钙产品合并用药,有可能导致致死性结局的不良事件;本品可影响乙醇代谢,使血中乙酰醛浓度升高,出现双硫仑样反应;丙磺舒不影响本品的消除。体外试验发现氯霉素与头孢曲松合用会产生拮抗作用。
说明:上述内容仅作为介绍,药物使用必须经正规医院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药典信息
基本信息
本品为(6R,7R)-7-[[(2Z)-(2-氨基噻唑-4-基)(甲氧基亚氨基)乙酰基]氨基]-3-[[(2-甲基-6-羟基-5-氧代-2,5-二氢-1,2,4-三嗪-3-基)硫基]甲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羧酸二钠盐三倍半水合物,按无水物计算,含头孢曲松(C18H16N8Na2O7S3)不得少于84.0%。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结晶性粉末,无臭。
本品在水中易溶,在甲醇中微溶,在乙醚中几乎不溶。
比旋度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m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21),比旋度为-153°至-170°。
吸收系数
取本品,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10µg的溶液,照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通则0401),在241nm的波长处测定吸光度,吸收系数(E1%1cm)为 495-545。
鉴别
1、在含量测定项下记录的色谱图中,供试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应与对照品溶液主峰的保留时间一致。
2、本品的红外光吸收图谱应与对照的图谱(光谱集124图)一致。
3、本品显钠盐鉴别1的反应(通则0301)。
检查
结晶性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0981),应符合规定。
酸碱度
取本品,加水制成每1mL中约含0.12g的溶液,依法测定(通则0631),pH值应为6.0~8.0。
溶液的澄清度与颜色
取本品5份,各0.60g,分别加水5mL溶解后,溶液应澄清无色,如显浑浊,与1号浊度标准液(通则0902第一法) 比较,均不得更浓,如显色,与黄色、黄绿色或橙黄色7号标准比色液(通则0901第一法)比较,均不得更深。
有关物质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22mg的溶液。
对照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1mL,置100mL量瓶中,用流动相稀释至刻度,摇匀。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头孢曲松对照品和头孢曲松反式异构体对照品各适量,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分别含0.22mg的溶液。
色谱条件:用十八烷基硅烷键合硅胶为填充剂,以0.02mol/L正辛胺溶液-乙腈(73:27)并用磷酸调节pH值至6. 5为流动相,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2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头孢曲松峰和头孢曲松反式异构体峰之间的分离度应大于6.0。
测定法: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至主成分峰保留时间的3.5倍。
限度: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如有杂质峰,单个杂质峰面积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0.5倍(0.5%),各杂质峰面积的和不得大于对照溶液主峰面积的2倍(2.0%)。
头孢曲松聚合物
照分子排阻色谱法(通则0514)测定,临用新制。
供试品溶液:取本品约0.2g,精密称定,置1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溶液:取头孢曲松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水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1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1):取蓝色葡聚糖2000适量,加水溶解并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0.4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2):称取头孢曲松钠约0.2g,置10mL量瓶中,用系统适用性溶液(1)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色谱条件:用葡聚糖凝胶G-10(40~120µm)为填充剂,玻璃柱内径1.0~1.4cm,柱长30~40cm,以pH7.0的0.1mol/L磷酸盐缓冲液[0.1mol/L磷酸氢二钠溶液-0.1mol/L磷酸二氢钠溶液(61:39)]为流动相A,以水为流动相B,流速为每分钟1.5mL,检测波长为254nm,进样体积100~200µL。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1)分别在以流动相A与流动相B为流动相记录的色谱图中,按蓝色葡聚糖2000峰计算,理论板数均不低于400,拖尾因子均应小于2.0,蓝色葡聚糖2000的保留时间比值应在0.93~1.07之间。系统适用性溶液(2)在以流动相A为流动相记录的色谱图中,高聚体的峰高与单体和高聚体之间的谷高比应大于2.0。对照溶液色谱图中主峰与供试品溶液色谱图中聚合物峰,与相应色谱系统中蓝色葡聚糖2000的保留时间的比值均应在 0.93~1.07之间。以流动相B为流动相,精密量取对照溶液连续进样5次,峰面积的相对标准偏差应不大于5.0%。
测定法:以流动相A为流动相,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以流动相B为流动相,精密量取对照溶液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外标法以头孢曲松峰面积计算,含头孢曲松聚合物的量不得过0.5%。
残留溶剂
照残留溶剂测定法(通则0861第一法)测定。
供试品贮备液:取本品约1g,置1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供试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贮备液1mL,置顶空瓶中,精密加水1mL,摇匀,密封。
对照品贮备液:精密称取甲醇0.15g、乙醇0.25g、丙酮0.25g和乙酸乙酯0.25g,置50mL量瓶中,加水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精密量取10mL,置100mL量瓶中,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对照品贮备液1mL,置顶空瓶中,精密加入供试品贮备液1mL,摇匀,密封。
系统适用性溶液:取对照品贮备液1mL,置顶空瓶中,加水1mL,摇匀,密封。
色谱条件:用100%二甲基聚硅氧烷(或极性相近)为固定液的毛细管柱为色谱柱,柱温为40°C,检测器温度为250℃,进样口温度为200℃,顶空瓶平衡温度为70°C,平衡时间为30分钟。
系统适用性要求: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图中,出峰顺序依次为:甲醇、乙醇、丙酮和乙酸乙酯,各色谱峰之间的分离度均应符合要求 。
测定法: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顶空进样,记录色谱图。
限度:按标准加入法以峰面积计算,甲醇、乙醇、丙酮和乙酸乙酯的残留量均应符合规定。
水分
取本品,照水分测定法(通则0832第一法1)测定,含水分应为8.0%~11.0%。
重金属
取本品1g,依法检查(通则0821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可见异物
取本品5份,每份各2g,用微粒检查用水溶解,依法检查(通则0904),均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不溶性微粒
取本品,加微粒检查用水制成每1mL中含50mg的溶液,依法检查(通则0903),每1g样品中含10µm及10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0粒,含25µm及25µm以上的微粒不得过600粒。(供无菌分装用)
细菌内毒素
取本品,依法检查(通则1143),每1mg头孢曲松中含内毒素的量应小于0.20EU。(供注射用)
无菌
取本品,用适宜溶剂溶解并稀释后,经薄膜过滤法处理,依法检查(通则1101),应符合规定。(供无菌分装用)
含量测定
照高效液相色谱法(通则0512)测定。
供试品溶液
取本品适量(约相当于头孢曲松22mg),精密称定,置100mL量瓶中,加流动相溶解并稀释至刻度,摇匀。
对照品溶液
取头孢曲松对照品适量,精密称定,加流动相溶解并定量稀释制成每1mL中约含头孢曲松0.22mg的溶液。
系统适用性溶液、色谱条件与系统适用性要求
见有关物质项下。
测定法
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分别注入液相色谱仪,记录色谱图。按外标法以峰面积计算供试品中C18H18N8O7S3的含量。
类别
β内酰胺类抗生素,头孢菌素类。
贮藏
遮光,严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制剂
注射用头孢曲松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