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市市中區衛生局

濟南市市中區衛生局

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區委、區政府《關于濟南市市中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市中發〔2010〕15号),設立濟南市市中區衛生局,為區政府工作部門。
  • 中文名:濟南市市中區衛生局
  • 外文名:
  • 辦公地址:
  • 性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 行政級别:
  • 辦公駐地:濟南市市中區
  • 職能: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負責衛生行政監督執法工作等
  • 文件号:市中發〔2010〕15号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國務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将餐飲服務許可,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中分局。

(三)劃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中分局的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

(四)增加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推進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貫徹執行衛生、食品安全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衛生技術規範;拟訂全區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标、規劃并組織實施。

(二)承擔全區相關醫療機構藥事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組織實施藥品法典、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臨床用藥安全規範,加強全區相關醫療機構基本用藥制度和藥事管理。

(三)統籌規劃與合理配置全區衛生資源,負責拟訂區域衛生規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全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理和對重大突發疫情、災難的衛生緊急處置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危害。

(五)承擔全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

(六)負責衛生行政監督執法工作。按規定負責全區職業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全區地方病、傳染病防治和醫療機構内醫療廢物處置的監督管理工作。

(七)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指導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負責全區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幼衛生工作和全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的全行業監督管理。負責監督管理醫療機構及其從業人員資格、醫療服務質量、醫療服務技術準入和醫療衛生法律、法規、規章及規範、标準執行情況;建立醫療機構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九)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和實施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和免疫規劃及政策措施;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幹預;及時報告法定傳染病疫情信息。

(十)拟訂全區衛生人才、醫學教育和醫學科技發展規劃,依靠科技進步促進衛生事業發展。

(十一)貫徹執行國家中醫政策和中西醫結合并重的方針,拟訂全區中醫發展規劃,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發展。

(十二)承擔全區重要會議及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三)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内設機構

(一)辦公室(挂财務科牌子)。

組織協調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督查督辦等工作。負責信訪、穩定、安全生産、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工作。負責綜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負責12345市民服務熱線轉辦事項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才隊伍建設、統戰和知識分子工作。負責局機關并指導所屬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指導本行業社會組織黨建相關工作。

負責機關财務和國有資産管理,承擔預算管理單位預決算、财政、資産管理和内部審計工作,負責衛生健康對口支援相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綜合發展與人口監測科(挂政策法規科牌子)。

組織拟訂衛生健康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并組織實施。統籌規劃全區衛生健康資源配置,負責區域衛生健康規劃的編制和實施。指導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以及信息化工作,開展衛生健康統計。負責區政府辦公室及政府部門工作任務的牽頭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承擔全區人口監測預警工作,研究提出人口與家庭發展相關政策建議。完善并落實生育政策,推動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制度落實,建立和落實計劃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法制宣傳等相關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醫政與疾病預防控制科(挂行政許可科牌子)。

拟訂醫療機構以及醫務人員、醫療技術應用、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服務、采供血機構管理等行業管理政策規範、标準并監督實施。承擔推進護理、康複事業發展工作。指導醫療機構加強公共衛生服務體系和能力建設。會同有關部門拟訂社會辦醫發展規劃和政策。負責衛生健康系統行業作風建設工作。負責衛生健康業務對口幫扶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具體工作。研究提出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承擔推進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工作。

承擔區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和區屬公立醫院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拟訂全區重大疾病防治規劃、免疫規劃和嚴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衛生問題的幹預措施并組織實施。完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防治和控制疾病發生和疫情蔓延。負責全區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的信息報告和管理工作。承擔區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拟訂衛生健康科技發展規劃以及相關政策并組織實施。承擔實驗室生物安全監督工作。組織開展住院醫師、專科醫師培訓等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教育工作,協同指導醫學院校教育。組織指導衛生健康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對外宣傳、援外工作,開展與港澳台地區的交流與合作。承擔局機關和所屬單位外事管理工作。拟訂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相關政策、工作規範并組織實施。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專項調查、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職業人群健康管理工作。協調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拟訂全區保健工作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内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優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标準化。負責行政許可事項的受理、辦理和組織協調工作。負責本行業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全面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刻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統稱“三項制度”)工作,履行執法案件核審職責,以局的名義出具相關法律文書。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四)基層衛生與婦幼保健管理科(挂中醫藥科牌子)。

拟訂基層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基層衛生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醫生相關管理工作。監督指導基層衛生政策落實,牽頭并協調指導基層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貫徹落實國家藥物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和省藥品增補目錄,拟訂全區基本藥物使用的政策措施。組織開展藥品使用監測、臨床綜合評價和短缺藥品預警監測,制定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政策并協調實施。提出藥品價格政策和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内藥品生産鼓勵扶持政策的建議。

負責全區行政區域内醫療機構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拟訂醫養結合的政策和規範。組織拟訂全區健康産業發展規劃、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健康産業項目、産業集群、産業基地建設,督促重大産業項目實施。協調健康産業與相關産業融合,推動健康新業态發展。負責醫療康養、醫療衛生服務等領域的項目招商工作。拟訂全區婦幼衛生健康政策和規範并組織實施,推進全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指導婦幼衛生、出生缺陷防治、嬰幼兒早期發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管理和生育技術服務工作。

拟訂全區中醫藥有關政策并組織實施。對全區醫療機構、養老機構中醫藥工作進行指導。組織中醫藥法規政策調查研究工作。負責中醫藥教育、人才培訓等相關工作。負責中醫藥公共衛生項目管理和績效考核工作。組織開展中藥資源普查,促進中藥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合理利用。負責中醫藥健康服務、健康旅遊和對外交流合作工作。負責中醫藥文化傳承發展和科普宣傳等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衛生應急辦公室(挂綜合監督與食品安全科、愛國衛生運動工作辦公室牌子)。

協調指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和其他突發事件預防控制和緊急醫學救援工作,負責全區衛生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編制專項預案,承擔相關演練的組織實施和指導監督工作。根據授權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負責組織協調衛生應急值班工作。拟訂監督工作規範、計劃、重大專項整治方案并組織實施。承擔公共衛生、醫療衛生等監督工作,查處醫療服務市場違法行為。組織開展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負責衛生健康執法指導監督、大案要案督辦、跨區域重大案件查處和組織協調工作。承擔食品安全标準組織實施相關工作,負責現制現售飲用水的衛生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食品安全企業标準備案工作。承擔區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的具體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愛國衛生運動,負責創建國家衛生城市的組織工作以及城市衛生經常性和常規性檢查。制定全區“除四害”工作規劃和農村改水改廁規劃并指導實施。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六)老齡健康科。組織拟訂并協調落實應對全區人口老齡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拟訂全區老齡事業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務體系,指導全區老年人權益保障工作。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區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2人。

領導職數核定局長1名、副局長2名,科長(主任)5名、副科長(副主任)2名。可配工勤人員1名。

黨的組織、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等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按有關規定執行。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督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管,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其他有關部門監管分工如下:區農業經濟發展局(區水務局)負責農産品生産環節的監督管理;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中分局負責食品生産加工環節的監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中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督管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市中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督工作。

(二)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區衛生局負責貫徹落實職業衛生有關規定,做好職業病的預防、保健和檢查工作,并查處違法行為。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行為。區衛生局和區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工作協調機制和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加強溝通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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