伐

漢語漢字
伐[1](拼音:fá)是漢語一級通用規範字(常用字),最早見于商代甲骨文及商代金文。基本含義:本義指用武器擊殺,泛指砍斷、征讨。引申含義:引申指對他人武力上的征讨或言辭上的誅責。又假借為自我誇耀。
  • 中文名:伐
  • 拼音:fá
  • 部首:亻
  • 五筆:WAT(86);WAY(98)
  • 倉颉:OI
  • 鄭碼:NHM
  • 筆順:321534
  • 字級:一級(0643)
  • 平水韻:入聲六月
  • 筆畫:6
  • 四角号碼:23250
  • UniCode:CJK;統一漢字U 4F10
  • 結構:左右結構
  • 筆畫讀音:撇豎橫折撇捺
  • 五筆98:WAY
  • 注音:ㄈㄚˊ
  • 造字法:會意字

文字溯源

會意字。“伐”字由“人”和兵器“戈”組成,許慎《說文解字》認為“伐”的構型像人執戈。但從小篆字形看,人是背對着戈的,商代甲骨文、金文就更明确了:在甲骨文(圖1)和金文(2-5)中,戈刃部分與“人”的頭部明顯有穿插。“伐”的本義其實是用戈割人的脖子。至于人手持戈,一般認為是“戍”字。

商代金文左部添了一隻執戈行刑的劊子手的“手”的字形,戈刃還是架到“人”的脖子上。以示砍殺之意。商代甲骨文所見或省去表示戈柄的部分,如圖7,隻留下表戈刃的部分在人的頭部,是伐的簡化形體。

字形2、3是西周金文,“伐”字也還保持了甲骨文的戈架人頸的形體;但戈柄已漸往右彎,戈的腳叉已變成短斜線了。至于秦代的小篆(圖9),字的構形依然是“人”和“戈”。但值得注意的是“戈”和“人”已離開,戈口已不再架在人的脖子上,這樣,就再也不能使人望文知義,從字的構形上看出砍殺之意了。隸書(圖6、10-12)和楷書,是在小篆的基礎上發展而成的。    

“伐”的本義是表示砍頭。上古社會在戰場上往往有砍頭、割耳記功的習俗,因此有“積功曰伐”的說法,是以“伐”為計功的一種标準。這裡的“伐”已經引申表示一種功勞了,再作引申就可以表示誇耀的意思,例如“矜功自伐”,是說有功勞而驕傲、自己誇耀自己。《詩·大雅·皇矣》中所記載的:“是伐是肆,是絕是忽。”是說又是刺殺又是襲擊,敵人絕的絕,滅的滅。其中的“伐”被解釋為“擊刺”的意思。與戰争有關的表述則是這個意義的進一步引申,例如“征伐”“讨伐”,當中的“伐”引申為進攻的意思。由砍人頭引申到砍伐其他的事物,于是就有了《詩·魏風·伐檀》中所說的:“坎坎伐檀兮。”這裡的“伐”即“砍伐”的意思,砍伐檀木。砍殺即意味着毀壞、損傷,于是又可引申為精神層面的損毀,例如“伐德”,即損毀德行。  

詳細釋義

讀音

詞性

釋義

英譯

例句

例詞

動詞

砍;砍斫。

hack;fell;

cut down

《詩經·召南·甘棠》:“蔽芾甘棠,勿翦勿伐。”

丁玲《母親》一:“不知道是那個山上,傳來了丁丁的伐木的聲音。”

伐木;采伐

〈文言〉敲擊。

knock

《詩經·小雅·鼓鐘》:“鼓鐘伐鼛,淮有三洲。”

〈文言〉擊刺;殺。

kill

《尚書·牧誓》:“夫子勖哉,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

《逸周書·世俘》:“伐右厥甲小子鼎大師。”

征讨,攻打。

attack

《孟子·梁惠王下》:“湯放桀,武王伐纣。”

韓愈《論淮西事宜狀》:“以天子之威,伐背叛之國。”

讨伐;征伐;北伐;大張撻伐

〈文言〉批評,抨擊。

criticize;

blame

王充《論衡·問孔》:“誠有傳聖業之知,伐孔子之說,何逆于理?”

口誅筆伐

〈文言〉敗壞;危害。

damage

《逸周書·武稱》:“餌敵以分而照其儲,以伐輔德追時之權,武之尚也。”

伐性

〈文言〉平毀;鏟除。

何景明《敵中篇》:“恐伐吾士大夫、百姓之墳墓也。”

〈文言〉抵觸。

王充《論衡·問孔》:“其文,前後多相伐者。”

〈文言〉自我誇耀。

brag about

《易·系辭上》:“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伐善;伐功矜能;不矜不伐

通“罰”。處罰。

《馬王堆漢墓帛書·經法·君正》:“民無邪心,衣食足而刑伐必也。”

名詞

古代臣子評功的品級之一。

《史記·高祖功臣侯者年表序》:“古者人臣功有五品……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

〈文言〉泛指功勳,功業。

merit

《左傳·成公十六年》:“晉侯使郤至獻楚捷于周,與單襄公語,驟稱其伐。”

〈文言〉通“瞂”。盾。

《詩經·秦風·小戎》:“蒙伐有苑,虎韔镂膺。”

星名。參宿中的三顆小星。

《晉書·天文志》:“故黃帝占參應七将,中央三小星曰伐。”

近義辨析

侵、征、伐、襲

在古代漢語中,征是褒義詞,一般指上進攻下,有道進攻無道。伐是中性詞,指一種正式的戰争,應師出有名,大張旗鼓,以示自己的行動是公開的。後來征、伐不分了。侵指金鼓不鳴,直截了當地進行軍事進犯。襲指不宣而戰,搞突然襲擊。  

古籍解釋

說文解字

【卷八】【人部】房越切(fá)

擊也。從人持戈。一曰敗也。  

說文解字注

擊也。

注:《詩》“勿翦勿伐”傳、钲人伐鼓傳皆曰:伐,擊也。《禮記》郊特牲,二日伐

從人持戈。

注:戈為句兵,亦曰

一曰敗也。

注:此謂引伸之義。伐敗㬪(疊)韻。《左傳》:凡師有鐘鼓曰伐。《谷梁傳》:斬樹木,壞宮室曰伐。攴部曰:敗者,毀也。《公羊傳》曰:春秋伐者為客,伐者為主。何雲?伐人者為客。讀伐,長言之,見伐者為主。讀伐短言之,皆齊人語也。按今人讀房越切,此短言也,劉昌宗周禮大司馬、大行人、輈人皆房廢切,此長言也,劉系北音,周?、沈約韻書皆用南音。去入多強為分别,而不合於古矣。伐人者有功,故《左傳》諸侯言時記功,大夫稱伐,《史記》明其等曰伐,積日曰閱。又引伸之自功曰伐。

亦斫也。

注:大徐無此三字為長。  

廣韻

房越切,入月竝 ‖伐聲月3部(fá)

伐,征也。斬木也。又自矜曰伐。房越切。十四。  

康熙字典

【子集中】【人部】 伐 康熙筆畫:6 部外筆畫:4

《唐韻》《集韻》《類篇》《韻會》竝房越切,音罰。征伐。《詩·小雅》:薄伐玁狁。《周禮·夏官》:大司馬以九伐之灋(法)正邦國。《左傳·莊二十九年》:凡師有鐘鼓曰伐,無曰侵。

又《小爾雅》:伐,美也。

又伐閱,與閥閱同。《史記·功臣侯表》:古者人臣功有五等,明其功曰伐,積日曰閱。《左傳·莊二十八年》:且旌君伐。注:伐,功也。

又自稱其功曰伐。《老子·道德經》:不自伐,故有功。

又斫木也。《詩·周南》:伐其條枚。

又考擊鐘鼓也。《禮·郊特牲》:孔子曰:二日伐鼓何居。

又攻殺擊刺也。《書·牧誓》:不愆于四伐五伐六伐七伐,乃止齊焉。注:少不下四五,多不過六七而齊,所以戒其貪殺也。

又兵器。《詩·秦風》:蒙伐有苑。注:蒙,雜文。伐,幹也。亦作瞂。

又星名。《周禮·冬官考工記》:熊旗六斿(遊)。以象伐也。注:熊虎為旗,師都之所建,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

又與垡同。《周禮·冬官考工記》:一耦之伐。疏:畎上高土謂之伐。

又葉許竭切,音歇。《詩·商頌》:韋顧既伐。葉上截下桀。

又葉扶廢切,音吠。徐幹《西征賦》:奉明辟之渥德,與遊轸而西伐。過京邑以釋駕,觀帝居之舊制。 伐字從人從戈,戍字亦從人從戈。《留青日劄》:人坐卧則為戍守,人立行則為征伐。

考證:“《周禮·冬官考工記》一耦之伐。疏:畝上高土謂之伐。” 謹照原文畝上改畎上。  

字形書寫

字形對比

書寫提示

【筆順】①ノ(撇)②丨(豎)③一(橫)④㇂(斜鈎)⑤ノ(撇)⑥丶(點)

【寫法】“亻”窄“戈”寬,頂部“亻”低,底部左右旁齊平。“亻”,兩筆相接于橫中線上方。“戈”,橫筆從“亻”側橫中線起筆,略向右上斜行;㇂(斜鈎)從豎中線上端起筆至右下格鈎出;撇從橫中線起筆,撇尖伸向“亻”下側。  

書法欣賞

音韻彙集

中上古音

時代

聲韻系統名稱

韻部

聲母

韻母

先秦

高本漢系統

i̯wăt

王力系統

b

ǐwat

董同龢系統

juăt

周法高系統

b

jwat

李方桂系統

b

jat

西漢

東漢

jat

jat

南北朝

月沒

jwət

隋唐

高本漢系統

i̯wɐt

王力系統

b

ǐwɐt

董同龢系統

juɐt

周法高系統

b

iɑt

李方桂系統

b

jwɐt

韻書集成

小韻

韻攝

聲調

韻目

韻系

聲母(紐)

聲類

開合

等第

清濁

反切

拟音

廣韻

入聲

十月

合口呼

三等

全濁

房越切

bʰjuɐt

集韻

去聲

二十廢

開口呼

三等

全濁

房廢切

bviɐi

入聲

十月

開口呼

三等

全濁

房越切

bviɐt

韻略

入聲

房越切

增韻

入聲

房越切

中原音韻

入聲作平聲

家麻

全清

fua

中州音韻

入聲作平聲

家麻

泆加切

洪武正韻

入聲

四轄

全濁

房滑切

vuat

分韻撮要

陽入

第二十五翻反泛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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