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是由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金融機構
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是由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金融機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1]
  • 中文名: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 外文名:
  • 别名:
  • 成立時間:2003年12月30日

成立背景

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成立于2003年12月30日,是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國發[2003)15号)和《農村信用社省(自治區、直轄市)聯合社管理暫行規定》(銀監發[2003]14号)精神,按照“明晰産權關系、強化約束機制、增強服務功能、國家适當支持、地方政府負責”的改革總體要求,為深化我省農村信用社管理體制改革所做出的現實選擇。國務院文件明确這次改革試點就是将農村信用社的管理責任交由省級政府負責,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法實施監管、農村信用社依法自主經營。按照這個“三位一體”的監督管理體制,在充分論證、反複研究的基礎上,省委、省政府決定并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成立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

主要職能

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是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設立、由省人民政府管理的地方金融機構,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經省政府授權,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督促農村信用社貫徹執行國家金融方針政策,落實支農工作;(二)制定行業自律管理制度并督促執行;(三)指導社員社健全法人治理結構,完善内控制度;(四)對社員社業務經營、财務活動、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障及内部管理等工作進行輔導和審計;(五)督促農村信用社依法選舉理事和監事,選舉、聘用高級管理人員;(六)指導防範和處置社員社的金融風險;(七)指導、協調電子化建設;(八)指導員工培訓教育;(九)協調有關方面關系,維護社員社的合法權益;(十)組織農村信用社之間的資金調劑;(十一)參加資金市場,為社員社融通資金;(十二)辦理或代理社員社的資金清算和結算業務;(十三)提供信息咨詢服務;(十四)省人民政府授予的其他職權。

内部機構

貴州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設1室5部:辦公室、業務發展部、财務信息部、人事勞資部、監察保衛部、稽核審計部。另設立清算中心。

相關詞條

相關搜索

其它詞條