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上海氯堿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創立于1992年7月4日,是一家發行A、B股票的上市公司。公司前身是國有特大型企業——上海氯堿總廠。公司現為國家520家重點企業之一。公司地處全國重點化工基地的上海吳泾化學工業區,占地160餘公頃,淨資産30.5億元(人民币),主要生産燒堿、聚氯乙烯、氯産品和氟産品,目前綜合實力列全國氯堿行業之首。公司按現代企業制度要求規範運行,貫徹ISO9002質量标準,嚴格執行規範的股份制财物,使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譽。
銷售堿、氯、塑等産品系列,計有26類40餘個品種。主要産品均按國際标準組織生産,其中燒堿的年生産能力達到40萬噸、鹽酸25萬噸。
本公司為上海是最佳企業形象單位。“自我加壓、勇創一流”使公司的企業精神。“蘊志興華、家與國永”,忠誠履行社會責任是公司的理念。公司主要大型生産裝置均從國外引進,其中懸浮法聚氯乙烯引進日本信越化學公司技術,氯乙烯引進日本三井東壓化學公司技術,聚氯乙烯糊狀樹脂引進美國西方化學公司HYBRID體系混合法技術,離子膜燒堿引進日本旭硝子技術,四氯化碳引進意大利TECNIMONT公司技術,漂粉精引進加拿大GHEMETICS公司二次氯化反應技術,多品種粒料引進瑞士布斯公司技術。
公司發展方向在上海化學工業區,這是新世紀初在杭州灣畔漕泾崛起的一座世界一流石油化工基地。公司将從基本化學原料向新材料、精細化工拓展。将通過引進技術和外資,在漕泾基地建設聚氯乙烯(PVC)、燒堿、雙酚A/聚碳酸脂/聚碳酸脂混合粒料、異氰酸脂(MDI)等世界級的化工裝置。
獲得榮譽
公司成為首批“共建共享”用血制度單位之一(2009年6月4日)
公司獲2006-2007年度合同信用等級AA級(2009年3月10日)
公司被評為2006-2007年度上海市守合同重信用企業(2009年3月10日)
黨的建設
“鐵三角”的沉淪
一個是經驗豐富,閱曆資深的總經理;
一個是年青實幹,敢闖敢拼的副總經理;
一個是任勞任怨,埋頭苦幹的工程處主任;
三個公司的精英人才,構成公司經營業務難以撼動的“鐵三角”。然而,這個“鐵三角”卻在頃刻之間分崩離析。
一、建設公司不可或缺的“鐵三角”
建設公司的業務開展主要圍繞這三個主要人物展開的,這三個人成為了建設公司不可或缺的“鐵三角”。
石某,1943年生,大學文化,原系上海華誼集團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其作為公司的總經理長期從事本行業積累了大量的經驗以及人脈,擔任建設公司總經理以及有很長一段時間。
魏某,1961年生,中專文化,原系海華誼集團建設有限公司副總經理,其在建設公司屬于中生代力量的人物,為人比較有闖勁,常常敢于嘗試,是一個實幹分子。
朱某,1946年生,中專文化,原系上海華誼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第三工程處主任,其工作态度十分嚴謹,在工作中常常沖在前頭,任勞任怨,曾被評為市級勞動模範。
二、難得的大生意,不能白白流失
上海華誼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第三工程處長期承建韓國曉星公司工程項目,這是公司少數幾個利潤率較高的項目之一。在與韓方進行業務接洽時,對方提出所取所謂關系費等要求。最為一個正規的國有企業,很難合法的支付這種款項。面對這樣的一筆大生意,作為領導很難輕言舍棄。
于是2004年4月,為解決承建韓國曉星公司工程項目資金支付等問題,石某、魏某、朱某決定以他們個人名義注冊成立了上海化醫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并以化醫公司的名義支付各類款項。
三、是公?是私?是獎金?還是......?
化醫公司的成立是明顯存在問題的,此後“鐵三角”已在不經意之中将公與私混淆在了一起。
化醫公司的成立為建設公司順利承接到韓國曉星公司工程項目打好了基礎,鋪平了道路。在曉星公司的工程項目不斷交由建設公司實施後,上海華誼集團建設有限公司第三工程處的效益越來越好。
與此同時,化醫公司的效益也越來越好。“鐵三角”開始逐漸迷失方向。其先後以化醫公司的名義通過簽訂虛假的外包或分包合同,将實際由華誼建設公司第三工程處承建的相關工程以支付工程款的名義轉入化醫公司,形成帳外資金。經查,從2004年7月至2006年12月,化醫公司的銀行帳戶共收取各類工程款項5000餘萬元,除尚存的2400餘萬元,其餘款項或直接或套現後用于支付承建相關工程所需的費用和企業職工獎金等。
除此之外,石某、魏某、朱某于2004年9月至2006年10月,單獨分九次以獎金的名義私分現金60.2萬元。其中被告人石某、魏某分得16.4萬元,被告人朱某分得27.4萬元。
四、一步錯,步步錯
2004年12月,石某、魏某夥同秦某、王某合謀,将核工業二三公司就由華誼建設公司承建的上海聯合異氨酸醋項目中的工程,轉讓給核工業二三公司承建所約定支付給華誼建設公司補償款300萬元中的50萬元予以隐匿,套取現金後交由王某保管并約定私分,其中石某、魏某、秦某各将分得10萬元,王某分得扣除套現費用後的餘額。
2005年8月,石某、魏某夥同秦某、曹某采用簽訂虛假的勞務協議,從華誼建設公司帳上以支付借工費用的名義彙入化安公司16.05萬元,随後再從化安公司套取15萬元(已扣除管理費),以獎金的名義私分給本企業(主要是中層幹部)10餘名員工,其中石某、魏某、秦某各分得2.8萬元,曹某分得0.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