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交通運輸局

泰安市交通運輸局

泰安市政府部門
泰安市交通運輸局是主管全市公路和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政府職能部門,機關行政編制37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正科級領導職數12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9名。
  • 中文名:泰安市交通運輸局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泰安市東嶽大街7号
  • 性質:
  • 行政級别:

機構簡介

泰安市交通運輸局主要負責拟定并組織實施全市公路、水路、場站、地方鐵路、機場等行業發展政策和規劃、計劃,履行交通建設市場和運輸市場監管職責,承擔指導城市客運和推進綜合運輸體系建設等職能。2018年,全市完成交通建設投資83.51億元,同比增長56.4%。其中,公路建設完成投資76.79億元,港航建設完成4.1億元,場站建設完成投資2.62億元。實施國省幹線公路升級改造,完成養護大中修裡程80.5公裡。加快農村公路建設,新建和改建農村公路1051公裡,改造危橋14座,完成投資12.6億元,全市農村公路通車裡程達到1.4萬公裡,行政村通油路率達100%。

2019年末,全市公路裡程15588公裡,比上年增加114.8公裡,公路密度每百平方公裡200.8公裡。按行政等級劃分,國道9條、496.1公裡,省道10條、725.7公裡,縣道101條、1586.4公裡,鄉道2303.2公裡,專用公路23.1公裡,村道10453.5公裡;按技術等級劃分,高速公路6條、238.8公裡,一級公路348.8公裡,二級公路1648.5公裡,三級公路1673.4公裡,四級公路11678.5公裡。

主要職責

(一)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全市綜合運輸體系規劃,指導交通運輸樞紐規劃和管理

(二)拟訂全市公路、水路行業規劃、計劃、政策、标準及相關規範性文件并組織實施;參與拟訂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拟定有關政策和标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公路、水路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三)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職責;拟訂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運營規範、技術标準并監督實施;按規定組織協調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指導道路、水路運輸服務行業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治理公路、水路“三亂”工作。

(四)承擔通航水域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全市内河水上交通管制、救助打撈、危險品運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及相關水上設施檢驗、登記、防止污染工作;指導港口設施保安、引航管理工作;負責航道規劃、建設、管理,船員發證以及港行設施建設和行業管理。

(五)負責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資産投資規模和方向、政府财政性資金安排建議;負責全市公路、水路有關規費的征稽和報解,提出有關财政、土地、價格等政策建議;負責全市公路通行費收費、内河船閘、超限超載檢測站點設置的審核報批等工作;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

(六)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拟訂并監督實施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技術标準;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工程建設和工程質量、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基礎設施管理和維護工作;按規定負責内河港口規劃、管理和岸線使用管理工作。

(七)承擔全市高速公路有關管理責任;負責提出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建議,組織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監督和指導農村公路的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工作。

(八)綜合分析、預測全市交通運輸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交通運輸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方面的合作與交流,負責相關涉外運輸的管理工作。

(九)貫徹實施國家交通科技政策、技術标準和規範,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指導公路、水路行業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負責相關行業統計,發布有關信息。

(十)指導公路、水路安全生産和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全市交通戰備工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接待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安全、衛生、後勤管理工作。負責應急值班工作。負責全市綜合交通運輸發展重大問題研究。承擔和協調重大課題的調研。

(二)人事科

負責從嚴治黨、幹部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實施交通運輸行業職業資格制度的有關工作。指導行業教育、培訓工作。承擔新聞宣傳、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群團工作。

(三)政策法規科

牽頭組織起草交通運輸工作規範性文件,牽頭拟訂全市交通運輸政策。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指導全市交通運輸系統執法規範化建設和執法監督工作,牽頭組織重大案件查處和跨區域執法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行政應訴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内權力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組織協調工作。負責交通執法隊伍的教育、考核、監督、裝備等工作。牽頭負責信用交通建設。負責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指導行業有關體制改革工作。

(四)綜合規劃科

組織編制全市綜合交通運輸體系規劃,統籌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和城市軌道交通等規劃的銜接平衡。組織拟訂交通運輸發展規劃、計劃,監督協調交通運輸規劃、計劃實施。負責綜合分析、監測行業經濟運行情況,引導行業優化結構、協調發展。承擔有關利用外資、行業統計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

拟訂公路、水路、地方鐵路以及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相關制度和标準并監督實施,拟訂機場建設的相關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協調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以及城市軌道交通有關重點工程建設,負責重點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公路、水路、地方鐵路、機場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市場監管,以及重點交通工程建設招投标的監管。承擔交通有關重點工程設計管理、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工作。

(六)财務審計科

負責局機關财務、國有資産管理和内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财務、國有資産管理工作。負責編制市級交通運輸部門财政預決算。承擔交通專項資金、政府采購管理有關工作。負責收費管理,監督實施行業有關規費征收政策和辦法。指導行業投融資工作。承擔公路通行費收費站點設置及公路通行費收費标準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受委托管理和政府投資形成的有關國有資産監管工作。

(七)安全科技科

拟訂行業安全生産政策、制度、規範并監督實施。指導協調有關安全生産和應急處置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承擔交通運輸有關企業安全生産監管,組織或者參與處理有關事故調查,指導交通運輸工程建設和維護的安全生産工作,指導重點工程安全監管工作。拟訂行業科技政策并監督實施,組織行業科技開發,推動技術進步。組織協調有關重大科研項目研究。承擔有關标準、質量和計量工作。指導行業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工作。

(八)運輸管理科(挂城市交通科牌子)

組織協調公路、水路、鐵路、航空、城市客運綜合運輸。參與拟訂現代物流業發展規劃、政策,承擔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有關工作。承擔組織協調國家重點物資、緊急客貨運輸有關工作。協調全市春運工作,承擔節日運輸有關工作。指導道路旅客運輸、貨物運輸管理。負責道路運輸市場監管以及國際運輸的相關管理工作。指導道路運輸企業和道路班線客車、旅遊包車、危險化學品運輸車等營運車輛的安全生産監督管理。

拟訂城市公共交通建設發展政策、制度和服務标準并監督實施。指導城市軌道交通的運營;負責提出城市綜合樞紐的規劃建議,指導城市綜合樞紐的建設和運營。指導與道路運輸相關的維修駕培、綜合性能檢測、搬運裝卸、人員培訓和運輸服務活動的管理。指導城市客運工作。指導網約車等新業态的管理工作。

(九)公路港航科(挂市地方海事局、船檢科牌子)

拟訂公路建設、養護、運營的相關政策、制度和标準,負責提出高速公路布局規劃建議和普通國道、省道的布局規劃、計劃建議,協調高速公路有關工作,指導監督普通國道、省道公路及其附屬設施的建設、養護和管理。負責提出農村公路的布局規劃、計劃建議,指導監督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負責全市公路路政管理。承擔公路超限檢測站設置的審核、報批工作。拟訂水路工程建設、維護以及水路運輸相關政策、制度和标準,提出全市港口、航道等規劃、計劃建議,負責重點項目組織實施。

負責水路運輸市場監管。按照規定負責港區内危險化學品監管。指導港口設施保安、引航管理。承擔市管内河通航水域航道建設、養護、管理有關工作。承擔市管内河通航水域的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市管内河通航水域交通管制、通航秩序管理、危險品運輸監管。組織市管内河通航水域救助打撈工作。負責船舶檢驗和監督管理,負責船舶(不含漁業船舶)以及相關水上設施登記、防治污染工作。負責船舶船員管理工作。

(十)市交通戰備辦公室

規劃國防交通網絡布局,拟訂國防交通保障計劃。承擔地方武裝、國防運力動員、運力征用和交通戰備器材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市内軍事行動、國防運輸等重大活動的交通保障。承辦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的有關工作,負責推動交通運輸領域軍民融合工作。組織協調信息化建設、交通大數據等工作。承擔抗震救災、防火、防汛、抗旱等重大自然災害的交通保障工作

(十一)市鐵路和機場建設辦公室(挂市道口管理辦公室牌子)

拟訂全市地方鐵路、機場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相關政策、制度和标準,提出全市地方鐵路、機場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規劃、計劃建議。負責全市地方鐵路、機場和城市軌道交通建設的組織協調、業務指導和監督檢查,組織推進地方鐵路、機場和城市軌道交通重點項目實施。負責地方鐵路運輸市場監管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鐵路道口監護管理和綜合治理。承擔市鐵路建設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指導協調全市鐵路專用線共用以及聯運等工作。

(十二)機關黨委

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工作。

領導信息

吳國慶(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市交通運輸局全面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

宮慶會(黨組成員、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黨委書記、主任):主持市公路事業發展中心全面工作,協助吳國慶同志分管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王詩新(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建設、新聞宣傳、文秘、保密、信息、調研、信訪穩定、後勤保障、老幹部等方面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科,主持局機關黨委全面工作,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袁立新(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财務審計、國有資産管理、公路、水路運輸、港航建設等方面工作,分管财務審計科、公路港航科、港航中心,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郭啟鋒(黨組成員、二級調研員):協助吳國慶同志分管交通運輸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綜合規劃、招商引資、鐵路和機場建設、地方鐵路運輸市場監管、重點項目建設、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綜合規劃科、市鐵路和機場建設辦公室、重點項目建設服務中心、農村公路服務中心、泰安市通達投資有限公司,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朱明才(黨組成員、總工程師):負責交通安全、環境保護、節能減排、綜合執法、工程質量監督等方面工作,分管安全科技科、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交通工程建設質量監督服務站,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楊福民(黨組成員、副局長):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在建的高速公路建設、建設市場監管、道路運輸、場站建設、城市客運、交通運輸、物流、旅遊秩序、直屬分局等方面工作,分管建設管理科、運輸管理科、道路運輸中心、直屬分局,聯系市公共交通公司、泰安交運集團相關工作,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李洪昕(四級調研員):負責政策法規、工會、共青團、計劃生育等工作,分管政策法規科,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楊桂琴(二級調研員):負責交通戰備、信息化建設、職業資格評價等工作,分管市交通戰備辦公室、職業資格評價中心,協助王詩新同志工作,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孟慶寬(四級調研員):負責濟泰高速公路建設協調工作,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汪峰(四級調研員):協助郭啟鋒同志分管農村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作,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修振輝(四級調研員):協助朱明才同志分管交通運輸綜合執法支隊工作,承擔黨組安排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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